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10-125761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

2010-03-19

成文日期:

2010-03-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交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慈溪交通局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全面提升服务品质的一项重要工作。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索和尝试。主要开展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进一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在去年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慈交【2008】100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领导小组职能,明确局办公室为具体办理部门,联动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有关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局拟文下发了 《慈溪市交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慈交【2009】41号)、《慈溪市交通局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规定》(慈交【2009】42号)、《慈溪市交通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慈交【2009】43号)等三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及具体工作要求,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公开发布。
    (三)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
    根据《条例》规定及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以便民、必需、务实为原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通过交通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方式与途径,方便群众通过合适途径获取相关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及有关制度、年度报告等,共 64条。
    便民服务类信息,包括执法服务、社会监督等,共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则,均通过网上申请。所申请内容都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能范围,已按规定通过网上告知书的形式向申请人及时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完善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的时效性、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拟从以下三方面进一步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根据《条例》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整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尤其是政府决策等方面信息按要求予以进一步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发布应予以公开的各类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与时效性。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与学习,以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工作水平;二是在完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严格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本部门能根据《条例》要求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慈溪市交通局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