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慈溪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慈政办发〔2010〕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慈溪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2010年慈溪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的节能降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节能目标的动态管理和预警调控,确保完成今年及“十一五”时期节能目标任务,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省节能减排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控制能耗、保持增长、强化监督、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正确处理好保增长、保稳定和降能耗的关系,结合我市节能降耗的实际情况,为保障民生用电,全力组织开展好全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确保完成我市今年和“十一五”期间节能降耗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月度能耗统计、监测和预警指标体系,每周、每月分析全市和各地用电量控制情况,及时提交限电调控应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做好各地用电量控制和有序用电的监测、分析和跟踪监督工作,及时制止违规用电行为,落实有序用电的政策解释等工作。
  (三)宣传国家、省、市有关节能政策,发掘企业节能工作亮点,报道先进,树立典型,曝光落后。
  (四)做好2010年节能措施及任务完成情况和落后产能淘汰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五)倾听企业呼声,反映企业需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节能工作及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全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协调解决专项行动的有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行动高效、有序开展。工作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建国
  副组长:邹 晋(市府办)
      陈小芳(市经济发展局)
      林利挺(宁波杭州湾新区经济发展局)
  成 员:王 迪(市委宣传部)
      厉振跃(市文明办)
      邹 枫(市监察局)
      罗维昌(市经济发展局)
      章寿乐(市发展改革局)
      金光飞(市统计局)
      孙建康(市供电局)
      叶钊君(市质监局)
      胡国富(市财政局)
      吴松达(市交通局)
      岑夏君(市贸易粮食局)
      华利波(市建设局)
      史国建(市卫生局)
      胡能良(市旅游局)
      杨志江(市城管执法局)
      黄国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段明权(市农业局)
      蔡建峰(市农机站)
      沈乾苗(市教育局)
      虞坚定(市外经贸局)
      许登坤(市科技局)
      戚俊彦(市工商分局)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陈小芳兼任办公室主任,林利挺、罗维昌、王迪、邹枫、金光飞、孙建康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工作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预警监测组、新闻宣传组、督察服务组。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工作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进度,建立信息沟通,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8月中旬):成立市、镇两级专项行动组,制订工作方案,形成工作网络,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8月中旬—12月底):全面组织开展各项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切实加强节能目标动态监管、跟踪管理、督促检查;深入企业基层一线,主动倾听企业呼声,帮助解决企业突出困难,促进企业节能目标的完成;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广泛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关心、支持、参与节能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12月底—2011年2月底):认真总结全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专项行动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和市建设局、贸易粮食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旅游局、城管执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农业局、文广局、人民银行等市级主要涉能部门要参照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方案,尽快开展相关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项行动工作体系。
  (二)建立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市专项行动工作组主要负责全市面上工作和检查督促各地限电控制工作,并配合各地督促省、宁波市指定控制的限电企业;市级涉能部门负责本系统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用电管理;各镇(街道)、慈东工业区及宁波杭州湾新区主要负责辖区内用能单位及企业。
  (三)建立完善信息专报与发布制度。各地及市级主要涉能部门要建立完善重要信息日报制度,落实专人,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给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市区域性双控限电有序用电节能专项行动工作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定期编制专项行动简报,抓紧构建完善节能信息检测数据平台,建立完善重大信息专报与发布制度,探索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能△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宁波杭州湾新区管
    委会。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