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坚决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规划、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这四条线,严格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确保了土地占补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增长。
近年来,我市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对基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出台了《慈溪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镇 (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人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落实的方式,对耕地保护实行关口前移。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土地管理,尤其是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建设、土地复垦、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土地信访的化解等情况与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挂钩,促使各地领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另外,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用地报批工作相挂钩,建立“亮黄牌”的监管制度。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中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和信访问题高发、频发重点地区实行“亮黄牌”监管制度,会同市有关部门对高发、频发重点地区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在信访未平息之前暂停该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个人建房的审批手续;对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工业用地农用地转用指标。
严格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严格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各镇(街道)也与各行政村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层层落实的方式,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执行。市国土资源部门在耕地保护中以指导员和监督员的身份,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全员执法意识,建立全员参与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在原有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耕地保护及土地执法网络体系,从组织、人员、管理上把耕地保护落到实处。改革基层国土所的工作机制,突出耕地保护,落实好每一位基层土管员的“承包责任田”,实行定期巡查,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零报告”制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土地协管员“政策法规宣传员、依法土地监督员、土地纠纷调处员、违法处置助理员”的四员作用,真正把土地执法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网络,构筑起土地执法监察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全市15个镇5个街道200多个行政村基本都已配备了每村一人的专职土地协管员,对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立土地执法监察中队,在已聘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的基础上,以原土管员为核心,建立各镇(街道)的土地执法监察中队,有些地方与城管执法监察中队联合办公,增强土地执法监察中队的力量配备,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和强制拆除力度。
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健全土地执法工作机制。我市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基层国土所、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的土地动态巡查作用,积极推进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各项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从源头上坚决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
完善土地执法报告制度。各基层国土所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土地违法问题,定期分析统计,及时向市国土部门报告,由市国土局书面通报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落实监管措施,从而形成执法合力。
我市坚决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规划、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这四条线,严格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确保了土地占补平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增长。
近年来,我市以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为抓手,将土地管理工作纳入对基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出台了《慈溪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镇 (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人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落实的方式,对耕地保护实行关口前移。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土地管理,尤其是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建设、土地复垦、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土地信访的化解等情况与镇(街道)领导班子政绩考核挂钩,促使各地领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另外,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与用地报批工作相挂钩,建立“亮黄牌”的监管制度。在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中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和信访问题高发、频发重点地区实行“亮黄牌”监管制度,会同市有关部门对高发、频发重点地区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在信访未平息之前暂停该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个人建房的审批手续;对年度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相应扣减下一年度工业用地农用地转用指标。
严格实施土地违法问责制,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严格追究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各镇(街道)也与各行政村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层层落实的方式,把耕地保护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执行。市国土资源部门在耕地保护中以指导员和监督员的身份,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全员执法意识,建立全员参与的耕地保护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在原有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监察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市、镇、村三级耕地保护及土地执法网络体系,从组织、人员、管理上把耕地保护落到实处。改革基层国土所的工作机制,突出耕地保护,落实好每一位基层土管员的“承包责任田”,实行定期巡查,建立台账式管理和“零报告”制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建立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土地协管员“政策法规宣传员、依法土地监督员、土地纠纷调处员、违法处置助理员”的四员作用,真正把土地执法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最前沿,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横到边、纵到底的执法网络,构筑起土地执法监察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全市15个镇5个街道200多个行政村基本都已配备了每村一人的专职土地协管员,对预防和查处土地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建立土地执法监察中队,在已聘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的基础上,以原土管员为核心,建立各镇(街道)的土地执法监察中队,有些地方与城管执法监察中队联合办公,增强土地执法监察中队的力量配备,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和强制拆除力度。
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健全土地执法工作机制。我市充分发挥各镇(街道)、基层国土所、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的土地动态巡查作用,积极推进土地执法关口前移,全面落实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各项制度,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从源头上坚决遏制违法用地高发态势。
完善土地执法报告制度。各基层国土所在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土地违法问题,定期分析统计,及时向市国土部门报告,由市国土局书面通报有关部门。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部门职责,落实监管措施,从而形成执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