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12-46924

发布机构:

市规划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编制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

发布日期:

2012-09-19

成文日期:

2012-09-1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新潮塘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

《慈溪市新潮塘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规定,现将批准规划进行公布。

公布内容:

为贯彻慈溪市总体发展诉求,科学合理地指导新潮塘区块的开发建设,更好的满足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东起新庵江,西至三灶江,北至中横线,南至北三环路,包含新潮塘板块和界牌区块,总用地面积320.64公顷。

2、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为2012年-2020年。

3、总体定位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本区块的功能定位以及慈溪市建设“绿色生态、宜业乐居”一流幸福家园的要求,规划确定新潮塘区块为具有“乐活·生态·智能”等综合品质的高尚城市生活社区。

4、发展目标

(1)生态目标

发挥水资源优势,利用河道景观和生态基础,引入雨洪管理技术手段,实现生态修复和利用。

(2)生活目标

舒适宜人的公共空间,丰富全面的公共设施,便捷安全的出行方式,打造慈溪生活品质示范社区。

(3)文化目标

保护和弘扬地方文化,营造关爱和谐的邻里文化,打造慈溪社区文化品牌。

5、控制规模

本规划确定常住人口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88.50公顷。

6、功能布局结构

功能布局结构规划为:“一带三廊、一街两心三片”。

“一带”:潮塘江蓝绿景观带,打造慈溪的运河文化景观休闲带。

“三廊”:分别是赵家路江、中江、周家路江三条河道景观走廊。

“一街”:科技路以北、和谐路以南的特色休闲商业街。

“两心”:为阳光水岸社区和新潮花园社区服务的两个邻里中心。

“三片”:指阳光水岸片区、新潮花园片区、商办综合区。

7、控制单元

(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允许单元内各地块分量适度突破指标控制,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但严格控制各单元建设总量和整体开发强度。

(2)单元划分及编码

以地块定线图的规定和实际测量为计算标准。根据土地开发的需要,相同或不同性质的地块可以有条件地进行合并或分割,但必须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本规划结合社区界限范围、道路中心线等,将规划区划分为A、B两个单元,控制单元采用A-1、A-2等形式进行划分,地块采用A-1-01形式。

(3)控制内容

规划提出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以及控制要求。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单元的主导功能、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规划区总用地面积320.64公顷,常住人口5万人。在建设过程中,不得突破每个控制单元的建设容量。具体控制内容详见附表:《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4)控制要求

控制单元成片开发,单元内各地块的用地界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其规模和配套设施必须符合法定文本以及图则所规定的指标要求。

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序号主要用途地块面积(ha)人口(人)公园绿地(ha)建设容量配套设施控制要求
(万平方米)
A居住用地123.472000018.72115.15加油站、加气站、垃圾转运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广场、社会停车场、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农贸市场、居委会、变电站、公共厕所、城市公园、菜市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公园等
B居住和商办用地197.173000026.76178.8卖场、医院、养老院、广场、社会停车场、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消防站、派出所、菜市场、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农贸市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派出所、公共厕所、社区公园等
合计320.645000045.48293.95——

8、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43.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9.78 %。其中幼托、中小学用地16.45公顷。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9.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78%。

(3)道路广场用地:规划道路广场用地53.0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38%。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2.9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01%。

(5)绿地:规划绿地面积69.3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05%。

规划用地统计表


序号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公顷)比例(%)
代号
1居住用地R143.6149.78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R2127.1644.08
幼托、中小学用地Rs16.455.7
2公共设施用地C19.576.78

其中商业金融业用地C212.394.3
其中商办混合用地C2m7.682.66
文化娱乐用地C30.460.16
医疗卫生用地C52.710.94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41.39
3道路广场用地S53.0218.38

其中道路用地S150.417.47
广场用地S20.980.34
其中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20.980.34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1.640.57
其中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S311.640.57
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2.921.01

其中供应设施用地U10.790.27
其中供电用地U120.790.27
交通设施用地U21.010.35
其中公共交通用地U210.390.13
公共加油加气站用地U290.620.22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40.780.27
其中污水处理用地U410.310.11
粪便垃圾处理用地U420.470.16
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90.340.12
5绿地G69.3824.05

其中公园绿地G145.4815.76
生产防护绿地G223.98.28
合计城市建设用地
288.5100
6水域和其他用地E32.14
其中水域E132.14
总计规划总用地
320.64

9、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规划原则

根据区级、社区级两个等级来布置各项公共设施,形成设施完备、布局合理、结构清晰的公共设施体系。

大型公共设施如酒店、商务办公、卖场等应该考虑与城市需求相结合,公益性、日常消费性设施应以满足居民使用便利要求为目标。

公共设施布局应与绿地系统、道路广场系统、步行系统相结合,以创造出具有便捷的可达性,有活力的、环境宜人的公共设施使用环境。

(2)规划要求

区级公共设施主要沿中横线南侧布置坎墩医院,沿东潮路和赵家路江交叉口东北侧布置临江艺术展览馆;社区级公共设施主要在百花庵跟路沿线布置,在浒崇公路东西两侧各设一处,可结合邻里中心设置。

(3)规划内容

规划公共设施一览表

类别配置项目级别数量用地面积(ha)备注
医疗卫生坎墩医院区级12.11位于中横线南侧,设200床位
社区医院社区级10.6位于周家南路南侧
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级2不单独占地结合邻里中心设置
文化体育临江艺术展览馆区级10.46位于东潮路和周家路江交叉口东北侧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级20.48可设置图书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内容
其他社区居委会社区级5不单独占地主要是社区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配套社区服务设施等
派出所社区级10.06结合新潮花园邻里中心设置
菜市场社区级30.45结合邻里中心等公共设施设置

10、交通规划

(1)规划区内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级。

快速路:中横线为城市快速路,红线宽度50米。

主干路:浒崇公路、北三环形成“一纵一横”的主干路格局。红线宽度50米。

次干路:包括青少年宫北路、东潮路、科技路、新江路、赵家路南段,红线宽度24-34米。

支路:作为到达性道路,主要服务功能片区内部,是进出街坊、居住区和承担短距离交通的道路。红线宽度12-24米。

(2)停车场

规划社会停车场库用地1.64公顷,共五处,分别位于两个邻里中心、周家南路靠近北三环以及潮塘江南岸、青少年宫北路以西、和谐路以南。结合广场设置地下停车场1处,位于周家南路以北。

(3)社会加油加气站

规划保留社会加油站1处,位于浒崇公路西侧,靠近北三环,占地面积0.16公顷。规划设置加气站1处,占地面积0.47公顷,与保留加油站相邻。

11、城市设计导引

(1)城市设计目标

城市设计的目标是强化以蓝绿景观为核心的公共开放空间营造,明确主要的城市界面景观,引导具有和谐统一风貌的建筑群。

(2)公共开放空间

规划打造以大型公园、广场为面,水系、绿带及步行街为线,小型广场绿地为点,构成点、线、面结合的开敞空间体系。主要包含公园绿地开放空间、公共广场开放空间、滨水开放空间三种类型的开放空间。

(3)建筑风格

建筑风格以简约欧式、地中海、北美风格等为主,可兼容色彩明度有所差异的欧式风格以及色彩近似的现代风格,不宜采用反差过大的建设风格。

(4)建筑体量

邻里中心建议采用大体量独立体块或小体量街院组合的形式;商业街建议采用低层建筑的街院组合,并以人性化的尺度来呼应相邻的公共空间,商办综合区建筑建议采用大体量的独立体块,与青少年宫北路东侧的会展及商贸建筑体量相呼应。

(5)建筑色彩

公共建筑色彩宜采用多色搭配、可采用高饱和度和高明度暖色,与大面积素雅浅色城市居住建筑相区别。科技路以北居住建筑色彩建议以高明度的浅色系为基调,局部可添加低亮高饱和度对比色进行调色,低层住宅建筑坡屋面色彩可适当增加饱和度,高层住宅建筑则以清新淡雅为主。

(6)滨水空间控制

潮塘江沿岸以硬质直立式的驳岸为主;中江水岸以自然生态的软质驳岸为主;周家路江、赵家路江水岸以硬质驳岸和生态驳岸相结合。

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

预测本规划区最高日需水量约2.16万立方米/日。由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统一供给,主要水源为城北水厂。

(2)污水工程

规划区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预测规划区2020年日平均污水量约为1.7万立方米/日。

(3)雨水工程

雨水管网沿道路布置,就近排进水体。在潮塘江南路下穿浒崇公路处设置地道排水泵站一处,设计重现期不低于3年

(4)电力工程

规划区内预测负荷为63.26兆瓦。

(5)电信工程

预测固定电话容量为2.9万门;移动电话用户数为4.5万户;宽带网用户总数为1.44万户。

(6)燃气工程

规划以管输天然气为气源,预测天然气用量为321×104Nm3/年,高峰小时用气量为1326Nm3/h。

(7)热力工程

规划区热源为慈溪热电厂。

预测规划区需要热电厂提供的热负荷为28兆瓦。

(8)环卫工程

预测规划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5吨/日。

规划区内设置1座垃圾转运站,位于潮塘江北路与赵家路江交叉处东北侧,占地面积0.28公顷。

13、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排涝

本规划区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2)消防规划

规划新建消防站1座,位于和谐路与周家西路交叉口,占地面积0.34公顷。

(3)人防

按照疏散为主、掩蔽为辅的原则,确定战时留城人员40%,人均1.6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人防掩蔽工程。

人防工程具体操作按省人防办及当地人防部门规划建设。

(4)防震

基地为国家地震6级设防区,本规划按照地震6级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