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10-00275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日期:

2010-01-29

成文日期:

2010-01-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投资调整的报告

2009年11月26日在慈溪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赵利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投资调整情况,请予审议。

  慈溪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是宁波市利用世行贷款的水环境建设项目,工程的建设将全面改善我市市域河网与地面水环境质量,通过集中治污,实现城乡排水一体化,加快形成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促进生态环保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本工程由国家发改委批准项目建议书(发改投2004〔1101〕号),由宁波发改委批准初步设计(甬发改投2005〔402〕号),批准投资概算为103898万元,其中计划利用世行贷款6000万美元(按当时汇率8.4折合人民币50400万元),市财政安排37000万元,其余16498万元由项目建设单位慈溪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自筹。主要建设内容为:2座污水处理厂与尾水湿地处置工程,其中:东部污水处理系统一期5万吨/日,北部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铺设89km污水主干管及15座主干泵站,139km乡镇收集管网及40座镇级污水泵站;污水集中收集输送管网与泵站系统按东部10万吨/日、北部32万吨/日配置。

  本工程于2005年1月正式启动建设,目前已进入实施中后期,所有子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截止2009年10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98000万元。先后完成了东、北部两座污水处理厂工程、东、中、西污水收集输送主干管89km、主干线泵站15座,完成镇级污水收集输送管网与泵站工程累计管线120.37公里、40座镇级污水泵站40%工程量,完成东、北部污水处理配套工程湿地项目30%工程量。

  工程实施以来,由于系统性与专业性强、覆盖区域广、建设周期长、施工技术复杂,在施工图阶段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建设内容、施工工艺、部分子项工程等作了局部优化完善与调整,同时受市场人工、机械、材料涨价因素、征地与政策处理、融资利息、项目风险等因素影响,工程投资概算相应发生了变化,经项目单位委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对整个工程全面评估和后期预测,调整后的工程投资概算需120510万元,超过原批准投资概算16612万元。投资增加及其原因如下:

  一、工程建安费总量增加11179万元

  (一)乡镇污水管道收集系统优化完善,增加工程费11687万元。原概算中各镇污水管道收集系统工程费用为21419万元,现需调整到33106万元,调增11687万元。一是镇级污水管道长度增加31公里。原初步设计镇级污水管网139公里,实际在施工图深化阶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结合新的镇(街道)污水专项规划,实际镇级污水管网长度达170公里,增加了31公里;二是施工工艺及管道材料调整优化。在2005年初步设计时部分道路尚未建成,污水管道施工工艺采用开挖铺管,管道材料为钢筋砼管,后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对交通、周边建筑物、地下综合管线的影响,有21.5公里调整为牵引施工,有40公里调整为顶管施工,管道材料调整为高强度耐腐蚀的新型PE管材;三是镇级污水管网铺设在2006年下半年起陆续招标施工,期间人工、机械、材料等价费上涨。

  (二)湿地项目处理范围及处理标准提高,增加工程费3559万元。原初步设计中设计标准相对较低,工程费为4124万元(东部湿地1545万元,北部湿地2579万元),现需调整到7683万元,调增3559万元(其中东部湿地843万元,北部湿地2716万元)。一是北部湿地列入GEF湿地项目后,按世行要求设计处理标准相应提高(主要是尾水总氮处理和湿地景观)、用地范围增加(主要是增加白鹭湖60公顷土地);二是东部湿地在处理工艺和景观设计相应优化。

  (三)污水主干管网和东、北部污水处理厂等子项目通过招投标等因素调减4067万元。

  二、工程其他费用总量增加5433万元

  (一)政策处理费用增加2139万元。原概算中土地征用、拆迁及赔偿费按当时标准计列4571.6万元。在实际政策处理和施工过程中,土地征用标准提高和管线施工涉及的拆迁、赔偿费用增加,实际需调整到6711万元,调增2139万元。(不包括北部湿地白鹭湖60公顷土地费用)。

  (二)建设期贷款利息增加3651万元。原概算该项费用按当时测算计列4273万元,实际需调整到7924万元,调增3651万元。一是世行借款利息按报帐额度实时结算,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增加,需调整到4494万元,调增1432万元;二是国内银行借款1.2亿元作为启动资金使用,原测算按比例逐步到位,现实际一次性先到位,以弥补世行借款按先实施后提款报帐带来的资金周转问题。同时,国内借款利率比当时测算有一定提高,国内银行借款利息需调整到3430万元,调增2219万元。

  (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增加1648万元。一是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合理降低造价,工程管理采取了世行程序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双轨制,原概算缺少监理费、工程管理咨询费和跟踪审计及招标代理费,分别调增1653万元、471万元和372万元;二是整个工程建设周期长,部分子项目在建设阶段已建成并试运行,按照世界银行采购规定,须购置生产机具(管网养护设设备)。原概算中缺少生产机具购置费,调增费用700万元;三是通过工程招标,勘察设计费用减少847万元。四是在实际执行中,进口设备材料检验及手续费减少、建设场地准备费未发生,分别调减30万元和671万元。

  (四)工程预备费调减2005万元。原概算中工程预备费按5%计算为4505万元,现大部分工程已完成,该项费用调整为2500万元,调减2005万元。

  因该工程总投资调整额已超过3000万元,按照《慈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