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12-00242
市政府
主动公开
规划信息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2012-11-22
2012-11-22
面向社会
2012年10月31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自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及2006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实施后,特别是近年来,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确保总体畅通的工作目标,坚持依法、便民管理原则,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自2006年开始,我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六年保持下降,其中2011年度死亡153人,比2010年减少5人,比2005年减少70人。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抓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切实强化了政府领导及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早在2006年2月,我市将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治理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合并为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等16个市级部门组成。2010年2月,成立了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及城区各街道等17个单位和部门组成的缓解交通拥堵工作领导(协调)小组。2011年2月,又成立了由宣传部、机关党工委、教育局等16个单位和部门组成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上述组织的成立和运作,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工作任务分解到安监、公安、交通、城管、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确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工作模式,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综合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基本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综合治理”的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二)持续加大了交通科技装备和设施的投入。市政府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设施的投入,连续6年,市财政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交通科技设施与装备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含杭州湾新区)有(含在建)信号灯204处、电子警察136处(其中卡口型电子警察60处)、卡口42处、固定测速16处30套、电子屏35块、高空云台35处;移动测速仪 15台、固定测速箱26只;今年交通指挥中心已正式投入运行,完善了交通管理与控制集成指挥系统,有效提高了交通拥堵的预见力和处置率,强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同时,还将移动“警务通”、数码照相机、肩扛摄像头等单警装备配发至一线执勤民警,大大提高了民警的单警作战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此外,还积极开展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今年上半年先后两次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出隐患点段649处,并以市创建平安畅通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挂牌督办,目前共投入资金245万元,已治理229处,减少了事故隐患。
(三)有效整治了一大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作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结合本市实际,坚持深化勤务改革,狠抓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着力缓解“出行难、停车难”问题。针对我市道路实际情况与车辆日益剧增的状况,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实行“定人、定点、定责、定时”的勤务机制改革,提高民警的上路率和管事率,特别是组织开展了以“禁酒驾”、“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消肿”、“畅甬”系列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从严从快处理了一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浓厚的严打严管氛围,有力维护了我市的道路交通秩序。2011年,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3万余起,其中酒后驾驶1953起,醉酒驾驶241起,行政拘留672人。
(四)不断加强了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管控。一是认真抓好驾驶人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公安交警部门通过与电大协作,以“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教育服务质量”为目标,重责任、讲方法、求实效,充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2011年培训摩托车驾驶员1446人,培训汽车驾驶理论学习学员24428人。同时,在春运期间,对全体客运驾驶员开展了专题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二是通过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意识。交警部门每月将涉及公路客运企业车辆的死亡事故情况抄报交通运输部门,不定期地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事故相对多发的客运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今年已多次深入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特别是对1家客运场站和2家客运企业(公路运输公司、城乡公交公司)共873辆客运车辆开展安全管理检查,了解GPS使用、凌晨2-5时客车有否运行、门检制度落实、驾驶员资质、车辆年检及安全教育落实、交通违法处理等情况,对客运班线的安全性进行了评估。同时对煤气公司、民用爆破公司、公铁联运公司等5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的49辆危化车辆进行了安全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基本得到落实。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多层面、多形式、多途径地开展了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交通民警和交管站工作人员主动走下去,以讲课、图展、放宣传片、制作墙体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深入开展“警校共建”、“文明出行”等活动。此外,还借助新闻媒体的影响力,扩大交通安全教育宣传面,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交通管理工作进行动态报道,潜移默化地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市民。
(五)稳步推进了交通管理社会化进程。市级各职能部门创造性地尝试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加快了交通管理的社会化进程。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探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引入人民调解的办法,建立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改过去对立诉讼的形式,实现了调解员与当事人之间“面对面”交流、“原生态”沟通、“圆桌式”调解,调解成功率大大提高, 实现了公安道路交通管理与服务的“双赢”,自2008年6月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交通赔偿事件1.88万余起,成功率99.89%。同时,根据群众所需,在辖区各镇建立了交管站,以解决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力量薄弱、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多发等问题。
(六)逐步完善了管理执法制度建设。公安交警部门每年对全体民警开展执法教育培训,强化民警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同时,针对互联网涉警舆情、执法考评、信访、复议诉讼等途径发现的执法问题,交警部门形成了一整套工作规范,至今未发生因执法不当引起的舆情危机,队伍建设也未发生重大问题。同时,以规范自身、立足执法制度为推手,建立了不同层面的执勤、执法制度,从语言规范、行为规范到处理规范上进一步严密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尽管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但当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依然很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依法规划建设、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提供保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民整体安全意识、法治意识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机动车快速增长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交通参与者文明素质、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一些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道路和交通设施无法满足车辆快速发展的需求,“两难”问题日益突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在道路未明显改善的情况下,机动车持续迅猛增加。据统计,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0.1万余辆,其中汽车约18.8万辆,近5年时间(与2006年底比),我市新增汽车10.3万辆,而且正在以月增2000辆左右汽车的速度继续增长。机动车辆的迅速增加和道路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导致时段性区域性交通拥堵、停车位不足、道路机动车通行效率下降,从而产生了行车难、停车难的“两难”问题,并有逐步向城区周边镇、街道蔓延的趋势。
(二)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总体仍较薄弱,全民宣传教育任重道远。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是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的义务,但目前的状况是公安交警部门往往处于“单打独斗”状况,因此导致了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不够,成效不高。首先缺乏全方位开展经常性、制度化的宣传教育,突击式、运动式、集中式的宣传形式与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尚有一定距离。其次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普及,特别是对公路沿线农村居民及外来人口安全教育问题尚需研究,这些人员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偏低,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普遍比较淡薄,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较多,如何建立长效的、有效的教育机制,值得探索。再次对道路运输企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对挂靠营运车、工程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不够,以至其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倾向比较突出。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超标电动车自行车“机”、“非”界定困难。大量的电动车生产“超标准”,设计款型、行驶速度超过非机动车标准,由于属性定位不清晰,造成管理难度加大,该类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困难,加之该类车无保险,发生事故极易弃车逃逸或无力支付医疗和赔偿费用,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对人力三轮车(以下简称“黄包车”)的管理,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支持。目前,城区大量的“黄包车”有的长期占据营业场所、菜场门口,有的占据道路缓慢骑行,对道路的畅通带来一定的影响,也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从业人员绝大部分都是从本地车主处租赁的新慈溪人,交通意识相对淡薄。而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黄包车”驾驶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才可以扣留“黄包车”。交警部门缺乏对此类车辆的合法有效管理措施。三是“醉驾入刑”带来新的执法考验 。“醉驾入刑”导致一些醉酒驾驶人逃避处理的意向更为强烈,方法更为多样,手段更为极端,甚者出现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行为,执法环境更加复杂。同时,由于现场取证更加困难,约束保护责任加重,导致公安交警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较大压力。此外,交通事故伤者抢救费无法到位 ,诉前财产保全手续要求较高,无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鉴定机构,部分法规缺乏配套法律解释内容等,增加了执法办案难度。
三、下步工作打算
7月2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题就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我市将认真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是着力推进疏堵保畅工程建设。优化交通组织,抓好勤务落实,组织开展“禁酒驾”、涉牌涉证、违法停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完善交通安全科技设施,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是着力推进“大交通”管理格局建设。以“牵手平安行”活动为契机,强化部门联动,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2处宁波市级督办点段治理工作如期完成,加快新一轮农村公路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排摸出的228处安全隐患点段的治理进度。按照“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年”活动要求,严格驾驶人、车辆源头管理,深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拓展交通“五进”宣传,深化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三是着力推进公安交警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警民沟通交流,以接处警工作为抓手,提高群众满意度。优化车驾便民服务,推进服务型车管所建设。建立完善涉警舆情信息监测和快速反应机制,规范涉警舆情信息处置。
四是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提高全体民警的工作能力,强化接处警、执勤执法规范,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加大执法考核力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是着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深入开展“三思三创”、“三访三评”、“大走访”活动,推进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加强民警、协警的职业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队伍零违纪和零违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