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13-28165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13-05-20

成文日期:

2013-05-2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桥党〔2013〕3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居委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的通知

小桥头居委,各村、机关各办(所)党组织及有关单位:
  2013年,我镇居委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居委党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的意见》(慈党办〔2013〕24号)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居委党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宁波、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优配强居委党组织班子和居委会班子,发挥居委党组织在居委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居委会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居委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为建设活力魅力新桥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居委党组织、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原则;公开公平、发扬民主原则;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原则;于法周严、于事简便原则。
  二、职数配备和任职条件
  (一)居委党组织一般设委员3至5人。居委会成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一般为3至5人。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其中主任1名。提倡居委“三委”成员交叉任职,居委党组织书记一般应通过依法选举兼任居委会主任,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居委党组织成员中负责纪检工作的成员兼任。
  (二)居委“三委”成员候选人应具备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遵纪守法,热爱居委工作并有必要的工作时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居委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具备必要的党务工作知识。居委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居住地在本辖区的居民。
  (三)居委“三委”成员候选人要有合理的性别、年龄结构,居委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中留任的干部一般要求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新进人员一般要求男性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对特别优秀的,经镇党委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提倡选举优秀年轻党员和大学生担任居委党组织和居委会成员。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推选为居委党组织、居委会和居监委成员候选人: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2.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6.其他不宜推选为候选人的。
  三、方法步骤
  居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5月份全面推开,按照“先党组织后居委会选举和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的原则交叉推进,到6月底基本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建立组织。镇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抽调精干力量,建立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帮助指导居委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居委要建立由联居领导、联居干部和上届居委党组织有关成员等组成的居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切实加强对居委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2、调查摸底。开展专题调研,对居委党组织和居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一次普遍的考察摸底,全面分析班子年龄、文化程度、结构组合,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强弱,内部工作机制运行及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能力等情况。同时,全面掌握居委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思想动态。
  3、制定方案。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制定换届选举总体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排出具体日程,明确职责分工。
  4、届前审计。抽调专业人员,建立居委换届审计工作小组,规范地搞好届前财务审计。
  5、宣传发动。召开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层层动员,并对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组织党员和居民学习有关选举知识。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宣传居委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和相关纪律要求,统一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阶段
  1、居委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此次居委党组织换届选举推行“公推直选”,即通过个人自荐和党员、群众、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初步人选,经镇党委考察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再提交党员大会直接差额选举居委党组织领导班子。
  (1)公开职位和条件。面向社会公布居委党组织成员职位、任职条件和报名地点。候选人初步对象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和党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均需向居委党组织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2)述职评议和民主推荐。居委党组织要在镇党委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党员和各界代表会议,对现职居委党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述职评议,并推荐新一届居委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居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评议、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上届居委党组织按照超过居委党组织成员职数一定比例的人数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党委批准。镇党委组织力量对居委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并组织信任投票。在资格审查、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委员候选人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批复给居委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党员大会选举。召开居委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主要议程为:一是上届居委党组织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二是镇领导动员讲话;三是通过《选举办法》;四是通过居委党组织委员候选人名单,介绍兼职委员人选基本情况;五是组织专职委员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并作出履职和辞职承诺;六是选举产生居委党组织委员;七是召开新一届居委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居委党组织书记;八是新当选的居委党组织书记作表态发言。选举应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党员大会选举结束后及时做好选举结果报批。
  2、居委会换届选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此次换届,我镇采取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选举的方式进行换届选举。
  (1)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居委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居民选举委员会。居委党组织负责人应经推选担任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制定选举办法。指导居委会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应明确新一届居委会职数、候选人资格条件、选民资格、选民登记方式、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选举日、选票有效与无效的情形等内容,并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
  (3)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指导居委会认真研究制定居民代表资格条件和具体产生办法,居民选举委员会要依法推选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
  (4)开展选民登记。居民选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居委专职工作者包片联户机制的作用,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以其现居住地为主,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每一选民只能在一地登记并参加选举。驻居委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可选派代表凭单位委托书进行选民登记。
  (5)提名并确定候选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提出并经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居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和具体产生办法。组织开展候选人的提名工作,依法确定正式候选人。鼓励驻居委单位、社会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居委民警等符合选民登记条件的人员,推荐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并依法参加竞选。
  (6)组织投票选举。居民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办法确定投票方式、时间、地点,组织选民进行投票选举。无论采取何种投票方式,投票现场均应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保证选民能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投票结束后,要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并报镇和市民政局备案。
  3、居务监督委员会建立
  (1)居委居务监督委员会是在居委党组织的领导下代表居委居民对居委会的工作实施监督。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一般与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2)居委党组织根据个人自荐、居民推荐和党组织推荐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居监委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镇党委审核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居民代表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为20%。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新一届居委居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三)总结阶段
  1、组织交接。新一届居委“三委”产生后,要在10日内完成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和公章、办公用房、档案资料等移交。对退下来或落选的班子成员,要主动做好思想工作。
  2、上岗培训。要及时组织新当选的居委党组织成员和居委会成员开展上岗培训,重点熟悉和掌握居委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居委工作的基本方法和业务技能。做好居委专职工作者的调整和聘任工作,落实居委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
  3、总结验收。换届选举结束后,要依法组织自查和验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填写选举情况有关统计表,撰写工作总结报告,做好材料立卷归档工作。
  4、建章立制。要指导新一届居委“三委”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居务监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三年任期目标和工作计划,指导居委干部做好创业承诺;指导新一届居委会建立健全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物业协调等各专业委员会,推动居委自治工作规范、有序。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居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法规性强,有关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明确工作责任。镇成立居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冯继坤任组长,杨叶飞、王雨锋任副组长,成伟儿、徐岳忠、陈云同、钱均宝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叶飞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斌、宋吉顺、岑雪莉、黄黎明、陈炜、龚红云、韩晓诚、顾晓煊等为成员,并设指导小组由王雨锋、罗斌、宋吉顺、胡萍、韩晓诚等组成,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有关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镇综合办和社会事业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别负责指导居委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镇纪委要指导居委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居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健全制度措施。健全换届选举重大问题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上报工作动态。健全督查制度,加大对居委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力度。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中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消极应付换届选举工作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扩大民主公开。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务、居务公开,将现任班子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三委”成员任职条件,换届选举时间、地点、候选人基本情况和选举结果等事项在居委主要公共场所张榜公布,保证各项程序公开、透明。适时组织满意度测评。
  (四)严肃选举纪律。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等破坏、妨害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要依法坚决打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换届选举中发生的突发性重大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向上级报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换届选举纪律宣传,努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13日



 桥头镇综合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