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范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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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昨天傍晚至今天上午,受低气压东移和强雷雨云影响,我市部分地区遭受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同时,据气象部门预测,因目前已进入汛期,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出现的概率将会增多。为切实做好防范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工作。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极易引发自然灾害及衍生、次生灾害,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做好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天气过程,气象部门要及时向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大众通报预测预警信息,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作用,及时公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各镇(街道)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收到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后,应及时组织通知受影响的群众,做好防灾避险准备。
三、落实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灾害各项防范措施。当前正值汛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堤防、山塘水库等各类工程的巡查,强化监测监控力度,安排落实抢险物资和队伍,并做好城市重点部位的排水除涝工作,确保防汛防洪安全。要落实有关技术措施,切实做好农作物和户外设施的防雷、防风、防雹工作,做好强降水可能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倒房等次生、衍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
四、确保城乡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情况下群众的正常生活和市场供应。建设、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抓紧组织对受损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防止出现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组织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旅游部门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时提示和劝阻游人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冒险出游。卫生部门要组织做好医疗救助准备工作,满足群众就医需要。各镇(街道)要做好危旧房屋的除险加固,特别是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卫生院、敬老院等的安全,一旦发生危险,要立即组织转移安置。
五、切实安排好值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灾情,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按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报告,并通过党政信息网向两办信息科、市应急办报送灾情处理等有关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强降水和强对流天气灾害造成损失的统计分析。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