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12-00233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日期:

2012-09-26

成文日期:

2012-09-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2年8月23日在慈溪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两规”),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根本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开拓创新,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努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全市没有出现一起食品重大安全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情况

  我市是全国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宁波市唯一一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生态农业示范县(市)、国家级农业产业示范基地、国家蔬菜生产重点县、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实验区。至2011年底,全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93家,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1.4余万家,持有卫生许可证餐饮企业单位和食堂4699家,其中持有临时许可证的1600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17个,面积25万余亩,无公害农产品347只,绿色农产品82只,有机食品22个。

  (二)我市食品安全主要指标情况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不断好转,食品安全定量检测合格率从2008年的91.0%上升到2011年的97.55%。2011年蔬农残抽检合格率为96.74%、地产食品检测实物合格率为98.00%、流通领域食品快速检测合格率99.39%。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自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实施以来,我市在以下几方面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2007年至今已连续多年将食品安全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工程”。一是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镇两级成立食安委和食安办,在所有村(社区)设立食品药品协管员。市政府每年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布置任务。目前全市共有镇级专管员20名、村级协管员341名。二是以综合监管推进分段监管,市政府根据食安办调研论证的意见出台了《关于确定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业态监管责任部门的通知》,弥补监管缝隙,全面加强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管。三是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道)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设的意见》,在所有19个镇(街道)设立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所,编制划开、力量通用,整合了监管资源,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有利于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落实,有利于监管效率的提高。至今年4月,全市各镇(街道)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完成组建并开始运转。四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市政府每年与各监管部门和各镇(街道)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并对各监管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镇(街道)每年与村(社区)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并开展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五是财政保障有力。2009年市政府用于食品安全经费为3186万元,2010年为4412.95万元、2011年为4514.68万元,呈逐年增加之势。

  (二)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示范建设体系。为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监管,夯实食品安全的群众基础,我们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工作。一是创建成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008年3月,我市成为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2011年11月,我市通过了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复评验收。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目前我市所有镇(街道)均创建成为本市的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另有7个镇创建成为宁波市食品安全示范镇。三是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探索示范建设动态管理办法,年终对已达标的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进行复评,并相应加减考核分。

    (三)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并实行风险管理。一是由市食安办牵头建立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和市生猪瘦肉精检测中心。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设备设施总投资1348万元,于2010年1月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具备871项项目参数的检测能力。市生猪瘦肉精检测中心投资260多万,对所有外来生猪进行检测把关,年检测外来生猪30万头。二是建立健全以市食品安全检测中心为龙头,市农业监测中心、宁波市安健食品检测中心、市疾控中心等专业检测机构为辅,90多个农贸市场的快检点为补充的检测网络体系。三是建立健全“五统一”运行模式。统一确定和分配抽检任务、统一配置和使用检测资源、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核拨检验检测经费、统一汇总、利用和发布检验检测结果,四是不断加大食品检测力度。食品定量检测从每年3000批次提高到7000批次以上,定性检测从每年15万批次提高到25万批次以上。五是开展风险监测预防预控工作。已连续四年对全市各镇中心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等八大类食品及市内20家主要餐饮店餐具的有关食品安全关键指标进行监测评价。 2009年以来在慈溪日报共发布食品安全抽检报告111期、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发布不合格食品通报单60期。持续开展地产小海鲜、地产散户蔬菜的评价性跟踪监测工作,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2011年五月我市经检测发现在市场销售的福建龙海杨梅存在农药残留现象后,采取了发布食品安全预警、约谈产区领导、召开种植户大会、加强监测等四条控制风险的措施,及时预防和控制了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四)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严格对照打非专项整治的对象、范围和重点,强化食品添加剂市场准入,完善落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加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建立对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快速追查溯源机制。2012年,开展食用油、鲜肉及肉类制品、“地沟油”、添加剂、熟食制品和海产品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872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143家次,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196起,立案194起,取缔无证无照单位73家。同时,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全市共向公安移送食品案件涉案人员23人(刑拘17人,取保候审4人,监视居住2人),其中发现了一起“黄花菜添加双氧水”大案,查扣不合格“黄花菜”102箱,另外还发现了“豆制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窝点和“凤爪添加工业用双氧水”案件各一起。二是强化无证无照整治。积极探索无证单位新的监管模式,试点推出村级无证临时交易点管理模式,通过专人负责、建章立制、签定责任状、建立经营户档案、开展食品检测、对可直接入口食品经营督促其办理健康证等措施,扩大整治工作面,强化对无证农贸市场、马路市场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三是加强重点问题、薄弱环节的措施研究,并组织专项整治和督促落实工作。5月16日,召开“慈溪市“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加强食用油质量安全监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会议”。会议对有关 “地沟油”案件的处理办法进行了探讨,界定了各部门职能,并把会议形成的四条统一意见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

  (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针对诚信丧失、道德滑坡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我们在食品全行业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种养殖领域,加快推进慈溪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源代码系统的应用,建立产品标识、生产档案、索证索票有机衔接的全程可追溯制度。在生产加工领域,着力打造“放心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产品有标准、管理有制度、操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逆向可溯源、产品可召回”的信用体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确定A类企业155家,B类企业31家,C类企业3家,D类企业1家。在流通领域,实施小食杂店信用分类量化监管模式,目前对全市9587家小食杂店建立食品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实施“脸谱”管理。在餐饮领域,继续推进量化分级、五常法和哭笑脸标识行动,对全市2706家餐饮单位开展了量化分级的动态管理工作,在全市1家机关食堂、1家集中式配送单位、10家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及66家A级餐饮单位实施“五常法管理”,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食堂“五常法”推行率达78.8 %,在新城大道、上林坊区域的餐饮单位推行“苦”、“笑”脸公示制度。市食安办开展79家纯净水生产行业、酱腌菜加工行业、南美白对虾养殖行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并着重抓好信用体系建设延伸工作。

  (六)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花很大的精力物力财力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与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与营造热烈浓厚的食品示范创建氛围紧密结合。一方面,扩大宣传覆盖面。制定《慈溪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培训纳入食品安全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全方位的宣传。2009年以来,累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资料60余万份。在慈溪日报开辟“食品药品安全与健康”专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法规知识,及时公布检测信息,报道监管工作动态,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截至目前累计开办专栏160余期。另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从业、监管人员培训。重点抓好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及上岗全过程的法律知识教育,教育企业牢固树立守法经营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水平,累计举办食品安全经营户培训班500余期,培训食品从业人员4万余人次。同时,加强监管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科学监管水平,累计举办培训班80余期,培训人员2500余人次。

    三、问题与不足

  我市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两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开展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尝试,但对照本次执法检查内容,还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仍需完善。多头监管与监管缺位现象仍难以克服。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整个生产经营链非常复杂,很难严格区分和归类。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仍需加强,市食安办的综合监督能力仍需提高。

  (二)我市食品安全基础仍比较薄弱。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薄弱环节依然存在。农村局部地区无证生产的小作坊依然存在,部分村级农贸市场、马路市场的失管现象难以较好克服;使用禁用农药和生长激素、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还偶有发生;餐厨垃圾还没有很好管起来;牛、羊屠宰也存在着失管的安全风险;现有市场食品快检网络的运转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仍然不足。虽然我市已经在19个镇(街道)都成立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所,实现了监管重心下移,但执法力量尚欠不足。我市基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所共有执法人员55名,平均每个所不到3人,大部分所的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只有1人,很难开展正常的执法活动。

  (四)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仍比较淡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农村非法讲座推销保健食品问题,虽经我们前几年着力整治,问题得到遏制,但很难根治。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认真调研更好地解决多头监管与监管缺位并存现象,在目前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下,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借鉴国内成功的做法,提高市食安办的权威,以更好地履行综合监管职能。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对基层一线执法部门在执法人员、经费、设施上进一步予以支持和保障。

  (三)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食品全行业大力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企业信用档案,评定信用等级,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四)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检测队伍人员素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同时抓好风险评估和风险预防。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排查,加强对排查出来的食品安全风险的整治,消灭安全隐患,并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一法两规”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努力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完善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专项资金,完善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确保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

  保障食品安全既是惠及万民的民生工程,同时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将借本次人大执法检查的东风,切实抓好目前正在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管,切实落实分段监管职责,通过狠抓源头监管,狠抓基础管理,狠抓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