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72315846H/2012-87399
市统计局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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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政策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2012-04-16
2012-04-16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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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各镇(街道)社会经济统计办公室,宁波杭州湾新区统计局,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统计队伍业务建设,全面提高统计从业人员工作能力,根据国统10号令和慈统〔2008〕11号《关于开展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总体安排,决定在今年8至10月份对市域东部镇及去年部分漏训的统计从业资格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及对象
⒈培训范围:全市政府统计系统的统计人员,全市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中具有统计师、统计初级专业职务,以及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⒉参加对象:今年主要是龙山、掌起、观海卫、附海、桥头、逍林、新浦、胜山镇和宁波杭州湾新区区域内的统计从业资格人员;对中、西片镇(街道)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的统计从业资格人员在2011年应参加而未参加的统计从业资格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统计基础理论、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实务等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今年重点突出:慈溪市“企业一套表”实施方案(试行)、统计形势和任务教育;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甄别与控制;计算机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新《统计法》的宣传讲解;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在统计工作的运用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方法
⒈培训时间:拟定在8至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⒉培训地点:以镇、街道为单位,分批集中分班举办。
⒊培训方法:一是集中办班,相对集中时间分批分班组织实施,每批集中完成4天的教育科目内容。
二是统一施教:由局统一筛选师资,统一组织教案,规范教育培训。
三是统一考试:统计继续教育结束后,由局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组织实施。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和考试的统计人员,由局统一备案管理。
四、报名办法
⒈受理时间:从即日起到5月底。报名者须按要求填写《统计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要求字迹清楚,最好用打印文字。
⒉受理办法:由各镇、街道综合、经发办统计人员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统计人员,对下属进行深入发动,将报名人员名单汇总,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党政信息网统计局孙云钊邮箱,发票统一打印后,再通知前来交款。今年继续实行统一打印发票,量少的可以直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统计窗口办理报名手续。
⒊收费标准:按市发展改革局2011年价格核定标准,今年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教材费260元,并统一使用市财政局印发的打印税务发票,作为培训人员在单位的报销凭证。
五、有关要求
⒈深入动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动员持证人员人人参加。
⒉落实措施,确保教育培训全覆盖。参加统计继续教育是每个统计人员应尽的法律义务,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参加的,次年必须及时补训。完善培训档案,建立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培训数据库,实行分类注册管理。
附件:慈溪市统计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统计 继续教育 通知
抄送:宁波市统计局。
慈溪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2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