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9021F/2011-23672
胜山镇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2011-04-29
2011-04-28
面向社会
胜政〔2011〕22号
有效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当前气候复杂多变,是易发各类事故的季节。总体火灾情况较为平稳,未发生较大火灾,但小火灾时有发生,最近3次火灾通报:4月8日下午4时30分,慈溪市更新轴阀有限公司,台磨车间发生因职工操作时火星外溅,溅到了一旁的油而引起火灾;4月22日下午3时50分,慈溪市佳腾车业有限公司,因淬火操作工,操纵不慎而引起火灾;4月26日中午11时50分,胜山蓓蕾幼儿园二楼一间约10平方米的储藏室发生因电线短路而引起火灾事故的教训。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全力排除各种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决定在全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企业厂房、设备、设施及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各种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本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求对全镇各行业均要全面检查,重点放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桥梁)、商场超市、“三合一”场所、喷漆行业、轴承行业、化纤毛绒、加油站、市场、餐饮、旅馆、文体娱乐、寺庙、网吧、外地民工集中居地等公开场所。检查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状落实情况;(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账落实情况;(3)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4)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从即日开始至5月5日。
四、检查方式
(一)各村按原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场所的监督检查,要督促企业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
(二)镇各大办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线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安监所在搞好综合监管、协调的基础上,重点负责检查500万以上企业、烟花爆竹、去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等;派出所、综治办负责检查外口公寓、出租房、公开场所等,特别是对“三合一”场所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综治办、交管站要加强路面执勤,加大巡逻密度,依法从严查处 “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社会事业办负责检查各类学校及学生接送车安全及校舍、医院、敬老院、中小饮食店、食品安全等;综合办负责检查宗教聚集场所、寺庙、文体娱乐场所、网吧等;村镇建设办负责检查在建工程、农村危房、环境污染、煤气、汽油代加点等;经发办三产线负责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等;供电、环保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好这次大检查工作。(具体分工详见附件1)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年以来,受经济形势有所好转、建设工程大幅度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工矿商贸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建设领域事故同比增长明显,对全镇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带来较大压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道路交通、火灾和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因此,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局面,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这次大检查工作作为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努力遏制当前我镇各类事故多发态势。
(二)精心组织,严密部署。一是各村、各主管部门对责任范围内的受检查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并逐个落实检查责任人员,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二是对这次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单位制订整改计划,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生产安全。检查后各村、各办(线)要将检查情况(包括组织领导、检查内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以及整改措施)于5月5日前以书面形成报镇公共安全办公室,由镇公共安全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办。
(三)强化措施,扎实整改。各村、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一定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并加强各项防范、应急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生产安全。整改期限届满时还要做好复查工作,对拒不整改的,上报安监、消防、质监等职能部门查处。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明确责任,加强值班。各村、生产经营单位在节日期间要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到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应急反应信息畅通。节日期间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应急预案要求,科学地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和妥善处理。
胜山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