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11-125853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01-2011-0012
工交综合类
2011-12-31
2011-12-31
面向社会
慈政办发〔2011〕255号
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2014)》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2—2014)
为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鼓励引导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和设备,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从整体上提升我市工业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慈溪市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及我市产业实际,制定《慈溪市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2014)》(以下简称“《目录》”)。
鼓励类目录分新兴产业目录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目录,将作为我市今后组织项目申报,确定“一事一议”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安排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土地、电力等要素供应,以及人才引进培育的重要依据。对列入鼓励类目录的产业,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金增加投资,加快发展,给予重点扶持和服务。对列入限制类的产业,严格禁止新上项目。对列入淘汰类的产业,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及设备。通过本《目录》引导,加快我市工业转型升级,再塑慈溪工业新格局。
本《目录》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
目录
第一类 鼓励类
一、新兴产业
(一)高端装备制造产业
1.汽车关键零部件:汽油机增压器、电涡流缓速器、轮胎气压监测系统(TPMS)、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数字化仪表、电控系统执行机构用电磁阀、载重车后盘式制动器等
2.汽车电子控制系统:发动机控制系统(ECU)、变速箱控制系统(TCU)、制动防抱死系统(ABS)、牵引力控制(ASR)、电子稳定控制(ESP)、网络总线控制、车载故障诊断仪(OBD)、电控智能悬架、电子驻车系统、自动避撞系统、电子油门等
3.三轴以上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配套数控系统、伺服电机及驱动装置、关键功能部件
4.多工位组合机床研发与制造
5.机电一体化新型纺机设备及关键专用基础件
6.轴承制造专用数控加工设备、自动装配设备
7.烟气脱硫等大气污染治理装置、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设备、污水防治技术设备和水净化处理技术及设备
8.新型医用诊断医疗仪器设备、微创外科和介入治疗装备及器械、医疗急救及移动式医疗装备、康复工程技术装置、家用医疗器械
9.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电设备及关键部件
10.高压真空元件及开关设备,智能化中压开关元件及成套设备,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智能型(可通信)低压电器等
11.专用精密仪器仪表、科学测量测试仪器
12.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及检测检验装置
13.表面贴装设备制造(钢网印刷机、自动插件机、自动贴片机)
14.变频器及变频节能高效空压机等节能成套设备制造
15.精密模具设计、制造
16.工业机器人及其关键部件、系统
17.智能焊接设备,激光焊接和切割、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
18.P4、P2级数控机床轴承;动车组轴承、铁路货车轴承、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轴承及风电机组、航空用各类精密轴承;使用寿命25万公里以上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汽车发动机及传动系统用精密轴承
19.冶金、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风力发电、水电、核电领域用关键液压气动密封件
20.汽车、风电、核电、高速铁路用高强度紧固件
21.新型液压气动元器件
(二)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
1.物联网射频识别技术(RFID)、新型传感器、智能化传感信息处理设备、低成本传感器网络和实时信息处理设备
2.高性能核心网络、信息传输接入设备、智能终端和家庭网络等新一代网络设备及核心元器件
3.薄膜场效应晶体管LCD(TFT-LCD)、等离子显示屏(PDP)、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激光显示、3D显示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4.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5.集成电路设计、封装、测试
6.嵌入式软件及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
7.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片式元件和集成无源元件、片式半导件器件、大功率半导体器件、特种机电组件等)
8.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测试及服务,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技术及系统开发
9.适用性物联网技术开发
(三)新材料产业
1.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
2.高性能纳米纤维
3.碳纤维、芳纶、聚酰亚胺纤维、聚笨硫醚纤维、玄武岩纤维等有机和无机高性能特种纤维的开发与生产
4.反渗透膜、超滤膜、纳滤膜等膜材料
5.高性能磁性材料(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以速凝甩带法制成,内禀矫顽力Hcj(KOe)+最大磁能积(BH)max(MGOe)>60;粘结稀土永磁材料:最大磁能积(BH)max80~120kJ/m3;用于风力发电机、变频空调压缩机、节能电梯、新能源汽车、EPS、节能石油抽油机等新能源和节能环保领域)
6.光纤预制棒、光纤、特种光缆、光元器件、激光晶体等光电子材料
7.电子信息、电力电器、军工装备等领域用新型金属复合材料
8.高压、高速、精密、耐高/低温、耐磨、耐腐蚀的高性能密封材料
9.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用特种工程材料
10.超硬材料、无机功能材料、特种陶瓷材料
11.彩色滤光片、偏光板、玻璃基板等LCD液晶显示关键配套材料
12.锂离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中间相炭微球和钛酸锂等负极材料、单层与三层复合锂离子电池隔膜
13.高性能工程塑料、有机硅及下游产品、新型催化材料等新型石化新材料
(四)新能源产业
1.高性价比太阳能硅片、电池片及组件(不包括光伏原材料多晶硅生产、铸锭、拉单晶)
2.新一代太阳能薄膜电池、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系统及技术开发
3.2.0兆瓦以上风电设备控制系统、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各类晶体硅和太阳能薄膜电池生产设备及核心组件设计制造
4.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整车
5.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能量型动力电池组、电池隔膜;电池管理系统等
6.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
7.半导体照明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等
8.大功率节能半导体照明器件(具)
9.地热能、空气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与产品制造
10.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产品制造
11.智能电网相关设备及关键部件制造
(五)其他产业
1.环境影响小、科技含量高的生物海洋医药、生命健康及食品保健
2.海洋装备制造技术、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海洋高技术产业
3.动漫游戏、工业设计等创意设计产业
4.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
5.生产性服务业公共平台建设(分析、试验、测试、科技信息交流、文献信息检索、技术咨询、技术孵化、科技成果评估和科技鉴证、知识产权服务和相关投融资服务;节能、环保中介服务业)
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
(一)家电产业
1.多温区、节能、保鲜、风冷无霜冰箱
2.节能、节水、高洗净度、静音洗衣机
3.节能、环保、静音、高舒适性空调器
4.节能智能电源连接器
5.嵌入式家用电器与集成式家用电器
6.采用新型制冷剂替代氢氯氟烃-22(HCFC-22或R22)的空调器开发、制造,采用新型发泡剂替代氢氯氟烃-141b(HCFC-141b)的家用电器生产,采用新型发泡剂替代氢氯氟烃-141b(HCFC-141b)的硬质聚氨酯泡沫生产与应用
7.新型健康护理电器开发与生产
8.新型高档厨房电器开发与生产
9.电机电控技术开发与生产
10.二级能效及上空调、冰箱压缩机开发与生产
11.气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及温控开关开发与生产
12.精密过压、过流保护装置开发与生产
13.电热膜等节能型家电用发热元件开发与生产
14.电磁兼容检测与设计
15.冰箱节能型隔热技术、分区控温技术等家电电器节能技术开发及应用
16.“三网融合”相关的家电配套技术开发与生产
17.新型家用电器模具设计、制造
18.其他高效节能、智能家电开发与生产
(二)轻纺化纤产业
1.高档纺织面料
2.功能化(耐高温阻燃、抗菌、抗静电、远红外线、抗紫外线、抗辐射)化纤生产
3.超细旦(0.55dtex以下)化纤及海岛、复合丝生产
4.新型产业用纺织制品
5.短纤产品舒适性、保健性、仿真性能研究与开发
6.品牌(宁波市级以上名牌)服装、服饰设计与生产
7.服装企业计算机集成制造及数字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和装备应用
(三)轴承产业
1.普通汽车用轴承
2.噪音符合Z3(V3)、Z4(V4)要求的低噪音轴承生产
3.轴承仿真试验技术开发与应用
4.轴承套圈辗扩技术开发与应用
5.热处理变形控制技术应用(保护气氛淬火、可控气氛渗碳等应用)
6.特种专用轴承生产
7.高效、自动轴承套圈等加工设备制造及应用
8.磨超自动连接线、自动装配线、在线检测设备应用
9.水剂代替油剂生产工艺技术应用
10.油污集中处理生产工艺技术应用
(四)汽车及零部件产业
1.升级换代的专用车制造
2.汽车电子产品
3.为汽车主机厂配套的起动机、发电机等总成及部件
4.为汽车主机厂配套的内外饰件
5.车用各类传感器
6.汽车零部件模具加工及精密注塑设备应用
7.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且与高端用户配套的零部件规模化制造
未列入本鼓励类目录但列入国家、省市产业导向鼓励类或新兴产业目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类 限制类
一、钢铁、有色金属
(一)炼钢(含热轧带钢)、炼铁项目
(二)1450MM以下热轧带钢项目
(三)5430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
(四)2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项目
(五)电解铝、粗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
(六)再生铝、再生铜、再生铅、再生不锈钢熔炼项目
二、建材、化工
(一)150万平方米/年及以下的建筑陶瓷生产线
(二)中碱玻璃球生产线、铂金坩埚球法拉丝玻璃纤维生产线
(三)粘土空心砖生产线
(四)3000万标砖/年以下的煤矸石、页岩烧结实心砖生产线
(五)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
(六)新建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装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
(七)新建斜交轮胎和力车胎(手推车胎)、锦纶帘线、3万吨/年以下钢丝帘线、常规法再生胶生产装置
(八)低水平、小规模、高风险、高污染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新建使用剧毒化学品作为主要原料的化工项目
(九)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高危化工新建项目
(十)空分、液化、汽化充灌类工业气体项目(除企业配套项目外)
三、轻工
(一)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二)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
(三)新建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
(四)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五)白酒、黄酒、啤酒生产线
(六)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铅酸蓄电池
(七)造纸生产线、新闻纸、铜版纸生产线
(八)打火机项目
(九)达不到国家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洗衣机、空调器项目
四、机械
(一)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
(二)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用于新能源、信息产业、航天航空、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领域的特种电线电缆除外)
(三)P0级、直径60毫米以下普通微小型轴承制造
(四)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
(五)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使用环保型中压气体的绝缘开关柜除外)
(六)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七)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八)新建普通铸锻件项目
(九)含铅粉末冶金件
五、纺织化纤及其他
(一)单线产能小于10万吨/年的常规聚酯(PET)连续聚合生产装置
(二)印染(含服装印花)生产线
(三)单一废旧塑料清洗、粉碎、造粒、改性项目
(四)电镀生产线
(五)除禁燃区以外其他区域内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备
未列入本限制类目录但列入国家、省市限制类目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类 淘汰类
一、钢铁
(一)用于地条钢、普碳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
(二)30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和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
(三)复二重线材轧机、横列式线材轧机、横列式棒材及型材轧机
(四)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
(五)冷轧带肋钢筋生产装备
(六)环保不达标的冶金炉窑
(七)热轧硅钢片
(八)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
(九)热轧钢筋:牌号HRB335、HPB235
二、有色金属
(一)利用坩埚炉熔炼再生铝合金、再生铅的工艺及设备
(二)1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铝、再生铅项目
(三)4吨以下反射炉再生铝生产工艺及设备
(四)无烟气治理措施的再生铜焚烧工艺及设备
(五)50吨以下传统固定式反射炉再生铜生产工艺及设备
(六)再生有色金属生产中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项目
(七)铜线杆(黑杆)生产工艺
(八)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2011年)
(九)铜线杆(黑杆)
(十)小熔炼(涉及非法、违规产能或同我市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
三、建材
(一)窑径3米及以上水泥机立窑(2012年)、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
(二)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三)1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建筑陶瓷砖、20万件/年以下低档卫生陶瓷生产线
(四)陶土坩埚玻璃纤维拉丝生产工艺与装备
(五)10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纸面石膏板生产线
(六)500万平方米/年以下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生产线;500万平方米/年以下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生产线;100万卷/年以下沥青纸胎油毡生产线
(七)砖瓦24门以下轮窑以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2011年)
(八)建筑陶瓷砖成型用的摩擦压砖机
(九)手工切割加气混凝土生产线、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十)非烧结、非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
(十一)使用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的玻纤增强水泥(GRC)空心条板
(十二)陶土坩埚拉丝玻璃纤维和制品及其增强塑料(玻璃钢)制品
(十三)非机械生产中空玻璃,双层双框各类门窗及单腔结构型的塑料门窗
(十四)采用二次加热复合成型工艺生产的聚乙烯丙纶类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聚乙烯芯材厚度在0.5毫米以下);棉涤玻纤(高碱)网格复合胎基材料、聚氯乙烯防水卷材(S型)
四、轻工
(一)超薄型(厚度低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生产
(二)直接接触饮料和食品的聚氯乙烯(PVC)包装制品
(三)年加工生皮能力5万标张牛皮、年加工蓝湿皮能力3万标张牛皮以下的制革生产线
(四)300吨/年以下的油墨生产总装置(利用高新技术、无污染的除外),含苯类溶剂型油墨生产
(五)单条1万吨/年及以下、以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
(六)幅宽在1.76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120米/分以下的文化纸生产线
(七)幅宽在2米及以下并且车速为80米/分以下的白板纸、箱板纸及瓦楞纸生产线
(八)以氯氟烃(CFCs)为制冷剂和发泡剂的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九)以氯氟烃(CFCs)为发泡剂的聚氨酯、聚乙烯、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生产
(十)汞电池(氧化汞原电池及电池组、锌汞电池)
(十一)开口式普通铅酸电池,含汞高于0.0001%的圆柱型碱锰电池
(十二)含汞高于0.0005%的扣式碱锰电池(2015年),含镉高于0.002%的铅酸蓄电池(2013年)
(十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十四)铸铁截止阀
(十五)小废塑料加工(涉及非法、违规产能或同我市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
五、纺织
(一)涤纶长丝锭轴长900毫米以下的半自动卷绕设备
(二)螺杆挤出机直径小于等于90毫米,年产2000吨以下的涤纶再生纺短维生产装置
(三)常规聚酯(PET)间歇法聚合生产工艺及设备
(四)“1”字头成卷、梳棉、清花、并条、粗纱、细纱设备,1332系列络筒机,1511型有梭织机,“1”字头整经、浆纱机等全部“1”字头的纺纱织造设备;A512、A513系列细纱机;B581、B582型精纺细纱机,BC581、BC582型粗纺细纱机,B591绒线细纱机,B601、B601A型毛捻线机,BC272、BC272B型粗梳毛纺梳毛机,B751型绒线成球机,B701A型绒线摇绞机,B250、B311、B311C、B311C(CZ)、B311C(DJ)型精梳机,H112、H112A型毛分条整经机、H212型毛织机等毛纺织设备;90年以前生产、未经技术改造的各类国产毛纺细纱机
(五)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国产和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进口印染前处理设备、拉幅和定形设备、圆网和平网印花机、连续染色机
(六)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浴比大于1:10的棉及化纤间歇式染色设备
(七)Z114型小提花机、GE186型提花毛圈机、Z261型人造毛皮机、未经改造的74型染整设备、蒸汽加热敞开无密闭的印染平洗槽
(八)辊长1000毫米以下的皮辊轧花机,锯片片数在80以下的锯齿轧花机,压力吨位在400吨以下的皮棉打包机(不含160吨、200吨短绒棉花打包机)
(九)小印染、小印花(涉及非法、违规产能或同我市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
六、机械
(一)强制驱动式简易电梯
(二)砂型铸造粘土烘干砂型及型芯
(三)粘土砂干型/芯铸造工艺
(四)焦炭炉熔化有色金属
(五)中频发电机感应加热电源
(六)燃煤火焰反射加热炉
(七)铸/锻件酸洗工艺
(八)用重质耐火砖作为炉衬的热处理加热炉
(九)无法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冲床
(十)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十一)J2101、PZ1920系列对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PZ1615系列四开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YPS1920系列双面单色胶印机(印刷速度每小时4000张及以下)
(十二)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
(十三)含氰沉锌工艺
(十四)直径1.98米水煤气发生炉
(十五)以焦炭为燃料的有色金属熔炼炉
(十六)GGW系列中频无心感应熔炼炉
(十七)小电镀、小锻打、小轴承加工(涉及非法、违规产能或同我市城市化、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
(十八)3W—0.9/7(环状阀)空气压缩机,1—10/8、1—10/7型动力用往复式空气压缩机及其他能耗高、噪声大、自动保护性能差、安全系数低的活塞(含普通螺杆)空气压缩机(按计划淘汰)
(十九)材质浪费大、油污染重、劳动效率低下的轴承加工用C1325、C1326、C1318等六角车床(按计划淘汰)
(二十)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等S7配电变压器(按计划淘汰)
(二十一)集中供热区域及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锅炉(根据区域集中供热条件和建设进度,按计划淘汰)
(二十二)小火电机组(根据供用电形势,按计划淘汰)
(二十三)禁燃区内使用煤炭、重油、直接燃烧的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设备(按计划淘汰)
未列入本《目录》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仍按国家规定执行。
注:
本《目录》分为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鼓励类目录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和产品,分为新兴产业和传统特色优势产业。
新兴产业类分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及其他五类。立足我市现有产业基础与资源条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抓好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力争在最具优势、最有基础的领域抢先发展、率先突破。
传统特色优势产业为我市具有特色优势、在全市工业起到支柱作用的家电、轻纺化纤、轴承、汽车及零部件四大类产业,鼓励类是我市特色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方向,促使传统产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精。
限制类目录主要是产能明显过剩,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能耗高、污染物排放过多、影响环境承载能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需要禁止新建的工艺技术和产品。
淘汰类目录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等规定需淘汰的产能及设备。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本目录。
本目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观海卫智能家电集聚区、周巷镇北工业区要根据本目录,结合自身产业特点制定园区产业指导目录,本目录有效期至2014年底。
主题词:经济管理 工业 产业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