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09-00199
市政府
主动公开
规划信息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009-06-05
2009-06-05
面向社会
2009年5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市政府副市长 胡建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请予审议。
一、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关乎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执政为民、保障民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2007年以来,市政府已连续三年把“城乡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列入“十大实事工程”之一,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为目标,按照 “打基础、控源头、抓重点、求突破”的总体思路,强化领导、分解责任、落实措施,在食品药品监管专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并于2007年荣获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称号,2008年荣获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县荣誉称号。从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不断完善。近年来,我们不断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市、镇(街道)、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现了从分散管理向综合监管的转变,建立健全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一是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市政府成立了由22个市级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设立了专家咨询组、宣传教育组、督查督办组三个专门工作小组;各镇(街道)也实行了基层政府统一领导的机制,组建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由镇长(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作为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部门,负责履行综合监管、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等三项职能,同时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确立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即由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为进一步健全“1+X”综合监管制度体系,市政府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基础上,又出台了《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慈溪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考核试行办法》、《慈溪市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慈溪市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等基本制度,全市的综合监管工作按制度体系有序展开,并在市食安委、食安办的领导协调下,各主要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了整体推进。二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网络。我们以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强化监管业务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着重抓了镇、村两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各镇(街道)配备2名食品(药品)安全专管员和1名药品安全联络员,各村(社区)落实食品(药品)协管员和药品安全信息员各1名,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目前全市镇级食品(药品)安全专管员共有44名、药品安全联络员23名、村(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和药品安全信息员各341名。同时,督促各镇(街道)建立内部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落实监管责任人,真正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网络落实到位。三是健全食品安全目标考核体系。市政府与市级主要监管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每年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各镇(街道)也与村(社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了监管责任。市食安办制定了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市级主要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进行考核奖励。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能力,市政府不断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每年核拨150万元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用于综合监督抽样、宣传教育、考核培训、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2007、2008两年,市财政又核拨了“两店一场”工程补助经费2448万元、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改造经费1348万元、市畜禽屠宰中心建设经费2220万元、食品安全监督抽样经费500余万元、生猪瘦肉精检测专项经费338万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经费405万元。
(二)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日益健全。我们着眼长远,着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着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从专项整治时态转入长效机制为主的常态,有效把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是全面实施了食品安全源头可控战略。严格控制农产品生产、食品加工生产和农批市场三个食品安全源头,实施源头可控战略。目前,全市累计有绿色食品55只、无公害农产品155只,宁波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33个、认证面积达到19余万亩,去年共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样本587个,合格率为96.9%;在食品加工环节的155家食品生产企业、25家食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企业、1家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生产企业全部取得QS证书,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达100%,去年地产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3%。同时,在流通环节绘制了蔬菜、生猪、水产品、豆制品四类大宗食品的购销环节“路线图”,摸清了供应我市的大宗食品来源,探索建立了大宗食品供货基地,并加大对农批市场外地输入食品的抽检力度,有效地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二是持续推进了“两店一场”工程。目前全市共有食品放心店(连锁便利店)392家、农资连锁店83 家、规范化农贸市场75家,基本实现了人口集聚区域的全覆盖。同时积极推行批发市场和放心店对接配送机制,除慈客隆和万家乐等连锁超市直接由中心统一配送外,积极推进周巷食品批发市场和放心食品店对接配送,有效保障了农村群众的饮食安全。三是连续三年持续推进企业食堂的规范化工作。企业食堂是我市前几年监管的薄弱环节,我们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基础上, 抓住这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获得卫生许可证率每年递增25个百分点以上的目标推进食堂规范化工作。截止2008年底, 我市登记在册的企事业食堂501家,其中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447家,持证率达89.2%,提前完成75%的预定目标。四是加快建设畜禽屠宰中心及建立瘦肉精检测准入制度。为加快推进生猪集中屠宰,市政府启动建设了总投资3396万元的市畜禽屠宰加工中心,目前已完成投资3000余万元,预计今年年底前可竣工投产。同时,为保障全市人民吃上放心肉,市政府于2007年1月制定出台了《慈溪市生猪瘦肉精检测管理办法》,专门组建市瘦肉精检测中心,配备人员设备,对外地和本地的宰前生猪进行瘦肉精检测。2007和2008两年,共检测外来生猪670578头,判定瘦肉精不合格23953头,对不合格生猪及时作好了无害化处理;抽样监测地产生猪289673头,检测结果均呈阴性,较好地保障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五是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2006年,我市在24家纯净水行业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试点取得成功后,2007年又在酱腌菜加工、南美白对虾养殖行业开展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了企业主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推动行业自律,从生产源头确保食品安全。2008年建立了涉药单位的信用体系,根据前三年的日常检查结果对涉药单位评定了信用等级,按信用等级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促进优胜劣汰。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市食安办已连续四年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去年共对14个品种实施评价性抽验689批次样品,合格508批次,合格率73.7%,将检测结果与属地政府和所在环节监管部门的年度考核挂钩;并组织专家组实施了“慈溪市杭州湾水域小海鲜质量安全及风险评估”、“慈溪市散户蔬菜安全评介分析”专项评估项目,了解掌握我市该两类食品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努力化解影响我市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六是依法严管药品市场。前几年,面对药品市场混乱、无证经营泛滥的现状,及时组织开展了以打击无证经营和打假治劣为主的专项整治,迅速扭转了我市药械市场的混乱局面。近年,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GMP、GSP认证,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跟踪检查的力度,落实了驻厂监督员制度,全面试行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企业实行退出机制。两年内1家有药品批发企业、59家药品零售企业被依法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展对假冒药师和不合格药师的清查工作,二年来有269名药学技术人员因测试不合格,不予准许担任关键岗位工作,57名药师因伪造离职证明被清退。建立了药品网上监管体系,与428家管理相对人联网,实现了实地监管与网上监管相结合,提高了监管效率。七是着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积极实施“标准药房”创建工程和“两网一规范”提升工程,规范药品经营市场秩序,建立了覆盖全市源头可控的药品配送网络,目前全市市、镇、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达100%,药品配送网络覆盖面达100%、配送率达95%,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建设面达100%,去年镇级以下医疗机构全年配送药品金额达到1.6亿元。八是全面深化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2008年为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我市研究制定了《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审条件》,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向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目前,全市已有16个镇(街道)通过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验收,38个村通过食品安全示范村验收,已命名72家示范企业和1条餐饮安全示范街。去年宁波市在我市召开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现场会,较好地发挥了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样板标杆作用。九是不断完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在建立《慈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慈溪市重大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基础上,编印下发了预案操作手册,进一步完善预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操作性,并采用虚拟和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了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特别是在成功处置“余姚泗门一7岁男孩疑似氰化物中毒”事件、“三鹿奶粉”事件等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中,有效检验了我市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得到了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好评。
(三)整合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为实施科学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市于2007年建立了以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主、各专业食品安全检测机构为辅、食品安全快检网为补充的检测网络体系。市食安办按照“五统一”原则(即统一确定和分配抽检任务、统一配置和使用检测资源、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发布检验检测结果)全面协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定期在慈溪日报、慈溪食品安全网站等相关媒介上发布食品安全综合防治检测报告和食品安全预警。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于2008年1月正式挂牌,并于2008年7月通过省级认证,目前已具备629个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可检测项目参数基本覆盖28大类食品、9种饲料、13种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于去年7月开始承担全市的评价性检测任务,运转良好。今年承担全市评价性检测1600批次,计划今年底前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专业检测机构主动发挥环节监管职能,认真承担各环节的食品抽检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市场快检网建设,截止2008年底全市共有食品安全快检点81个。2008年全市完成食品定量检测计划4556批次(按户籍人口每4千人4批次设定),合格率91%;完成定性检测202799批次,合格率98.92%。按“五统一”原则运行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有效地整合了原有分散的食品安全检测资源,为我市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建起了一张全面覆盖的监控网,对各环节食品安全实施有效监控。专家咨询组对全年检测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各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提出建议意见, 市食安办对风险隐患采取针对性相应措施,保障了我市食品的安全可控。
(四)专项整治集中推进,部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我们整合监管资源力量,按照“治标与治本结合、分工负责与协同作战结合”的思路,加大力度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农业部门以规范农事操作、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监控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扎实推进“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提高了地产农水产品的安全保障水平;质监部门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和加大对重点产品检测为抓手,深入开展饮用水“清泉行动”和添加剂“规范行动”,食品生产企业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工商部门以“农村食品市场整治年”活动为载体,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有力地消除了农村市场食品质量隐患;卫生部门积极实施餐饮单位和学校、企业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和索票索证,实行“五常法”管理,餐饮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贸粮部门深入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推行“放心菜”、“放心肉”工程等,成效显著。市食安办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拳出击,牵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近年来共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白酒、食用油、瘦肉精、食品添加剂等多项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了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我市食品市场秩序。特别是在2007年的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着力开展了农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餐饮业食品、药品、肉类等11项专项整治。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治,较好地完成了33个整治目标,18个100%量化指标均全面完成。在“药品平安整治行动”中,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力量打假治劣。在2007、2008两年中,共查处药品违法案件214件,没收药械货值金额39.55万元,罚没款241.62万元,并查处了“洛赛克”假药和浒山莎莎美化妆品店goodnak®人胎盘组织液假药两起大案,有力地震慑了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取得显著的成绩。认真组织对抗震救灾药品安全和奥运会药品安全的专项检查,确保抗震救灾药品和奥运用药的安全有效。
(五)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的知识和意识日益增强。自2006年开始,我们以“小手牵大手,提升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为主题,对全市178所中小学的18万名学生分四个教育段进行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在省内形成良好反响。三年来,市食安办每年进行教育质量评估和优秀学校评选,并组织开展优秀教案评选和征文活动,使食品安全校园教育达到良好的预期效果。2007年和2008年我市的食品安全校园教育分别在宁波和全省推广。连续三年在慈溪日报开辟每周一期的“食品药品安全与健康”专栏,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知识和法规知识,及时公布各环节检测信息,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报道监管工作动态,有效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对营造浓厚的关注氛围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同时,市食安办还印发《食品安全100问》、《安全用药60题》6万余册,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和食品药品安全文艺宣传系列等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进行广泛宣教,不断增强宣传的覆盖面,有效地提高了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的意识和知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
虽然近年来我市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了一定的突破,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管责任的分解落实尚未完全到位,管理上存有漏洞。虽然我们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实施了分段监管的方式,并对监管责任进行了划分,但在监管实践中,仍然不同程度上存在重复和失管现象。二是食品安全的基础还比较薄弱。我市食品产业化程度低、食品生产加工呈现“小、乱、散”的局面。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盲区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广大农村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村级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存在失管现象。在种养殖及加工环节,滥用农药、生长激素、添加剂等现象还偶有发生,因此,食品安全源头监控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药品监管力度尚需进一步加强。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违法制售假劣药械的手段和表现形式日趋隐蔽,监管工作的难度不断增大,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四是广大消费群体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不够强,自我保护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和患慢性病的病人求医迫切的心态,采用各类方式作虚假宣传,或以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或将保健品夸大治疗功能,欺骗公众,误导患者,造成一定的危害后果。同时,由于食品药品安全状态呈动态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往往一时整治容易、持续巩固较难,需要政府、企业、全社会长期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效。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针对上述问题,下步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将更加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做到经常分析、定期研究、抓紧抓实、坚持不懈,争取一年一个新台阶、年年都有新进步,以此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并且要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更强大的人力、财力、物力上的保障和支持。同时,将加大力度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按照上级的要求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
二是突出重点,合力攻坚。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我们在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为契机,抓基层、打基础,创新工作方法,使各项监管举措扎扎实实地落到农村、落到基层,有效提升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同时,继续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狠抓薄弱环节,坚决遏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流入农村市场。
三是从严执法,立足长效。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实现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根本好转还是任重道远。在下一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中,将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工作,既有治本之策,又有治标措施,把食品药品监管触角延伸到每一个角落,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在从严执法方面,主要是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继续加大整治和监管力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立足长效方面,主要是深化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推动食品产业上档升级、发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及做好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努力实现监管方式从运动式的专项整治为主转向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设并重。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我们将继续拓宽和丰富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消费观念,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形成科学、安全、合理的饮食用药习惯,提高鉴别与抵制问题食品和药品的能力。同时,继续抓好群众监督网络建设,鼓励广大群众大胆举报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违规现象,让不安全食品没有生存市场,在全社会营造一种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