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11-00261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日期:

2011-02-07

成文日期:

2011-02-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1021日,市政府收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就审议意见中提出的四方面内容,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过程

  收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立即组织专题会议,对审议意见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围绕审议意见提出的四方面内容,市安全监管、公安、质监、建设、交通等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具体工作措施。对于当前能够解决的要求立即解决,制订出相应的方案或办法;短期内不能解决的也要列出时限表,限期落实,并列为今后一个时期需要重点突破解决的任务。此后,市政府综合各相关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初步形成了《关于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经多次意见征求和修改,市政府就下阶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夯实基层基础等方面形成了最终意见。

  二、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方面

  分为社会宣传、普及教育和专题培训三个部分,不断加大针对社会公众的安全法制教育、针对新职工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以及针对特定对象的专题培训。在社会宣传方面,计划2011年再投入30万元,重点在《慈溪日报》制作12期专版,在慈溪电视台定期播放图文广告、移动字幕,在慈溪电台每日滚动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在街头制作6-8期落地喷绘等。同时,制作一期《慈溪普法》安全生产专版,计划发行量在5万份左右。在普及教育方面,10月份以来,市公安消防大队以“119”消防宣传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大型消防宣传为契机,突出《浙江省消防条例》新亮点,贴近群众,重点宣传“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监管”、“物业消防安全”、“电气火灾防范”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相关的内容,累计赠送了《浙江省消防条例》、《家庭防火常识》、《宁波市消防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2011年我市将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万名职工找隐患活动”、“119消防宣传日”和“122交通安全日”等五大活动,努力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参与意识。同时,计划按照“管理统一、功能全面、资源整合”的工作标准,积极筹备慈溪市公共安全教育基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公共安全警示教育、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等活动。在专题培训方面,调整了2011年培训工作目标任务,计划培训及复审企业负责人9000名、安全管理人员4200名、特种作业人员4000名,培训及复审总量比原计划增加了30%以上。从2011年开始,我市将率先在省内实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培训制度。同时,继续将安全生产列入党校培训课程,每年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安全生产专题教育。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方面

  1.深入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提高2010年整治成果基础上,2011年我市将继续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和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治理一批当前安全隐患突出的行业、领域或企业。其中,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重点加强对交通营运企业、公路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单位员工和学生接送车辆、工程车辆、变型拖拉机(介于低速汽车与拖拉机之间的农用载货车辆的通称)等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加大对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闯红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让行、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10月份开始,市公安、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还对慈甬线客运车辆乱停乱开及工程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等现象进行了集中检查。10月份以来,我市已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4043起,其中现场查处24660起,查获酒后驾驶842起、醉酒驾驶68起,无证驾驶2217起,扣留机动车5179辆,拘留173人。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深入推进消防平安村建设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前阶段,在及时消除农村民房、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房火灾灾害方面,重点实施了农村电气线路改造工程。目前,长河镇宁丰村及庵东镇海星村、富民村等镇村已经率先完成出租房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其他镇村也已全面实施,至2010年年底全市完成率达到50%2011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及时消除职工集中居住区域火灾隐患方面,通过深入排查、集中整治和检查验收工作,目前共排摸新发现“三合一”场所255家,其中248家已按要求完成整治,整治率为96.1%今后将继续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对“三合一”现象的动态监控,做到发现一家、整改一家。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鉴于上林湖渡口和梅湖渡口船只、水上安全、渡口安全监管责任分散的问题,对市交通、海事等部门及桥头、匡堰、横河等涉业镇有关安全责任作了进一步协调、明确。其中市交通局负责渡口安全管理工作。市海事办负责渡船和渡船船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市交通局和涉业镇对渡口安全负领导责任。前段时间,相关部门对上林湖渡口的营运船只上岸进行检修,目前已全部检修完毕下水运行。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项目审批流转程序和监控体系,严格基本建设审批程序,严厉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手续、不办理规划许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目前已处罚非法施工项目10项、处罚金额6.5万元。同时,针对重点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难的问题,发文明确了全市101个房屋建筑及市政建设工程项目、5个交通建设工程项目、4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个造地工程建设项目及13个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在此基础上,督促落实了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抄告制度,形成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信息互通机制,确保今后新增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责任能及时分解落实到位。2011年将重点对镇、村未批先建、无资质施工、无证人员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面,201010月份以来,先后督促573台超期未检验特种设备的业主单位办理了检验手续。2011将重点加强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和检验检测的安全监察,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行为,切实有效地落实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工作。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依托宁波市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立健全市、镇(街道)、企业三级隐患排查治理网络体系,建立了数据库,形成了企业自查自纠、自行申报,镇(街道)组织发动、检查监督,市级有关部门网上审查、重大隐患督促整改,宁波市安全监管局总体推进、考核进度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下阶段工作目标是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日常排查治理、重大隐患挂牌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等制度,努力使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努力完善市安委会、市安办的综合协调机制。这项工作已列入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是完善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联合督查等四套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信息交流、综合分析等方面的作用。同时,市安办将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的职责,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考核等工作。

  4.全面实施安全生产领域“三年行动计划”20108月底,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慈党〔201014号)。近期,将《意见》中涉及的主要内容分解成12个方面、55项内容,对每一项内容的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和责任部门都进行了明确,分为部署落实、整顿规范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组织实施。计划通过三年努力,由各地各部门围绕解决发展理念、体制机制、安全投入、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考核机制、组织领导等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推动落实党政两条线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实现“三个确保”。在具体目标方面,计划通过三年努力,促使交通运输、海上作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工程、特种设备与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有较大改善,事故发生率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方面

  计划采取三方面措施。一是大力推动安全产业发展。深入实施《慈溪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严把项目安全论证和验收关,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坚决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消除危险源。严格执行《慈溪市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抓好对全市化工行业总体布局的合理控制,深入研究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方案,努力确保我市化工行业安全、有序发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未实施“三同时”的项目和企业,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准入手续。二是强化针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由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商、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工伤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落实高危行业费用提取或风险抵押金制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ABCD分类管理情况、事故情况、奖惩情况及执法监察等信息及时进行通报,作为企业融资信用等级评定、工伤保险费交纳、项目扶持以及和谐企业、先进劳模评选等方面的依据。三是探索安全生产代理制度。培育安全生产中介市场,由社会中介组织(如安全事务所)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并纳入其管理,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权利、义务、责任作出明确规定,由需要聘请安全管理人员的中小企业与安全事务所签订授权安全管理协议。通过安全事务代理,由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等有偿服务,逐步使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督、社会化管理的模式。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在2010年12月份组织一次专项督查,督促各镇(街道)尽快单独登记、设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待遇和装备“四到位”,基本达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所需的条件,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在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工作,探索建立镇级公共安全管理模式,实施镇(街道)安监体系建设规范化考核工作,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监管薄弱的问题。同时,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村级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小组及安全生产管理理事会等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在此基础上,2011年的安监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是组织实施“100+100+400+10000”工程,配足配强市、镇、村、企业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在市级有关部门层面明确100名安全生产管理(联络)员,在镇级层面明确100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在村级层面进一步明确400名安全生产专管员,在企业层面明确10000名安全管理人员。

  三、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方向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对于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推动政府及部门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市政府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检查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探索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努力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市政府重点将通过“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着力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支撑,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技术装备,努力做到在安全中促转型,在转型中保安全。严把项目安全论证和验收关,严格控制新上高危企业和高危项目,坚决制止危及安全生产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努力消除危险源。积极推动创新发展、集约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努力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的调控作用,不断减少劳动密集型企业数量。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安全生产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努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劳动者安全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促使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