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K16067205A/2013-19309

发布机构: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13-11-21

成文日期:

2013-11-2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长委〔2013〕86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长河镇委 长河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11-21 00:00 信息来源: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各行政村党组织、经济合作社:
  根据省、宁波市、慈溪市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总体部署,从11月开始,我镇村党组织、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同)、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将进行换届选举。为扎实推进村党组织、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的有关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宁波和慈溪市党代会精神,以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经济合作社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提高班子整体素质能力,夯实基层执政基础为重点,以“两推一选”的选举方式为基本手段,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内基层民主实现形式,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夯实“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建设基础,加快实现现代化新型城镇建设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和选聘分离原则。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1、村党组织班子一般配备3—5人;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或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以下简称社管会,下同)成员一般为3—5人,要通过法定程序将村党组织书记选为社长(董事长,下同);村经济合作社监督委员会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以下简称社监会,下同)成员3—5人,主任由村党组织委员兼任,村社管会成员不得兼任社监会成员。严格干部职数配置,实行交叉兼职,提高村三套班子成员的兼职比例。
  2、村党组织和社管会成员候选人要有合理的性别、年龄结构,村党总支部委员和村社管会委员中留任的干部一般要求男性不超过58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8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新进班子成员年龄要求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其中党组织书记年龄经镇党委同意可适当放宽。
  3、积极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大学生村官参加选举,引导广大党员把优秀党员大学生村官选进党组织班子。各村一般应配备1名35周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进入村级班子,提高妇女进村党组织班子比例。
  4、村党组织和社管会成员应具备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工作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带头致富、带领共富、带动和谐的能力,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能胜任农村工作,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村党组织成员应具备一定的党务知识。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推选为村党组织和社管会成员候选人: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纪律处分有关任职规定期限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
  以下情形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党组织和社管会成员候选人: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不支持不配合镇重点征拆工作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的;拖欠集体款项没有归还的;党员积分制管理中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在救灾复产一线玩忽职守、临阵退缩、推诿扯皮的。
6、深化“选聘分离”制度。扎实推进村干部岗位职业化和报酬工薪制,完善《长河镇行政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严格村专职干部职数配备和年龄、资格条件,进一步规范村专职干部聘用程序。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组织准备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1、镇组建选举工作班子和考察组,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村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社情民意。对工作一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党员大学生村官,镇党委进行一次考察。
  2、镇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对村级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
  3、各村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镇联村领导、联村干部和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组成。
  4、运用舆论工具,宣传村党组织、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纪律要求,营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宣传卡片、黑板报、宣传窗等传统手段和微博、政府网站等新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换届纪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5、研究起草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工作报告。
  6、各村做好本村党员流动情况调查和经济合作社社员(社员户)的登记及资格审查工作。
  7、推选产生社员代表。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建立社员选举委员会,部署社员代表推选工作。社员代表由社员民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一般为有选举资格的5-15户社员户选举1户。其中党员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女性代表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有移民的村应酌情安排移民代表名额,且每个生产队至少应有1名社员代表,全村规模掌握在30—100名之间。异地任职和机关下派的,要授予社员资格,但要明确不享受社员的经济待遇。
  8、社员代表大会的授权。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社员代表大会经社员大会授权行使职能。根据我镇实际,可以生产队为单位上门签字表决授权。社员代表大会须有过半数有选举权的社员(户代表)愿意授权方为有效。
  9、组织人员进行届前审计。
  (二)民主推荐阶段(11月16日--11月22日)
要以村干部任期内的“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内容为主要依据,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对村干部进行公开评议,在此基础上,通过走访座谈、民主推荐、审查考察等方式,按照组织程序产生村两套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1、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办法
  (1)述职评议。各村党组织召开全体党员、社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述职评议会,传达市、镇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本村换届事宜,组织开展对村现任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就自觉遵纪守法、抵制拉票贿选作出承诺,坚决防止和从严打击贿选行为。
  (2)民主推荐。要坚持完善“两推一选”制度,重点扩大候选人推荐过程中的民主,结合述职评议,通过会议、座谈、走访等方式,组织本村全体党员和以户为单位的推荐方式,对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推荐。
  (3)审查考察。各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党内外民主推荐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综合分析后,由村党组织委员会按照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各村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给村党组织。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与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集体谈话并签订纪律承诺书、竞职承诺书和辞职承诺书。
  2、村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产生办法
村社管会、社监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由社员选举委员会根据走访、座谈推荐情况提出建议名单,报镇党委审核确定。
  (三)选举实施阶段(11月23日--11月30日)
  1、各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举日程安排,向全体党员(社员代表)发出召开党员(社员代表)大会的通知,明确会议时间、地点等事项,确保到会率及会议的合法有效。制订好两套班子的选举办法,修订好《村经济合作社章程》,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2、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和社员代表会议,作好工作报告。会上由镇领导作选举动员讲话。
  3、向全体党员(社员代表)通报民主推荐、走访座谈情况,提出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党员(社员代表)大会分组酝酿讨论,各村党组织根据讨论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
  4、进行正式选举。党组织委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经济合作社选举可实行等额或者差额选举。大会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当选书记做表态发言。
  5、上报选举结果。
  (四)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9日)
  1、研究制订新一届班子的任期目标、职责分工,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2、新一届班子及其成员作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并张榜公布。
  3、做好换届选举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做好村专职干部的调整聘任工作。
  四、加强领导
  做好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换届工作,直接关系到全镇今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党组织必须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同时,镇建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各村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2、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村党组织和镇工作指导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建议,特别是听取老党员、老干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教育村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去留。要教育广大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公正地参与选举。
  3、照章办事,严明纪律。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村经济合作社的换届选举,要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和经通过的《XX村经济合作社章程》进行。村党组织选举时,要召开党员大会,须五分之四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方可选举。村经济合作社选举,要召开社员代表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有选举权的社员代表到会,方可选举。建立镇党委与候选人集体谈话制度,告知选举纪律,明确违纪责任,规范参选行为,与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做到三个100%,即凡参与换届工作的人员对纪律知晓率达100%,镇党委与村级组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100%,候选人签订纪律承诺书100%。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和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要及时制止。对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要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扰乱选举工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组织开展以打黑除恶为主要内容的清风行动,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村级班子换届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长河镇村党组织和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日程安排表


                  中共长河镇委员会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0日



中共长河镇委员会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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