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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二○一○年度《残疾人就业证》年检的通知
http://www.cixi.gov.cn 2010年09月02日来源:慈溪日报

    根据国务院 《残疾人就业条例》、 《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 《慈溪市<残疾人就业证>年检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开展二○一○年度 《残疾人就业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在本市范围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已申领 《残疾人就业证》的企业单位。年检开展期间申领 《残疾人就业证》的在申领时一并年检。
    二、年检单位在9月30日前向所在镇 (街道)残联申报年检,填写 《残疾人就业证年检记录表》,并附2010年3月份和7月份工资清单复印件、 《2009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单》复印件 (2010年5月后参保的不需附)、 《残疾人证》复印件和 《残疾人就业证》原件。逾期申报不予年检。年检不合格不予办理2010年度残保金抵扣。
    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将于2010年10-11月对年检单位上门检查核实。
    四、咨询电话: 23678206、 23678280、 23678228。
 

                         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根据国务院 《残疾人就业条例》、 《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和 《慈溪市<残疾人就业证>年检工作暂行规定》精神,开展二○一○年度 《残疾人就业证》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在本市范围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已申领 《残疾人就业证》的企业单位。年检开展期间申领 《残疾人就业证》的在申领时一并年检。
    二、年检单位在9月30日前向所在镇 (街道)残联申报年检,填写 《残疾人就业证年检记录表》,并附2010年3月份和7月份工资清单复印件、 《2009年度职工养老保险账户单》复印件 (2010年5月后参保的不需附)、 《残疾人证》复印件和 《残疾人就业证》原件。逾期申报不予年检。年检不合格不予办理2010年度残保金抵扣。
    三、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将于2010年10-11月对年检单位上门检查核实。
    四、咨询电话: 23678206、 23678280、 23678228。
 

                         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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