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任免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市委决定: 郑松华同志任市政协党组成员; 冯 军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 陈 烈同志任长河镇调研员(正镇长级)。 上述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1年12月27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慈溪市委 2012年1月5日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12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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