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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9013L/2010-121642
新浦镇
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2010-08-23
2010-08-23
面向社会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具体如下:
(一)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
2008年初,镇党委、政府专题研究《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由镇党委副书记分管这项工作,确定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并要求各村(居)、机关各大办(所)也明确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为切实开展《条例》施行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
切实有效的工作机制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力保障。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我镇认真学习贯彻《慈溪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慈溪市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规定》、《慈溪市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同时专门制定了《新浦镇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义务,规定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享有的权利、信息获取方式及救济途径。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镇自觉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三)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
根据《条例》规定,我镇要求各村(居)、机关各大办(所)以“便民、必需、务实”为原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目前,已在“中国·慈溪·新浦”政府门户网站也开辟了相关频道、专栏,方便群众通过拨打电话、上网浏览下载等方式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四)加强基础性工作建设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正确运用《条例》保障自己的知情权,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开展培训辅导。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开设辅导讲座和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条例》的培训辅导活动。三是加强检查指导。通过平时抽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有步骤、有重点地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8年,新浦镇人民政府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基本情况类信息,包括机构概况、地区(行业)介绍,共34条;
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法规文件、政府决策,共16条;
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共226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互联网
“中国·慈溪·新浦”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申请受理情况
2008年,新浦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新浦镇人民政府没有发生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新浦镇人民政府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提高行政透明度。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镇规划、土地出让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进一步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推进基层场所建设,着力推进公开渠道向村(居)基层延伸;加强公共查阅场所建设,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使查阅内容更加丰富,查阅方式更加便捷。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条线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评测的指标体系。
新浦镇人民政府综合办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