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08-86973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2-2008-000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物价

发布日期:

2013-04-25

成文日期:

2008-04-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发改价〔2008〕3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发展改革局关于调整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25 00:00 信息来源:市发改局

慈溪市自来水总公司、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随着汤浦水库引水工程建成通水,一户一表改造、环城管网建设和市域污水治理工程建设的深入,自来水总公司制水成本和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成本大幅提高,为了保障生产生活用水需要,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促进我市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经我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听证会议论证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宁波市物价局(甬价管[2008] 40 号)批复,决定调整市自来水总公司管网所及范围的自来水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自来水售水价格分为五类:居民生活用水(含中小学、幼儿园、农村公厕等)、非经营性用水、经营性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各镇(街道)给水站用水五大类。各类用水到户价格由自来水供水价格(含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构成。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二、居民住宅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对已实施“一户一表”用水和二次供水的中高层住宅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3级,户用水人口(常住户口和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下同)在4人及以下的,每户每月水量基数分别为:第一级13立方米及以下,第二级14—25立方米,第三级26立方米及以上;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级水量基数可相应增加3立方米。阶梯式计量水价的级差定为1:1.5:2。第一级水价按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每立方米 3.75元(含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60元)扣减0.10元计算确定,各级到户水价(均含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60元)分别为:第一级水价每立方米3.65元,第二级水价每立方米5.18元,第三级水价每立方米6.70元,阶梯式计量水价具体规定另行下达。

三、对二次供水的中高层居民生活用水户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及趸售水价政策。供水企业按总表计量和规定的居民第一级到户水价每立方米3.65元扣减10%后的价格3.29元(其中污水处理费为0.55元)向物业管理企业或原产权单位计收水费。对目前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条件尚未成熟的中高层居民生活用水户,供水企业按总表计量和规定的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每立方米3.75元扣减10%后的价格3.38元(其中污水处理费为0.55元)向物业管理企业或原产权单位计收水费。

按水价10%扣减到户的费用作为物业管理企业或原产权单位的服务费,用于抄表、收费劳务支出以及弥补正常的水损。

四、自来水总公司供应给各给水站的水价为每立方米3.43元(含每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30元)。各给水站转供区域内的各类到户水价按不高于市自来水总公司城区供水价格执行。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08年4月份用水量起执行。

附件:2008年慈溪市城区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调整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

2008年慈溪市城区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调整表

分   类

最终到户价格

其    中

备   注

公司供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

现行

调整

现行

调整

现行

调整

居民生活用水

(一)非“一户一表”

抄表到户用户

2.90

3.75

2.50

3.15

0.40

0.60

居民、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农村公厕

(二)完成二次改水并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级水量


3.65


3.05

0.40

0.60


居民

第二级水量


5.18


4.58

0.40

0.60

第三级水量


6.70


6.10

0.40

0.60

(三)趸售用户

实行阶梯式水价


3.29


2.74

0.40

0.55

中高层居民

未实行阶梯式水价


3.38


2.83

0.40

0.55

非经营性用水

3.80

6.55

3.15

5.20

0.65

1.35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

经营性用水

工业企业用水

4.10

6.55

3.45

5.20

0.65

1.35

一般工业企业、商业、基建、饮服业

商贸企业用水

4.80

6.55

3.45

5.20

1.35

1.35

污染企业用水

6.50

13.00

3.45

7.50

3.05

5.50

对水环境影响较严重的行业

特种行业用水

6.50

13.00

3.85

8.50

2.65

4.50

特指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等

主题词:城乡建设   价格   供水  通知

抄送:宁波市物价局,慈溪市建设局,财政局,公安局,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镇(街道)给水站,各物业公司。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