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08-111769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1-2008-0015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日期:

2008-05-23

成文日期:

2008-05-2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办发〔2008〕57号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加快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改善我市城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质量,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文明程度,就我市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造范围
  (一)城区老小区
  中心城区内建成时间较早、配套设施不完善、建筑结构不合理、居住环境差的住宅区,原则上是指竣工验收制度建立以前(1999年底前)交付使用的楼房(包括商品房、集资房、村建房等)。
  (二)城区背街小巷
  中心城区内存在路面破损、下水道堵塞、绿化损毁、路灯缺失等问题的道路。一般是指学校、市场、老住宅小区、老拆迁安置区、集资房楼群等区域内部或周边的,且5年内不涉及拆迁改造,宽度小于8米的背街小巷。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改造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业主自愿、政府牵头;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统一规划、分区实施;重点先行、逐步推进;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同时,结合拆除违章建筑,在本届政府任期内,争取完成中心城区120万平方米以上的老小区改造和110条以上背街小巷的改善任务。通过改造,使老小区达到“完善配套,方便生活需要;改造道路,通畅小区交通;整修管线,保障居住安全;拆违增绿,净化美化环境;倡导物管,巩固整治成果”的目标要求;使背街小巷达到“路平、灯明、排水畅、环境美”的目标要求,从而使社区环境明显改善、治安明显加强、服务明显优化、居住功能明显完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改造内容
  (一)城区老小区
  在对小区内的违章建筑、设摊经营、侵占绿地等违章现象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改造项目确定为四方面内容:
  1.基础设施改造类。雨水、污水管道疏通、更新或增设,并实行分流;化粪池清理或重砌;窨井盖整修或更换;路面、侧石整修或翻新,新增必要人行道,平整硬化住宅楼四周地坪;绿地补种或重新布局;增设消防设施、出入口减速带。
  2.房屋修缮类。主体外墙和楼道内墙重新粉刷;落水管整修或更换;增设楼梯道公共部位的设施。
  3.配套设施改造类。增设停车泊位;完善岗亭、小区标识、信报箱、垃圾箱等;整治已有的公告牌和广告牌;修整围墙和大门,并美化围墙;设置健身场地,配置健身设施。同时在条件允许的小区内,经征得小区内业主的同意后,建设或配置物业办公用房、物业经营用房和社区用房,规划、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给予政策上的支持。老小区改造后,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引入物业管理。
  4.专项设施改造类。小区内路灯增设或维修;供电、通信、供水、广电、燃气等管线和设施设备整理、整修或更新等。
  (二)城区背街小巷
  按照实用原则,改造内容为:修复混凝土路面、浇筑沥青路面;铺设污水管、疏通下水道、改造窨井;安装路灯、新增绿化;增设护栏、加固石坎、局部增设休闲设施;粉刷围墙、梳理架空线(局部路段“上改下”)等工程。
  四、工作计划
  (一)城区老小区
  按小区规模大小及区域平衡性原则,把拟进行改造的22个老小区按年度划分为四期。第一期(2008年)计划完成7万平方米
以上,后三期(2009—2011年)每年计划完成约40万平方米。
  (二)城区背街小巷
  根据改善程度不同,把拟进行改造的110条背街小巷分为修缮类、达标类、提高类、特色类四种类型,并按年度划分为四期。第一期(2008年)计划完成20条道路,后三期(2009—2011年)每年计划完成30条道路。
  五、改造费用
  老小区改造及背街小巷改善费用由市和相关街道办事处两级财政按3:1的比例承担。市财政按年度改造计划安排预算,相关街道办事处予以专项资金配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专业部门的配套建设经费原则上由各专业部门承担。改造中涉及各政府部门的行政事业性规费一律予以减免。
  六、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是今后几年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在调研基础上分别做好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的四年规划方案,并编制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会同街道办事处做好年度改造项目的征询、论证、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方案。具体由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中心城区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要科学规划,与旧城(城中村)改造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减少损失浪费。
  (四)提高群众参与度。坚持走群众路线,在工作开展前以小区所在的社区和业主委员会成员为主成立一个工作小组,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对小区内居民的动员、宣传、协调等工作。在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前,应组织调查,广泛征求所涉小区居民和社区干部意见。初步设计方案经专家会审后,应在小区内公示并征询居民意见,在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综合验收等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要积极邀请相关小区居民代表参加。
  (五)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工程实施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跟踪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竣工验收和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六)建立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别根据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制定考核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改造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考核办法另行制订。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市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老小区改造和背街小巷改善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良好氛围,确保这一民心、民生工程按时、优质、高效完成。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意见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
    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开发区管委会。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