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12-125759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发布日期:

2012-03-28

成文日期:

2012-03-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根据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慈溪交通运输局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全面提升服务品质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载体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尝试。主要开展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继续发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领导小组职能,局办公室与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联动 ,基本形成了分级管理层层落实的工作和责任机制,保障了《条例》的贯彻落实 。
    (二)进一步落实有关制度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我局在制定完善了《慈溪市交通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前进行审查的规定》(慈交〔2009〕41号)、《慈溪市交通局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若干规定》(慈交〔2009〕42号)、《慈溪市交通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慈交〔2009〕43号)等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规范性文件,明确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义务及具体工作要求 ,以确保信息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形式
     我局以便民、必需、务实为原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主要通过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方式与途径,方便群众通过合适途径获取相关公开信息。
    (四)扩展了信息公开相关内容
     根据《条例》规定及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11年度我局主要增加了“部门预算”和“部门工程建设领域”栏目信息公开专栏,并公开了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公开的信息主要是业务类信息,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及有关制度、年度报告等,共 3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则,通过网上申请。 已按规定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了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完善工作制度、完善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信息的时效性、内容的全面性等方面尚需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拟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予以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提高行政透明度。要从公众需求出发,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和“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范围,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及时更新本单位相关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保密审查,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制作部门(科室)、公开责任人、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等逐级依程序审查制度。同时积极稳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要求信息公开相关人员在工作中进一步认真学习理论业务知识,详细了解和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时刻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动态,深入剖析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业务素质。
                              
                               慈溪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