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11-00287
市政府
主动公开
规划信息
2011-09-23
2011-09-23
面向社会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慈溪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慈溪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2011年至2015年),是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加快推进期、新型城市化高速发展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全面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人口问题是制定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直接影响着区域经济发展速度、运行质量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水平。《慈溪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结合我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实际编制,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面临的挑战、发展思路和目标,明确政府工作的重点,是指导今后五年慈溪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行动纲领。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
“十一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和宁波市人口计生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机制,“十一五”规划目标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我市户籍人口总数从2005年末的101.54万人增加到2010年末的103.88万人,五年共增加23437人,年均增加4687人;户籍人口出生数从2006年的6327人波浪式增加到2010年的6515人,五年共出生33177人,比“十五”期间少出生7390人,年均出生6635人;户籍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从“十五”的1.43‰,下降到“十一五”的0.02‰;户籍年均计划生育率为96.79%,达到了“十一五”规划要求的“保持在96%以上”(见附件1);我市户籍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0.9—1.0间波浪式浮动;我市户籍出生人口性别比在95—107之间波动。
(二)加快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医疗卫生事业,人口身体素质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着力推进“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深入实施中国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创建项目,全市婚检率从“十五”末的5.8 %提高到“十一五”末的70.07%;2010年优生检测率达到84.13%。同时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和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婴儿死亡率从“十五”期间的5.22‰下降到“十一五”期间的2.14‰,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7.51‰,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7.39岁。
(三)大力实施优先投资于人的发展战略,人口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和“提升人口素质”工程,2010年15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8%,全市85.2%的中小学校达到省标准化学校水平,学前教育三年纯入园率达到98.8%,初升高比例达到98.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35.6 %提高到2010年的45.5%,2010年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81年。
(四)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广泛开展为老服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基本形成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发展,201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运行。2010年末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77.3%,老年人参保率超过95%,住院补偿率达到62.18%,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补偿率达到30%,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以“惠老双千”服务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促进社区服务和社会服务共同发展,初步构建了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社会服务业参与为方向、志愿服务为补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五)有效发挥新型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的引导作用,人口分布趋向合理。“十一五”期间,我市以新型城市化战略为引领,整体谋划“中心城区—中心镇—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体系,大力推进城乡一体统筹发展,积极实施城市改造更新,引导人口向城镇和农民居住区集中,人口城市化率由2005年末的59.5%提高到2010年末的64.5%。
(六)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十一五”期间,我市深入实施婚育文明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国策大宣传机制建设,2010年,市国策主题公园和中国慈溪婚育文化基地被命名为“省婚育文化示范园区”;我市荣获宁波市“十一五”婚育文明建设示范县(市)称号。创新和拓展计划生育协会职能,广泛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面实现了村(社区、居委)与市、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联网,完成了市、镇(街道)两级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村级计生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全市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高。2008年,我市荣获“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七)全力推进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基本形成。“十一五”期间,我市不断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运作机制,健全流动人口“精细化、系统化、社会化”服务管理,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责任共担、综合管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推行“科学化管理、均等化服务”,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机制,积极探索新慈溪人计划生育自我管理新模式,着力为新慈溪人搭建计划生育服务平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率达90%以上。市人口计生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
(八)切实注重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日益完善。“十一五”期间,我市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体系,制定实施了一系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并不断“扩面提标”,初步形成了奖励、优惠、扶持、免费与保障“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有力地促进了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五年中全市累计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4906.04万元,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217.21万元;全市累计有自愿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双农独女夫妇2.1万余对。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表明,各级党委、政府应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树立“大人口”观念,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实施可持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牢固树立宣传教育在开展人口计生工作中的首位意识,部门联手,上下联动,充分依靠群众,推行人口计生宣传的社会化;切实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创新工作方法,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深化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程度;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分类指导,努力探索适应符合市情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新路子;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作为有显著社会效益的公益性事业来认识,逐年增强经费投入,稳定和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有力保障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二、“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相互交织及融合发展的趋势,人口形势更为复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一)人口发展
1.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面临新挑战。目前我市户籍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0.95左右,比国际上认为极低生育水平的临界值1.3还要低0.35个百分点。如果我市长期保持如此低的生育水平,即使在未来40年间每年净迁入4000人,预计到2050年末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占户籍总人口的比例仍将高达40%左右,不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此同时,“十二五”时期,我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将大批进入婚育年龄,预计生育高峰年龄段(25—29岁)的户籍育龄妇女人数将有所增加。特别是全市流动人口数占常住总人口数的比例在“十二五”后期可能超过一半,且多数流动育龄人群处于生育旺盛期,将使我市生育高峰年龄段常住育龄妇女人数明显增加。如何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的新要求,在继续保持我市高计划生育率的前提下,探索极低生育水平的适度回升,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人口机械增长调控面临新情况。我市15—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数在“十一五”时期就开始出现负增长,成为我国东南部沿海地区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数最早出现负增长的地区之一。如果“十二五”时期我市继续实施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即使在未来2011—2015年间每年净迁入4000人,预计15—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数在“十二五”期间仍将减少1.96万人;与此同时,户籍劳动年龄人口的老龄化也将继续加重,预计45—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数占15—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数的比例在5年间将从39.11%上升到42.59 %左右。而我市“十二五”时期大力推进慈东滨海区、新型产业集群区、商品市场园区、现代物流园区和杭州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开发建设,需要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十二五”时期,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要求,我市要研究制定深化和完善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实施有利于适度控制常住人口机械增长数量和提高常住人口机械增长素质的调控手段,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3.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面临新压力。《慈溪市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中,2010年规划城镇总人口为119万人,2020年为156万人。2010年末,我市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暂住1个月以上流动人口,下同)总量为195.3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为103.88万人,已经开始超过《慈溪市“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规定的2010年末户籍人口小于103.5万人的目标。我市城市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面临如何更好地适应常住人口总量特别是流动人口较快增长的巨大压力。
4.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相适应。“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重大突破,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明显提高,而目前我市人口的整体素质和人才资源储备与新一轮大发展不相适应。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显示,我市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5.3%,明显低于浙江省的8.3%和全国的12.7%;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仅为7.2%,也明显低于浙江省的9.0%和全国的11.3%。如何提升人口文化素质、引入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将是我市在“十二五”时期需要继续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5.学龄人口规模间歇性变化对社会资源有效利用产生较大影响。“十二五”时期,由于我市受历年户籍出生人口数变化的影响,各类户籍学龄人口数将呈现不同程度的波浪式变化趋势。假设户籍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在“十二五”期末逐渐回升到1.2,2011—2020年间每年净迁入4000人,预计4—6岁户籍幼儿园适龄人口数将从2010年末的2.29万人减少到2015年末的2.09万人,然后再增加到2020年的2.79万人,加上流动人口中幼儿园适龄人口数的增加,将对学龄前教育资源供给造成很大压力;在2011—2015年间,7—12岁户籍小学学龄人口数预计将下降11.2%;13—15岁户籍初中学龄人口数预计将下降35.4%;16—18岁户籍高中学龄人口数预计将下降13.1%。“十二五”时期,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要求,我市要努力使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规模更好地适应各类户籍学龄人口数的变化特点,以满足户籍人口与流动人口中各类学龄人口的教育需求。
6.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速发展的压力明显增大。2011—2020年,我市将出现户籍老年人口数及其占总人口比例的迅速增长期。在“十二五”时期,即使户籍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逐渐从0.95回升到1.2,每年净迁入4000人,预计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数仍将增长24.5%;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系数将从18.79%迅速上升到2015年末的22.92%;15—59岁户籍劳动年龄人口抚养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的老年抚养比将从27.12%迅速上升到34.70%。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和老年抚养比的迅速提高,将对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年照料服务以及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研究应对的政策措施。
7.促进人口合理再分布的任务更加迫切。“十二五”时期,按照《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相应完善农业、人口、民族、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于2008年下发的《关于开展人口发展功能区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有关“将全国划分为人口限制区、人口疏散(收缩)区、人口稳定区和人口集聚区四类人口发展功能区”的精神,以及慈溪市提出的“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要求,我市将需要研究制定与此配套的人口发展功能区规划,以及适应中心城区建设发展、实现五年新跨越和城乡融合发展的人口再分布,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口环境。
8.统筹“大人口”发展的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十二五”时期,我市的“大人口”呈现错综复杂的变化态势,涉及到许多部门的工作职责,直接间接地影响着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而目前我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协调统一、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制定往往都由相关部门独立完成。因此,我市要进一步完善统筹“大人口”发展的管理体制,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计划生育事业
1.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面临新的挑战。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依法行政的推进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生育行政措施进一步弱化,育龄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计生工作手段与目标的矛盾日益突出。同时,群众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的服务需求日益增长,而我市现有条件下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与此还不相适应,部分镇级计生服务站基础设施尚存在场地不足、技术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改革创新。此外,人口计生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制约了全市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2.人口信息化建设仍需进一步强化。“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但仍存在信息系统开发不够完善、实际工作中信息共享及采集技术不足、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信息管理系统覆盖面需扩大等问题,尤其是在出生人口的数量和素质、分性别的年龄别死亡率、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各相关部门的沟通核对、数据质量的提高、信息的开发应用等方面还有较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
3.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阶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我市“十一五”期间二孩及以上孩次违法出生比重呈上升态势的问题有所忽视,存在盲目乐观和松懈情绪,对人口计生工作重视、支持不够,造成计生工作力度不足,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村(社区)工作网络运作机制不够完善,村级计生管理员兼职较多,工作精力不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措施未能较好落实到位;技术服务人员配备不足,影响人口计生部门正常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这些问题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表现的更为突出。
“十二五”时期,我市面临的人口形势日趋复杂,但在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流动等方面呈现新挑战的同时,仍处于户籍劳动力资源较丰富、社会抚养比较低的“人口红利”期。如何抓住人口转变带来的重要机遇期,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健康和教育等人力资本的投入,引入更多的中高层次人才,化解人口较快增长和结构变化所引发的人口调控压力、社会资源配置压力、产业结构转型与优化压力,将成为今后五年我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
三、“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决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要着力点,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和社会转型发展的新要求,综合运用宣教、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的作用,适度调控人口规模,进一步提升人口素质,减缓人口结构性矛盾,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努力提升统筹、发展、服务管理和保障能力,全面构建具有慈溪特色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新格局,为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市化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关注人口安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人口公共服务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拓展服务的内涵,改进服务方式,提升人口公共服务的水平,促进生育质量、生命质量和生活质量的稳步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建立人口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制度,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出发,整合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运用宣教、经济、科技、法律、行政等管理手段和社会政策,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4.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依法拓展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大力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5.坚持人口计生工作改革创新。按照“思进思变思发展、创业创新创一流”的要求,积极应对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创新人口计生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思路方法,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不断完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自我管理、区域协作联动机制建设和人口信息化建设,提高人口计生整体工作水平。
(三)发展目标
根据“十二五”时期慈溪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新要求,综合考虑未来趋势和发展条件,今后五年我市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合理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再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适应人口流动和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完善人口管理体系,健全流动人口和老龄人口服务网络。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人口总量适度调控。搞好人口自然增长与人口机械增长的合理调控,2015年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适度回升到3‰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率达到82%以上,逐年稳步提高,达到年度考核要求;2015年末,全市人口(户籍人口加流动人口)总量控制在217万人左右,其中户籍人口总量人口控制在107万人左右,流动人口总量控制在110万人左右(见附件2)。
——人口质量明显提升。做好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加大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建设,2015年户籍人口婴儿死亡率、新生儿缺陷发生率分别控制在8‰和5‰以内,户籍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50%以上,创造有利于吸引人才和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提高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加强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户籍人口出生性别比保持在107之内,全员人口出生性别比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大力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引导并鼓励年轻育龄夫妇按法律法规生育,加大对年轻人才的吸引力度,减缓人口老龄化进程。人口分布更趋合理,2015年末,45平方公里建成区集聚人口达到45万人以上,全市人口城市化率达到68%以上。
——婚育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深入开展婚育文明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构建婚育文明核心价值体系。深化基本国策大宣传机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建设婚育文化新阵地,着力提升婚育文化园区宣传功能,不断推进新型人口文化建设。开展对“家庭视角”下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论探索,提升家庭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巩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完善多层次、多样化、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依托“12356”平台积极拓展服务内容,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免费孕前优生检查人群覆盖率达85%。“十二五“期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继续保持在90%左右,变更避孕药具和新使用药具人群随访率达95%以上,育龄妇女享有免费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
——依法行政更加规范。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素质,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建立依法生育秩序,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深化便民维权活动和阳光计生行动,提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加强舆情监测、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机制建设,实现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治化。
——利益导向机制更加完善。更加注重以经济手段调控人口发展,将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投入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政府惠民政策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更多实惠。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适时适度扩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城乡一体化。落实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法律规定的待遇,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四、“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大人口”管理体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十二五”时期,要建立健全由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各相关部门参与的人口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制订人口战略、规划和政策。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完善协调统一、调控有力、动态管理、权责明确的人口科学管理机制,更好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市委市政府人口决策的“参谋”,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人口计生政策,确保“十二五”各项人口计生规划指标的完成。
依托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加强对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破解人口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课题研讨;探索建立人口预警机制,定期发布人口信息,逐步建立“政府领导、专家负责、部门参与、政研结合、课题运作”的人口发展研究工作运行机制。
(二)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合理调控人口自然增长规模。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和保持高计划生育率的前提下,积极引导符合法律法规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已婚夫妇有计划生育第二个孩子;积极向上级政府建议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政策,以减缓未来人口老龄化进程,增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合理调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规模。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暂住人口积分落户政策,从慈溪市及下辖各镇(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财政承受能力和生态环境约束对人口规模合理承载量的实际情况出发,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外来人口落户条件”的精神,完善户籍准入政策体系,形成人口发展规划、年度人口调控目标与人口准入条件协调衔接机制,合理调控户籍人口迁入。
3.合理调控流动人口机械增长规模。建立完善人力资源市场配置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施以产业结构优化为主要手段调控流动人口机械变动的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对高素质劳动力的岗位需求,减少低素质劳动力的大量流入,实现流动人口数量控制与人口素质提高的双重效应。
(三)着力提升人口素质,优先开发人力资源
1.积极推进“三优”促进工作。在全市三分之二以上的镇(街道)建立“三优”指导中心,开展易为群众接受的宣传和引导活动,加强婚前、孕前优生咨询指导,普及优生优育科学知识。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社会参与”的有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口计生服务网络在出生缺陷预防工作中的作用。
2.切实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实施出生缺陷干预行动计划,加强出生缺陷干预能力建设。倡导科学婚检,建立完善免费孕前风险评估与指导、孕前优生项目检测和保健跟踪服务体系,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实行“一站式”免费婚孕检服务,基本实现孕前优生指导的优质服务全覆盖;对有家族遗传史,长期接触有害环境鉴定为病残儿且再生育的待孕夫妇等高危人群,提供优生指导全程服务;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免费再生育服务制度,不断提高孕前优生指导服务能力。至2015年末,全市计划怀孕夫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85%以上,群众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降低可以预防的多发性出生缺陷发生率。
3.注重学前教育资源的配置。针对新一轮人口出生数的增加和流动人口学前教育需求的提高,整合各方力量,充实学前教育资源,为适龄幼儿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学机会基本均等的学前教育。
4.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创造和提供中高层次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岗位,做到“筑巢引凤”。通过制度创新,充分利用户籍准入、住房保障、资金扶持等优先优惠政策,加快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国内外各类中高层次人才。注意结合我市的特点和区位优势,树立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优化鼓励人才的柔性流动措施。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充分开发利用本地人力资源存量,逐步增强对各类人才的培养能力。
(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综合治理二孩及以上出生性别比问题。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综合治理机制,把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妇尤其是已生育一孩的人群作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重点对象。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营造男女平等、保护女童、尊重女性的社会氛围。完善B超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孕情检测、孕产过程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定点及凭证引产和报告制度,建立以出生实名制登记为主要内容的生育全过程管理信息系统。
2.大力构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促进充分就业,加大人力资本的投入,扶持老龄产业优先发展,形成我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我市应对老龄化打下较好的经济基础。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全面覆盖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及其衔接互通机制,全面提升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终身健康教育和终身保健,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大力引导老年人和已退休的准老年人以各种方式自愿量力地参与社会活动,降低分性别年龄组的失能率、失智率和患病率;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无子女父母、基本失能以及高龄独生子女父母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制度;计生服务机构要向服务人口和家庭发展转型,加强在居家养老等方面服务功能。
(五)全面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口分布
1.加快中心城区改造更新。围绕打造现代化中等城市目标,完善“一个中心、四个片区”市域空间结构,着力增强中心城区核心功能,深入推进我市与杭州湾新区的协调发展,培育发展观海卫、周巷、龙山三个新型小城市,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口城市化,优化城乡人口合理分布,全力打造“绿色生态、宜业乐居”的一流幸福家园。
2.实施人口发展功能分区规划。按照慈溪市有关全力保护南部生态林业区、优化开发中部城镇经济区、适度开发北部绿色农业区、重点开发沿海新兴产业区等四个主体功能区规划构想和2010年末慈溪市各镇(街道)的建成区常住人口密度、未来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确定人口发展的四个不同功能区。人口疏散区(匡堰镇、横河镇、掌起镇、龙山镇、观海卫镇等南部)应通过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控制人口的过度机械增长,引导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向区外梯度转移;人口限制区(崇寿镇、胜山镇、附海镇、新浦镇、长河镇,龙山镇中部,周巷镇、观海卫镇、掌起镇、庵东镇等北部)应通过调控区域产业结构、转移区域资金的投入力度及住宅建设规划引导人口外迁外流,作为中部城镇经济带与沿海新兴产业带的生态隔离屏障;人口稳定区(中心城区,横河镇、逍林镇、桥头镇、天元镇,周巷镇南部,观海卫镇、掌起镇等中部)应在保持现有产业稳步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力度,着力改善城市面貌和人居环境,有效控制人口密度和优化人口结构;人口集聚区(四大工业区块:杭州湾新区、慈东滨海区、观海卫工业集聚区块和周巷工业集聚区块)应以科技创新带动人才集聚,同时,还应加快推进住宅建设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发展,加大教育和卫生优质资源的建设,成为支撑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
(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社会保障体系
1.强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为主体的利益导向政策,努力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城乡全覆盖,建立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奖扶标准的动态增长机制。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和生育关怀对象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范围。将政府资助和社会捐助相结合,完善人口计生公益金制度。
2.建立健全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推动制度创新,做好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在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扶贫开发、征地拆迁、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解除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后顾之忧。
(七)优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
1.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视解决有稳定居住和稳定工作的流动人口最迫切的民生问题,推行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公共服务投入、评价和考核体系,强化对流动人口的子女教育、就业培训、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等服务;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全覆盖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流动人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流动人口“精细化、系统化、社会化”服务管理,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机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机制,形成“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一盘棋服务管理新格局。将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纳入各级暂住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使之成为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联合执法、网络化协作、信息共享等服务管理制度。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促使流入地与流出地政府落实服务管理职责落实到位。
(八)强化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功能,提升人口信息化建设水平
1.加快实现各类人口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市人口信息管理协调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公安、暂口、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人口计生、老龄等部门,建设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逐步实现各类人口信息资源有效集成、整合、交换和共享。建立和完善面向公众的人口信息公共服务网,定期向社会公布人口综合信息。
2.提高人口信息统计分析质量。完善出生统计监测体系,重视户籍人口和流动人口每年年末分性别一岁一组人口数和全年分性别一岁一组死亡人数的统计工作,定期开展滚动式的人口变动趋势中长期预测。积极实施全员人口管理与宏观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全人口个案数据库,做到及时更新、维护,个案信息准确率、完整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等人口数据库的运行效能,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定期沟通核对制度和共享机制,准确掌握人口数量、素质、构成、分布以及教育、就业、住房、养老等情况,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科学性,为我市的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决策及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开展“人口计生阳光统计行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监督和服务作用。
3.加强人口信息安全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中的数据标准,制定共享交换文件和标准,明确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的权责,对人口基本信息的采集、传输、共享、处理和发布等做出统一规定,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网络安全、提高信息的可获得性,依法做好国家明确规定的涉密信息、限定访问权限和限制传播范围数据的保密工作。
(九)加强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增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能力
1.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与权限,建立“主体合法、权责明确、程序严密、制度健全、监督有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全面推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开展便民维权活动,维护群众的法定生育权、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权、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的权利。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完善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镇”创建活动,加强人口计生法制宣传,增强人口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群众依法生育意识。
2.加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建立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搞好村(社区)务公开,加大对村(社区)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的力度,强化计划生育的约束力,切实解决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逆导向”问题,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增强村(社区)级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建立完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划生育工作机制,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提高社区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十)优化计生技术服务,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1.构建婚育文明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形成“人的自由而全面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观、“以人为本”的伦理价值观、“计生即民生”的政治价值观、“统筹解决人口和经济发展”的经济价值观、“科学生育”的社会生活价值观。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宣传,积极倡导人口均衡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倡导婚育自由平等、社会性别平等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的观念,倡导积极健康、负责任的婚育行为,倡导低消耗、低污染的生活方式,倡导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社会风尚。
2.深化婚育文明载体和阵地建设。健全国策大宣传机制,深入开展“婚育课堂村企行”活动,进一步加强党校、媒体和人口学校等阵地建设,在中小学广泛开展人口教育和青春健康教育,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积极建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新阵地,强化人口和家庭婚育保健12356服务平台的宣传教育功能;建立网上人口学校,依托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网,增强党员干部的国策意识,提升婚育文化园区和宣传教育设施的品质,扩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围绕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广泛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致富发展”三大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生产、生活、生育以及生殖健康服务。认真实施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和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帮助青少年提高生活技能,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3.建立以家庭为中心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推进家庭保健服务,广泛开展“乳腺•宫颈健康促进项目”和生殖道感染干预等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实施更年期保健服务,不断拓展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的目标人群和服务项目,积极打造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新品牌,最大限度地满足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需求。
4.强化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为龙头、市级分站(中心镇级服务站)为骨干、镇级服务站(城区街道家庭婚育保健服务站)为依托、村级服务室为基础的连锁网络。市、镇(街道)计生服务机构药具库房和管理制度全面达到规范化标准,市、镇、村三级计生服务机构全部建成标准规范、功能丰富、使用便捷的数字化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国家级优质服务示范站(中心)”创建活动,市计生指导站和20%的镇级计生服务站被命名为国家级优质服务示范站(中心)。
加快计生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全面推进和规范“宁波市人口家庭12356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平台的八大功能,真正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五、“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重点项目
鉴于本规划涉及的有关慈溪市人口发展的许多重点项目,将分别由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民政、老龄等部门列入其“十二五”发展专项规划,因此本规划中只列入有关人口计生部门“十二五”时期的重点项目,以利于形成人口计生工作的财政预算。
(一)人口宏观调控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1.完善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2.建立常住人口动态统计监测体系;3.建立人口发展仿真预测预警预报系统;4.完善人口发展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机制。
项目目标:建立健全人口宏观调控的组织体系、政策体系、方法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到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17万人左右,其中户籍人口控制在107万人左右。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项目内容:1.逐步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乡一体化;2.完善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夫妻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的特别扶助政策;3.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4.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生育关怀基金。
项目目标: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实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覆盖,保障计划生育家庭权益。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项目内容:1.积极开展国家优质服务示范站(中心)创建活动;2.完善计生优质服务体系建设;3.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免费服务全覆盖。
项目目标: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市、镇、村三级计生服务机构全部建成数字化服务机构,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
项目内容:1.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机制;2.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3.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项目目标: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破解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治理难题,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构建流动人口依法生育的新秩序。
(五)家庭/人口发展促进工程
项目内容:1.建立完善以家庭为中心的生殖健康促进模式;2.加快避孕药具零距离服务圈建设;3.完善优生、优育、优教促进体系建设;4.实施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
项目目标:1.生殖健康促进模式:提供个性化的生育、节育全过程的生殖健康服务,提高家庭健康保健水平;2.避孕药具零距离服务圈建设:打造方便、快捷、安全的免费避孕药具15分钟服务圈,药具可及率达90%,药具获得率达90%,扩大免费避孕药具普及面;3.优生、优育、优教促进体系建设:围绕提高人口素质,建立健全涵盖优生、优育、优教等环节,以知识普及、优生优育指导、人口早期教育为重点内容的“三优”促进体系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4.青少年健康人格工程:帮助梳导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心理、生理上的困惑,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倡导体系
项目内容:1.筹建人口文化教育馆;2.深化婚育文明建设;3.完善国策大宣传机制建设。
项目目标:1.人口文化教育馆建设:弘扬人口文化,普及生殖健康知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2.婚育文明建设:深化婚育文化基地建设,倡导新型婚育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3.国策大宣传机制建设:增强市民对人口、资源、环境的忧患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七)人口服务管理队伍职业化建设
项目内容: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等培训和考试。
项目目标:提高人口服务管理队伍职业化水平,村级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基本具备职业资格,增强队伍的统筹协调、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信息管理、调查研究能力。
(八)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建设
项目内容:建立健全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网络。
项目目标:通过实施全员人口管理与宏观决策、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不断改进、完善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扩大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共建共享范围,建立健全部门汇总、社区和社会化单位采集的人口综合信息服务管理网络,建设人口信息资源数据库。
六、“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领导支持保障。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建立健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位置,认真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组织各方面力量抓好落实,主要领导亲自督查,落实并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要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人口计生工作。要严格奖惩,继续推行和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二)队伍机构保障。坚持稳定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网络建设,高度重视人口计生队伍结构的优化和能力建设。以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全面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施行)》,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专业素质结构,加强对全市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重点做好依法行政、信息化应用、现代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培训,大力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综合素养和职业技能,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团结合作、群众满意的高素质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大力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开展生殖健康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考试。“十二五”期末,镇(街道)及以上人口计生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50%以上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村级人口计生管理员80%以上达到高中(中专)学历;镇(街道)及以上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基本实行职业(执业、职称)资格制度,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基本具备执业资格。
(三)经费投入保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基本建立“市级投入为主、各级共同分担、财政保障为主、其他来源为辅、支出结构优化、项目管理科学、监督体系健全、绩效考评完善”的经费保障体制。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并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投入水平。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自身能力建设、公共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必要的各项经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项目管理等方式推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建设,为民造福。努力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筹资体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自愿捐资,不断增加人口计生公益性基金。
(四)考核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系统、完备的人口计生目标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将评估考核的重点转移到引导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上来,逐步建立包括人口调控效果指标、人口计生能力建设水平指标、育龄人群生殖健康水平指标、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质量指标等综合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以引导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配套整合和促进政府投入、增强事业发展的后劲。要把依法行政、服务到人、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水平最重要的标准,鼓励基层大胆深化综合改革,推进新机制建设。要定期组织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附件:1.慈溪市“十一五”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指
标完成情况
2.慈溪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主要指标
3.慈溪市“十二五”时期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主题词:卫生 计划生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