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85X/2013-28114
桥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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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1
2013-11-11
面向社会
桥党〔2013〕70号
有效
各行政村党组织、经济合作社、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我镇将于11月至12月下旬集中开展村党组织、经济合作社(包括经济股份合作社,下同)、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是全镇党员和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关系到活力魅力新桥头的建设,关系到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严肃选风选纪,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以更严格的纪律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
村级组织换届是关系农村发展、基层稳定、基础牢固的一件大事。保证换届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进活力魅力新桥头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村要认真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和《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桥党〔2013〕6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第十届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桥党〔2013〕6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注重舆论引导,严明纪律要求,做到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建立镇党委与候选人(自荐人)集体谈话制度,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镇党委与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00%,候选人(自荐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明确责任,把严肃换届纪律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以铁的纪律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严明村级组织换届纪律
广大党员、干部、村民、社员要切实做到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各级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严禁以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三)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或者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四)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五)严禁以送钱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六)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七)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八)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九)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十)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村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等规定和有关选举的各项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严格资格条件,加强联审联查,确保“五种情况人员”零当选。广大党员要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克服困难,统筹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积极参加到这次换届选举中来。同时,要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认真履行党员的职责。
三、严肃查处违反村级组织换届纪律的行为
镇村要结合实际,采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窗和微博、政府网络新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换届纪律,形成人人遵守、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镇党委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并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纪问题核查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认真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严肃查处《浙江省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所规定的九种贿选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对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认真落实换届选举工作责任制,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整治不正之风不力,导致换届选举风气不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2013年11月7日
桥头镇综合办公室 2013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