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K16067205A/2009-19420

发布机构:

长河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09-06-26

成文日期:

2009-06-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长政〔2009〕3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长河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6-26 00:00 信息来源: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为切实有效地保护耕地,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按照自然资源部“保增长,保红线”活动和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09〕54号)和《关于印发慈溪市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09〕89号文件)和市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长河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请各村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长河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
         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政策方针,以“保增长、保红线”为重点,依法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对2004年10月以来全镇范围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处置,重点查处2007年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后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各类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占地、严重破坏耕地特别是非法占有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二)整治目标:在摸清全镇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底数的基础上,通过自查、整改、问责等手段,狠抓违法用地整治工作,基本拆除基本农田上的违章建筑,坚决遏止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镇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控制在10%以下。
  三、时间和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调查阶段(6月中旬至6月底)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对辖区内已经发生、尚未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本着“立足主动、自查自纠”的原则开展一次全面核查,逐一梳理,彻底摸清违法用地情况。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9月底)
  各村要认真落实相应的查纠工作方案,全面加以整改。
  1、对于符合两个规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教育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要抓紧补办用地报批手续;涉及新农村建设的用地指标,以村庄整理复垦指标为主给予有偿解决,同时积极向市级有关部门争取用地指标。
  2、对道路设施及借新农村建设名义进行的住宅用地、安置用地等占用基本农田的,上报市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3、对于农业养殖用地,按《关于统筹畜牧业用地推进畜禽生态养殖的若干意见》(慈政办发[2007]120号)精神处理,由镇经发办(农)报市农业主管部门对该类用地行为是否合规、有否破坏耕作层做出甄别,并进行调查登记后,抄告给国土资源所。
  4、对不符合两个规划的违法用地,由镇规划、国土部门向违法当事人发出停工通知书,做好相关材料,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切实抓好自查自纠和拆除复垦工作,努力降低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
  5、对督促自觉拆除复垦而当事人拒不履行的,要加大强制拆除力度,做到基本拆除完毕复垦到位。对妨碍公务的,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
  6、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破坏耕地行为,以及村级经济组织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的,要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立案查处,依法打击处理一批;党员干部涉及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和破坏基本农田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震慑力。
  7、坚决遏制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新发现的违法用地要及时制止,责令其自觉拆除复垦;对于拒不停工继续抢建的,以国土资源部门为执法主体,由镇及时组织力量,实施行政强制拆除;涉及重大案件的,国土、公安等部门要积极查处,使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萌芽状态、处置在萌芽状态。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初至10月底)
  镇政府将组织国土、规划、建设、公安、纪监、工业、农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联合督促组,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较多、自查自纠工作迟缓的村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督促;对自查清理不认真、有案不查或整改不力的村(社区),要通报批评,并按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慈政发〔2009〕54号)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长河镇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国爱
  副组长:郭根苗 陈松叶
  成 员:应维苗 胡蓉 潘仁迪 陈飞达 黄立峰 张洪苗
      高永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郭根苗
  副主任:潘焕苗 姚利惠
  成 员:胡立权 陈劲松 徐挺 潘书利 严建建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的意见》精神,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深入推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做到责任分解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在调查摸底阶段,要对清理工作及清理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在自查整改阶段,要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拆除复垦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各阶段取得的成果,公开曝光一批典型土地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土地执法氛围。长河国土资源所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情况。
  (四)健全机制,规范管理。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实行土地动态巡查零报告制度,建立村级专职土地协管员日常巡查制度、土地动态巡查日报告制度和及时处置制度,努力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