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61L/2007-58858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16-2007-00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房地产

发布日期:

2007-06-14

成文日期:

2007-06-1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建设〔2007〕99号

有效性:

废止

关于印发《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6-14 00:00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各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单位,市质(安)监站: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及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碰到问题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人:胡荣达,联系电话:63029079。

 

慈溪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四日

 

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1.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按《宁波市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及《宁波市区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下称“分户验收”),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本细则,对住宅工程的每户(套)及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专门验收。

本细则所称住宅工程含商品住宅楼、商住楼、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拆迁安置房等。

1.3 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组织验收,并按本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做好质量分户验收。

1.4 分户验收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等规定。

2.基本规定

2.1 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实施。已选定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参与分户验收工作。

2.2 验收小组必须包含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等。

2.3 当每户(套)工程完工后,具备质量验收条件时,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分户验收。

2.4 分户验收是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上,以单位工程中的每户(套)住宅和公共部位(走廊、楼梯间、地下车库等)各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按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应按下述原则确定。室内以每户(套)为一个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每个单元的外墙划分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单元每层楼(电)梯及上下梯段、通道(平台)为一个检查单元,地下室(地下车库等大空间的除外)每个单元或每个分隔空间为一个检查单元。

2.5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在分户验收前组织建设各方主体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确定每个检查单元的验收项目、内容和数量,绘制抽查点分布图。并且,落实质量检查人员和检查工具。

2.6 分户验收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验收项目: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门窗安装质量;栏杆安装质量;防水工程质量;室内空间尺寸;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其他规定要求检查的内容。

2.7 分户验收中的室内空间尺寸(净高、净开间、净进深及地面水平度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并出具《慈溪市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检测报告》(表式见附表六)。

2.8 验收小组人员在检查中应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并汇总。

2.9 分户验收结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对该部位及时标注,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主体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并在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做好相关记录。

2.10 建设单位应将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整理并归档。

3.质量分户验收项目

3.1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3.1.1 验收内容:

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全数检查。

3.1.2验收标准:

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

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门窗安装质量

3.2.1验收内容:

1、外窗台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全数检查。

2 外窗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全数检查。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2.2 验收标准:

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应有安全认证标志。

3.3 栏杆安装质量

3.3.1 验收内容:

1、栏杆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全数检查。

3、防攀登措施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4、护栏玻璃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全数检查。

3.3.2 验收标准:

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护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0.22m,且高度≤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当护栏一侧距楼地面高度为5m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不受水平荷载的护栏玻璃应符合《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3)的规定,且公称厚度不应小于5mm的钢化玻璃或厚度不应小于6.38mm的夹层玻璃。

3.4 防水工程质量

3.4.1 验收内容:

1、屋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检测)报告或雨后观察。全数检查。

2、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蓄水(蓄水深度为20~30mm,24h内无渗漏为合格)。全数检查。

3、外墙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雨后观察或淋水检查。全数检查。

3.4.2 验收标准:

1、屋面不得有渗漏或积水现象。

2、地面无渗漏、排水顺畅。

3、墙面无渗漏。

3.5 室内空间尺寸偏差(表式见附表二)

3.5.1 验收内容:

1、室内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间测1点)。

2、室内净开间、净进深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的净开间、净进深各抽测2处(其中距墙、柱四角300~500mm处各测1处),无墙体则测柱间净距(距柱边处各测1处)。

3、地面水平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水平仪。每个房间(除厨房、卫生间等外)抽测5点(其中距墙(柱)角300~500mm处各测1点,中心处测1点)。

3.5.2 验收标准:

1、净高负偏差不超过20mm,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注:室内净高推算值应根据设计层高扣除楼板、天棚饰面层、地坪找平层及面层等厚度后计算得出,分户验收前应根据板厚等参数确定不同房间的净高推算值后报设计单位确认。

2、净开间、净进深极差(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不超过20mm。

3、测量地面水平度,当开间(进深)5m以内不超过20mm,当开间(进深)超过5m时每延米不超过5mm。

4、精装修标准另定。

3.6 给排水工程质量

3.6.1 验收内容:

1、管道渗漏

检查方法及数量:根据安全和功能检验并观察。全数检查。

2、管道坡向

检查方法及数量:水平尺检查。全数检查。

3、地漏水封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试水观察或检查是否设置存水弯。全数检查。

4、伸缩节、检查口、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6.2 验收标准:

1、给水管道、阀门、水嘴等无渗漏;排水管灌水后管道及接口无渗漏。

2、管道坡向正确、无倒坡。

3、地漏的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或设置存水弯。

4、伸缩节设置必须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间距不大于4m),高层建筑明设排水塑料管道是否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5、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

3.7 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3.7.1 验收内容:

1、配电箱安装质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和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线路回路标志。全数检查。

2、开关、插座安装质量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7.2 验收标准:

1、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灵活可靠,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接地连接可靠。

2、开关、插座面板应紧贴墙面,安装牢固;相位正确;接地可靠。

3.8 其它

3.8.1 验收内容:

1、烟道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2、空调孔、板设置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8.2 验收标准:

1、烟道表面无裂缝,出屋面高度符合规范要求。

2、空调孔、板位置、大小正确,排水坡向正确。

3.9 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质量

3.9.1 验收内容:

1、外墙渗漏、裂缝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在肉眼可见范围内全数检查。

2、地面裂缝、空鼓、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全数检查。

3、楼梯梯段宽度、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4、竖杆间距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大值。

5、防攀滑措施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6、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及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或钢尺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7、地下室净高

检查方法及数量:激光测距仪检查。全数检查。记录最小值。

8、地下室地面、墙面、顶棚渗漏、裂缝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9、地下室地面裂缝、起砂

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全数检查。

3.9.2 验收标准:

1、外墙无渗漏、裂缝。

2、楼地面无裂缝、空鼓、起砂。

3、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00m。六层以上不应小于1.10m。

4、楼梯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段宽度,并不得小于1.20m。

5、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自踏步前缘线量起)。

6、防护栏杆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0.11m。

7、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8、电梯门净宽不得小于0.80m。

9、首层疏散外门净宽必须大于1.10m。

10、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

11、走廊和公共部位通道净高不应低于2.00m。

12、机动车库车道净高不应低于2.20m,车位净高不应低于2.00m。自行车库净高不应低于2.00m。

13、地下室底板、侧板、顶板无渗漏、裂缝。

14、地下室地面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4.其他规定

4.1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住宅工程的外墙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工程铭牌应采用石材、不锈钢或其他耐久性材料制作,尺寸(750~900)×(500~600)mm,字体宜采用黑体、宋体、楷书或隶书,并包含工程名称、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内容。

4.2 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结果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之一交给住户(表式见附表一)。

4.3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质量分户验收小组名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表式见附表五)、室内空间尺寸检测报告(表式见附表六)及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报送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4.4 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通过现场抽查的方式复核分户验收记录,慈溪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对验收组复核工作予以监督。

4.5 复核结果与分户验收记录不一致,目测观察有明显差异,或实测误差超过5mm以上的点占所抽查总数的20%以上,或超过合格判界线的偏差点数占所抽查总数的10%以上,经确认属实的,可判定分户验收记录不真实,并责令改正。

4.6 对于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并给予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1、《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2、《竣工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3、《住宅工程室内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4、《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6、1~4《慈溪市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检测报告》

 

慈溪市建设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五日

 

附件1:

住宅工程结构实体检验和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 房号

建设单位 地名幢号

施工单位 结构实体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结构实体验收意见 本工程经结构实体检验,□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经整改处理后,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意见 本套(户)经质量分户验收,□合格。 □经整改后合格。 □存在 问题,其余合格。

竣工质量分户验收小组名单

单位 姓名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意见 设计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施工单位意见 相关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竣工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总 页第 页

工程名称

房号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房间 设计净高(mm) 实测值(mm) 计算值(mm)

H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净高H 净开间 净进深

最大偏差 极差 极差 极差

房间

地面水平度(mm)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极差 极差 极差 极差 极差

实测 房间,合格 房间,需整改处理房间: 。验收人员:(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净高、净开间、净进深测量示意图 地面水平度测量示意图 套型示意图贴图区

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设计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笔圈出。

2、L,距墙(柱)角为300~500mm。

附件3:

住宅工程室内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总 页第 页

工程名称 房号

建设单位 地名幢号

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记录 验收结论

1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楼地面空鼓、裂缝、起砂

墙面、顶棚、空鼓、裂缝、脱层和爆灰

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2 门窗安装 外窗台高度

外窗渗漏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

安全玻璃认证标识

3 栏杆安装 栏杆高度

竖杆间距

防攀登措施

护栏玻璃

4 防水工程 屋面渗漏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渗漏

外墙渗漏

5 室内空间尺寸 室内净高

室内净开间、净进深

地面水平度

6 给排水工程 管道渗漏

管道坡向

地漏水封高度

伸缩节、阻火圈(防火套管)设置

7 电气工程 配电箱安装质量

开关、插座安装质量

8 其它 烟道设置

空调孔、板设置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相关单位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附件4:

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总 页第 页

工程名称 单元号及部位

建设单位 地名幢号

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验收记录及结论

1 内外墙、地面 渗漏、裂缝地面裂缝、空鼓、起砂

2 楼(电)梯、通道 楼梯梯段宽度楼梯平台宽度扶手高度

楼梯栏杆竖杆间距楼梯栏杆防攀滑措施

电梯门净宽高层首层疏散外门净宽走廊、通道净宽、净高

3 地下室 净高墙面及顶棚渗漏、裂缝地面裂缝、起砂

综合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相关单位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验收人员:年 月 日

注:检查记录数据可附表。

附件5: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结构/层数 面积 m2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总户数

施工单位 开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内容 验 收 情 况

概况 根据《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相关单位于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对本工程进行了分户验收。

室内 共验收 户,形成《住宅工程室内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份,验收合格 户,验收不合格 户。

公共部位 共验收公共部位 个单元,形成《住宅工程公共部位质量分户验收检查记录表》 份,验收合格 单元,验收不合格 单元。

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公章)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公章)年  月  日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公章)年  月  日

附件6~1:

共   页第  页

委托编号:

报告编号:

慈溪市住宅工程

室内空间尺寸检测报告

委托单位:

工程名称:

检测单位:

附件6~2:

共 页第 页

一、 检测说明: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慈溪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试行)》(慈建设[2007] 号)的有关规定,受                   委托,于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对                   工程的室内空间尺寸实施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本报告。

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物业管理

结构类型 总幢数 总户(套)数

建筑面积

工程地点

检测日期

报告日期

备 注

主要检测仪器:

主要检测人员:

检测单位(盖章)        批准:           审核:

附件6~3:

共 页第 页

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检测汇总表

序号 每幢 检测情况 备注

幢号 总户数 检测户数 合格户数 不合格户数

附件6~4:

共 页第 页

竣工住宅工程室内空间尺寸检测记录

工程名称

房号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房间 设计净高(mm) 实测值(mm) 计算值(mm)

H H1 H2 H3 H4 H5 L1 L2 L3 L4 净高H 净开间 净进深

最大偏差 极差 极差 极差

房间

地面水平度(mm)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S1 S2 S3 S4 S5

极差 极差 极差 极差 极差

实测 房间,合格 房间,不合格 房间。检测人员:            检测日期:       见证人员(建设或监理单位):

净高、净开间、净进深测量示意图 地面水平度测量示意图 套型示意图贴图区

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设计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笔圈出。

2、L,距墙(柱)角为300~5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