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13-28196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13-04-26

成文日期:

2013-04-2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桥头镇“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桥头镇“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7日

            桥头镇“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面貌,优化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加快推进活力魅力新桥头建设,结合市城乡环境整治和省文明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活动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统筹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先导,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按照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准则,努力建设优美整洁、宜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树立讲卫生、爱清洁、重环保的理念,进一步完善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实现“三大提升”,即全镇广大群众环境意识显著提升,城乡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乡环境面貌显著提升,推动“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按照市城乡环境整治标准和省文明市、“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创建活动要求,以建成区、广场公园、农贸市场、重点污染源以及村庄、主要道路、河流沿线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实施“四大工程、四大行动”。
  (一)环境卫生洁化工程
  1、提升河道、道路保洁质量。按照市场化要求,进一步完善河道、道路保洁的管理运行和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日常巡查监督。全镇所有一二三类河道、村级1.5米以上道路,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杂草)、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和“ 路面及两侧无垃圾”的要求做好保洁工作,保洁面达到100%;镇建成区、人员密集路段、广场公园,实施16小时动态巡回保洁。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经发办农业线,各村)
  2、巩固扩大生活垃圾袋(桶)装化和农村改厕成果。进一步健全生活垃圾袋(桶)装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村庄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上门收集每天不少于2次;镇、村公共场地和人流密集路段应设置必需的垃圾箱(桶)、果壳箱等卫生设施,清理每天不少于2次,保持垃圾箱(桶)、果壳箱及周边整洁。继续巩固全面消灭露天粪缸和简易户厕工作成果,全面落实公厕动态保洁和设施维护工作,加强镇粪尿处理中心运行管理。加大村级公厕标准化改造和新建补助,提高农村无害化公厕普及率和粪尿无害化处理率。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各村)
  3、深入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进一步落实村庄道路河道两侧、绿化带、房前屋后的日常保洁责任,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庭院集中整治,人人动手,清理公共杂地,清除卫生死角,清洁房前屋后,美化农家庭院,着力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品位。
(责任单位:镇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妇联,各村)
  (二)公共秩序优化工程
  1、大力整顿交通秩序。加大主次干道两侧静态车辆管理力度,重点整治建成区主干道两侧临时停车、乱停乱放行为,结合实际,合理设置停车位,实现车辆停放整齐、井然有序,保证道路安全畅通。完善路口、学校、幼儿园、医院等门前路段警示、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办、桥头交警中队,各村)
  2、强化镇容镇貌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审批和设置,做到内容健康、文字规范、外形美观、安全牢固。严肃查处道路两侧未经审批擅自悬挂业务宣传、节庆标语以及公益性的宣传横幅的行为,集中整治主次道路两侧影响镇容的各类乱扯乱挂现象和各类非法设置、低档次户外广告以及大小不统一、位置不一致、破损陈旧牌匾,切实解决视觉污染,彻底改善空间环境。加大非法小广告整治,全面清理主次道路两侧、重要场所周边建筑物和设施外立面的非法小广告。路灯、电线杆等非法小广告由属地村负责清理;沿街商店应当保持其门头、橱窗整洁,对乱贴、乱画不符合镇容镇貌标准的,由镇城管中队责令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清理。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办,各村)
  3、规范市场内外秩序管理。加强市场内部管理,完善经营者证照管理,确保市场内物品放置有序,保持环境卫生整洁,落实车辆管理、食品安全、商品质量、卫生、治安、消防等各项制度。加强市场周边秩序整顿,对市场周边店铺实行经营秩序和环境秩序双重管理,杜绝越门、占道营业行为。加大马路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引导流动摊贩定点定时设置,加强现场卫生、秩序管理。
(责任单位:镇经发办三产线、村镇建设办、社会事业办,各村)
  4、加强建筑垃圾和工业垃圾管理。在督促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工地管理和渣土外运措施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镇渣土中转站建设,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清运、回填和综合利用试点。加强建筑垃圾“两点一线”管理,加大对建筑垃圾乱倾倒查处力度,及时做好主要道路两侧、空地上的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工业垃圾上门收集、清运工作,严防乱倾倒、乱焚烧现象。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办,各村)
  (三)突出污染防治工程
  1、深化推进废塑料行业整治。继续巩固废塑料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坚决防止反弹。进一步加强再生塑料产业基地运行监管,防止集中污染现象。
(责任单位:镇废塑料整治办,各村)
  2、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加大对重污染、高排放企业的动态监测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按照《慈溪市淘汰提升落后产能三年行动计划》,抓好落后产能淘汰工作。
(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工业线)
  3、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加快推进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纳管工作,切实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饮用水源保护,集中开展上林湖水库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完善生态补偿配套工作机制,杜绝和防范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加强河道污染防治,落实污染治理和监管措施,严防因排污引发的河道发黑、发黄、发臭现象,涉河环境信访投诉明显下降;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严重污染河道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河道建设,推动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办、经发办农业线,相关村)
  (四)城镇形象提升工程
  1、做好道路设施维护。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道路坑洼积水、排水不畅,人行道破损、不平,树坑侧石、花坛破损等现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加强对道板、标志、标线、护栏等设施的日常养护,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破损严重的道路进行专项大修和配套设施安装。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办)
  2、加强公用设施维护。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各自管理公用设施的巡查和维护力度,特别是报栏、公园、窨井盖、垃圾箱(桶)、港湾式停靠站、装饰灯等公共设施,要消除人为污损、胡乱张贴、涂写等现象,确保功能完好。
(责任单位:镇村镇建设办)
  3、继续深化“森林城镇”建设和绿化管养护工作。
(责任单位:镇经发办农业线、镇村镇建设办,各村)
  (五)“四边三化”专项行动
  深入实施路边、河边、山边、村边(简称“四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简称“三化”)行动,重点做好“四边”区域中易发生垃圾乱倾倒地块的现有垃圾的清理和植绿覆绿工作,使全镇“四边”等区域的“脏乱差”问题得到全面整治,“四边”等区域洁化、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镇社会事业办、经发办农业线,各村)
  (六)“桥头是我家,环境靠大家”暂住人口助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广泛发动各村暂住人口积极参与环境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助推活动,重点做好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的房前屋后、卫生死角集中清洁工作,强化暂住人口自觉参与和维护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责任单位:镇综治办,各村)
  (七)“美丽桥头”巾帼千人清洁行动
  以庭院整治工作为抓手,以村级道路、公共杂地、房前屋后为重点,发动巾帼环保志愿者及家庭成员参与庭院集中整治,清理公共杂地,清除卫生死角,清洁房前屋后,美化农家庭院,着力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品位。
(责任单位:镇妇联,各村)
  (八)“我爱我家”文明劝导行动
组织党员、团员青年积极开展文明劝导行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品、义务监督员等方法,倡导形成保护环境、维护秩序、崇尚文明、追求和谐的理念,重点协助城管开展“三乱治理”文明劝导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同时,利用舆论媒体,加大好人好事宣传报道和不文明现象监督曝光。
(责任单位:镇宣传办、组织办、团委)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召开全镇“环境提升年”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各村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中旬至11月)。各责任单位、村要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通过环境提升年活动,使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的问题得到明显好转,全镇面貌有较大提升。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进行检查验收和先进评选工作,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探索建立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检查调度和考评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办,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并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加强工作情况的联系、沟通。各村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对于区域交界、交叉或存在空白的情况,相关部门、村要主动衔接,互相配合,不得推诿、扯皮,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舆论宣传。镇宣传、广电等部门要广泛深入报道宣传实施“环境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心支持活动开展,激发群众的参与热情。及时总结推广各部门、各村的好经验、好做法,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同时要曝光一些不文明现象。镇各部门、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也要利用好自身的宣传载体和手段,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宣传品等方法,倡导形成保护环境、维护秩序、崇尚文明、追求和谐的理念,特别是共产党员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优势,积极承担“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具体任务,争当群众性活动的排头兵,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村更要依托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制度,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活动,强化村民在环境整治中的主体意识,逐步引导村民形成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在全镇迅速掀起环境提升工作的新热潮。
  (三)加大资金投入。镇财政要安排好专项工作资金,加大对各村环境提升工作的补助力度,对工作实绩明显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
  (四)加强督查考核。由镇“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各责任单位、村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并把“环境提升年”活动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村和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限期办结;对组织不力、态度不积极、工作不主动、整治效果不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附件:
  1、桥头镇“环境提升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桥头镇“环境提升年”活动工作任务分解表;
  3、桥头镇行政村环境提升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













 桥头镇综合办公室        2013年4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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