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11-46860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编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1-12-29

成文日期:

2011-12-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中心城区白沙路街道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批后公布

《慈溪市中心城区白沙路街道分区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公布内容:

1、规划范围

本次分区规划范围,具体划定为:东到梅林路、南到南三环路、西到新城大道,北到中横线,总用地面积为21.64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慈溪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保持一致。

3、功能定位

立足于现有的基础及对未来发展的需求,明确产业创新、生态优先、空间有序、交通发达的发展目标,打造多功能集聚的“主中心,新城东”。主要包括“现代商业商务中心”、“生态宜居新区”、“城市重要交通节点”功能。

(1)现代商业商务中心

慈溪市已经形成和正在建设的沿新城大道的行政办公中心、文化商务中心,以及沿三北大街的传统商业中心都与白沙路街道有关。规划打造高效化的城市中心,创造消费性活动的公共空间,提升城市的活力。其中文化商务将被打造成慈溪的一张新名片,成为城市建设的一个标志性区域。

(2)生态宜居新区

借助于“宜居效益”工程的实施和新城河拓宽工程,将为白沙路街道腾出大量的居住用地发展空间,为改善城市环境创造了条件,新城河两岸成为今后居住用地开发的重点区域。同时白沙路街道作为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城市居住的重要功能,同时需发挥水网密集的优势,打造成具有吸引力的“特色水乡”、新兴居住发展区。

(3)城市重要交通节点

结合汽车东站的搬迁和轨道交通余慈线的规划,在规划范围外城市东北部规划新建慈溪客运中心站,位于中横线以南、梅林路以东、北三环以北、寺马线以西区域,成为市域客运换乘中心。

4、发展目标

本次规划提出将白沙路街道打造成为慈溪市的创新之城(服务中心)、生态之城(宜居佳地)、中转门户(交通节点)。

——创新之城

依托行政中心、教育等既有基础,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知识产业,使慈溪成为创新之城。

——生态之城

充分利用白沙路现状的水网优势,结合滨水公共设施、滨水商业、滨水居住等功能,创造一个具有水乡特色的宜居宜业新区。

——中转门户

利用规划的市域客运换乘中心、轨道交通、BRT等一系列设施,通过大力发展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白沙路竞争力的,带动街道经济,进一步促进慈溪的发展。

5、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居住人口规模近期到2015年为12万人;远期到2020年为15万人;远景规划人口容量为18万人。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64平方公里(包括水域180.56公顷)。

6、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园三廊四心五区多组团”的空间布局。

一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三廊:新城大道和新城河沿线的城市主景观廊道、潮塘江次景观廊道、大塘河次景观廊道;

四心: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文教中心;

五区:三北大街和东三环交汇处的现代商业发展区、文化商务区的商业商务发展区、明州路和东三环处的街道行政商贸区、国道南部的传统商业发展区;三洞桥板块中央商务区;

多组团:从南至北,将居住分为五大片区,每一片区安排居住以及社区中心,创造富有特色的滨河居住。

7、控制单元

(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结合上述原则,规划将规划区划分为9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01到09。

(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开发强度、公共绿地面积、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设施、交通设施等内容。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1.64平方公里(包括水域180.56公顷)。居住人口近期12万人,远期15万人,远景18万人。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1265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控制单元主要控制内容一览表

编号

主要用途

用地面积(公顷)

居住人口控制规模(人)

总建设容量(万平方米)

公园绿地

面积

(公顷)

配套设施控制要求

01

商业、金融、文化娱乐、居住

267.8

20982

260

30.05

公共厕所3处、幼托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机动车停车场1处。

02

商业、园林生产绿地

247.2

--

--

156.08

公共厕所4处、机动车停车场3处、供电站1处。

03

商业、居住

234.6

15867

115

16.81

公共厕所5处、幼托3所、初中1所、高中1所、公交首末站1处、机动车停车场3处。

04

行政办公、商业、居住

247.8

39215

175

4.71

公共厕所4处、幼托2所、小学1所、初中1所、高中2所、供电站1处、垃圾转运站2处、机动车停车场2处。

05

行政办公、体育、文化娱乐、商业金融、居住

211.2

11990

145

17.85

公共厕所7处、幼托4所、小学2所、体育中心1座、体育馆1座、公交首末站1处、水厂1处、广场1处、机动车停车场6处。

06

行政、商业金融、居住、工业(科研)

222.1

13420

190

--

公共厕所3处、幼托1所、小学1所、加油加气站1座、变电站(110kv)1座、机动车停车场3处。

07

商业、教育、

居住

221.2

19689

115

9.39

公共厕所6处、幼托1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1所、教堂1处、电信支局1所、消防站1处、水厂1处、变电站1处、加油加气站1座、机动车停车场2处。

08

居住

156.6

20845

90

9.26

公共厕所1处、幼托1所、初中1所、高中1所、加油加气站1座、公交首末站1处。

09

居住

355.7

42019

175

12.94

公共厕所3处、幼托3所、小学2所、初中1所、教堂1处、邮政所1所、垃圾转运站1处、公交首末站1处、水厂1处、机动车停车场2处。

8、空间布局

(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包括现状保留的居住小区以及新规划的二类住宅用地,总面积为760.82公顷,占总用地的38.36%。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64.0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18.35%。

(3)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道路广场用地336.4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97%。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为16.6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0.83%。

(5)绿地:规划绿地456.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02%。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配套原则

公共设施的类型、级别、档次、数量、布局要和白沙路街道的定位相适应,应布局合理、结构清晰、交通便捷,有利于居民使用。

公共设施规划注重区分满足民生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和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服务设施,强调对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严格保障。

充分尊重城市已经形成的肌理特征和水网密布的自然环境,将公共设施与场地自然条件结合,创造有场地特色的、有活力的、环境宜人的公共设施服务中心。

(2)配套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人口规模和人口布局,综合考虑各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要求和用地安排,形成多层次、内容丰富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3)规划内容

主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一览表

类别

配置项目

用地面积(ha)

数量

所在控制单元

级别

备注

教育

教育

幼托

幼托

1.00

1

01-A-05-⑤

社区级


0.85

1

03-A-02-④

社区级


0.77

1

03-A-04-③

社区级


0.46

1

03-C-04-②

社区级


1.00

1

04-A-01-⑾

社区级


1.07

1

04-D-02-⑩

社区级


0.94

1

05-A-04-③

社区级


0.24

1

05-B-01-⑩

社区级


0.80

1

05-B-04-②

社区级


0.68

1

05-C-07-②

社区级


0.61

1

06-D-02-③

社区级


0.68

1

07-D-03-⑨

社区级


0.68

1

08-A-02-②

社区级


0.89

1

09-A-02-⑥

社区级


1.38

1

09-A-09-③

社区级


0.91

1

09-B-01-⑨

社区级


小学

3.55

1

04-B-03-②

社区级


3.52

1

05-A-03-⑨

社区级


1.54

1

05-C-07-③

社区级


5.81

1

06-B-03-⑥、⒂

社区级


3.78

1

07-C-04-④

社区级


2.59

1

07-D-01-⑿

社区级


2.97

1

09-A-05-②

社区级


3.07

1

09-B-02-③

社区级


中学

2.72

1

03-D-01-③

街道级


3.84

1

04-B-03-①

街道级


3.83

1

07-B-02-⑧

街道级


1.48

1

08-D-01-②

街道级


3.31

1

09-A-07-⑾

街道级

高中

8.87

1

03-A-02-②

市区级


3.26

1

04-A-01-③

市区级


13.87

1

04-A-01-④

市区级


5.14

1

07-C-01-⑨、⒀

市区级


14.12

1

08-A-01-②

市区级


九年一贯制

4.47

1

01-A-05-④

社区级


医疗

卫生

综合医院

2.75

1

03-A-05-④

市区级


4.67

1

05-A-04-⑥、⑦

市区级


2.53

1

07-D-04-⑧

市区级


卫生服务

机构

1.16

1

03-A-05-⑤

市区级


社区卫生

服务所


11

01-A-05-③

03-C-04-①

04-A-03-②

04-C-04-②

05-B-01-⑦

05-C-06-②

07-A-03-③

07-D-05-⑨

08-B-03-②

09-A-02-②

09-B-02-②

社区级

每个社区设置1个,按2万人口或1-2公里服务半径区域设置。新建居住区必须有配套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部分卫生机构可与社区居委会合设在一起。

文化

体育

文化娱乐

14.85

4

01-B-03-①

01-B-04-②

01-B-05-①

01-B-06-①、②

市区级


广播电视

2.67

1

05-A-01-①

市区级


体育场馆

6.47

1

05-A-01-⑥

市区级


3.24

1

05-A-01-⑦

市区级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12

01-A-05-③

03-C-04-①

04-A-03-②

04-C-04-②

05-B-01-⑦

05-C-06-②

06-C-03-⑦

07-A-03-③

07-D-05-⑨

08-B-03-②

09-A-02-②

09-B-02-②

社区级

完善社区文化设施的建设,增加社区文化活动宫,以“15分钟服务圈”为标准,服务半径约为1-1.5公里,建筑面积约为400-600平方米。可设置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建设放、多功能活动室等内容;每处设置1000平方米左右室外活动场地,可进行健身和娱乐。

其他

老年活动

中心


11

01-A-05-③

03-C-04-①

04-A-03-②

05-B-01-⑦

05-C-06-②

06-C-03-⑦

07-A-03-③

07-D-05-⑨

08-B-03-②

09-A-02-②

09-B-02-②

社区级

主要提供老年人活动场所,每处建筑面积为2000平米左右,可增加老年看护和康健等功能。

社区居委会


11

01-A-05-③

03-C-04-①

04-A-03-②

05-B-01-⑦

05-C-06-②

06-C-03-⑦

07-A-03-③

07-D-05-⑨

08-B-03-②

09-A-02-②

09-B-02-②

社区级

主要是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配套社区文化展、卫生服务机构等。

市政公用设施

公交首末站

0.20

1

03-A-04-②

市区级


0.2-0.33

1

05-B-04-④

市区级


0.20

1

08-B-02-③

市区级


0.72

1

09-B-03-⑦

市区级


加油加气站

0.21

1

06-A-02-④

市区级


0.54

1

07-C-05-①

市区级


0.27

1

08-C-04-②

市区级


邮电设施

0.54

1

07-B-04-②

街道级


0.13

1

09-A-06-①

街道级


消防站

1.48

1

07-D-01-⑧

市区级


10、交通规划

规划区城市道路体系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支路四级布局。规划形成“六横三纵”的道路交通骨架。六横分别为中横线、北三环路、开发大道、329国道、前应路、南三环,三纵分别为新城大道、东三环路、梅林路。

11、重大基础设施

(1)给水工程

规划区以新城水厂和在梅湖水库附近新建城南水厂为主要供水水源,以白沙水厂为辅助水源。经预测,至2020年,本区内最大日规划用水量约为11.88万m3/d。

(2)排水工程

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3)电力工程

规划区内主要由白沙变(110KV)(现状)、万亩变(110KV)、庆元变(110KV)、城南变(110KV),共4个变电站供电。以110KV变电站为主要供电电源,以10kv线路为主要配电网络。经预测,至2020年本区用电负荷为48.70万千瓦。

(4)邮政通信工程

规划邮政设施应纳入到城市配套建设范围,统一规划,同步建设,满足社会广大用户用邮政服务的需要。

邮政服务网点建设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布置1个邮政网点。

(5)燃气工程

区内管道燃气输配系统规划采用高、中压两级系统。输配管采用换状语树枝相结合的布置方式来保证供气的可靠性和经济性。规划至2020年本区年耗天然气量约为3985万立方米。

(6)防洪排涝

本规划区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防,按20年一遇的排涝标准规划。

(7)抗震

城市生命线工程按烈度Ⅶ度标准进行设防。

(8)人防

各类技术指标参照国家人防三类城市标准。

附图:01、规划结构图

02、土地使用规划图

03、控制单元划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