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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优化农机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机购置补贴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举措,营造浓厚氛围,切切实实把购机补贴作为一项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来抓。现把我市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立项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农业机械3000台(套),其中插秧机41台,联合收割机15台,大中型拖拉机70台,烘干机14台,育秧播种成套设备8套,育秧盘28.39万张,旋耕机、开沟机、秸秆还田机、铧式犁、耕整机等配套农机具228台,新建设施大棚515.5亩。
(二)项目总体目标:达到机收率98%,机耕率98%,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0000亩,水稻机插面积比上年增加11 %。
(三)项目预期投入情况:计划完成补贴资金1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00万元,宁波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慈溪市级财政补贴资金400万元。
(四)主要预期效益:新增农业机械计划当年完成机收面积4000亩,机耕面积50000亩,机插面积7000亩,为农民增收302万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进展过程:通过农机需求调查,结合2012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农机购置及其补贴资金计划,年初计划购置农机3000台。由于政策落实、宣传广泛,农民购机热情高涨,同时,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配套幅度提高的前提下,实际购置农业机械超过预期计划,达到3129台,其中插秧机41台,联合收割机15台,大中型拖拉机72台,烘干机14台,育秧播种成套设备8套,育秧盘28.39万张,新增设施大棚面积1038亩。共安排中央、宁波和慈溪市财政补贴资金1803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001万元,宁波补贴资金129万元,慈溪补贴资金673万元,受益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户520个, 直接引导农民投入3000多万元。
(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实施范围:慈溪市20个镇(街道)和杭州湾经济开发区。
2、补助对象:对农机具购置及设施农业建设补贴实行指导性计划,各镇(街道)根据指导性计划具体分解落实到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户)。三年内已享受补贴购置农机具且种粮面积未增加的农户(100亩以下),原则上不得享受同一品目机具的购机补贴;不实施农机作业的农民(农林场职工),不能享受购机补贴。在申请补贴的项目超过控制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先条件是:农机合作组织、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户、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种粮面积在100亩以上)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规模经营大户。
3、补助标准:
⑴购置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收获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等农业机械设备,按照目录确定的补贴金额给予补助(仅享受宁波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对功能区内服务面积1000亩以上的服务组织购置粮食烘干机的,宁波市级再定额累加补贴5%;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5%追加补助。
⑵其中购置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动力喷雾机(担架式、手推式、喷杆式)、油菜籽收获机、秸杆还田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25马力以上的耕作拖拉机,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5%追加补助;购置粮食烘干机(含热风炉)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55%追加补助(购置大于等于16吨粮油烘干机,慈溪财政按目录补贴额的1:1追加补助);购置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种子处理(浸种、催芽等)设备,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1追加补助;购置水稻插秧机,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75%追加补助(其中购置井关PZ80-HDRT25插秧机,慈溪市财政按目录补贴额的40%追加补助)〔购置水稻插秧机仅限全市从事规模化(100亩以上)水稻生产的从未购置过水稻插秧机的农户及前两年已购置水稻插秧机单机当年作业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或种粮大户〕。新购插秧机单机年作业面积在300亩以上的,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85%追加补助(其中购置井关PZ80-HDRT25插秧机,慈溪市财政按目录补贴额的45%追加补助);购置水稻机插软盘每张配套补助0.2元、硬盘每张配套补助2元;购置蔬菜移栽机、蔬菜花卉育苗气吸式播种流水线(机)、苗床,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1.5追加补助。
⑶对列入创建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项目的示范点,宁波市、慈溪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镇(村),宁波市粮食生产功能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内的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100亩以上种粮大户,购置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25马力以上的耕作拖拉机、耕整地机械、谷物收获机械、施肥机械,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35%追加补助;购置粮食烘干机(含热风炉)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80%追加补助(购置大于等于16吨粮油烘干机,慈溪财政按目录补贴额的1:1.3追加补助);购置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种子处理(浸种、催芽等)设备,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1.5追加补助;购置水稻插秧机,单机全年作业面积在300亩以上,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1追加补助(其中购置井关PZ80-HDRT25插秧机,慈溪市财政按目录补贴额的60%追加补助);推广应用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对建设育秧中心的实行宁波、慈溪两级累加补贴,按每亩6500元标准执行。
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镇创建,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授予宁波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镇”称号,在宁波市级补助资金基础上慈溪财政再补助5万元;开展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村创建,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授予慈溪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示范村”称号,慈溪财政补助2万元;开展全国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创建,对当年创建的项目示范点,经考核合格的,慈溪财政分别补助2万元。
⑷在宁波及以上级现代农业园区内实施规模化工厂化育苗,育苗中心面积10亩以上,年供苗能力达500万株以上的,每张塑料穴盘补助0.5元;购置蔬菜移栽机、蔬菜花卉育苗气吸式播种流水线(机)、苗床,实行慈溪财政追加补助,按目录补贴额的1:2追加补助。
⑸新引进试用且适合当地主导产业农机化发展的蔬菜类收获机械、豆类削壳机械、自动选蛋机、自动集蛋机、对虾分级机、稻田切沟机、油菜播种机等特色机械和新建水产养殖底充式增氧设备,总体上按购置价35%标准给予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万;对国外(境外)引进、填补市内空白、符合主导产业发展要求的,按购置价50%标准给予补助,单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
⑹同一种类、同一档次产品实行统一定额补贴标准,具体机具品目和补贴额范围详见《宁波市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目录内农机产品本市级补助额单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项目投入情况
购置农业机械3129台(套),购机投入资金总金额3862.78万元,下拨农机购置补助资金1803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002万元(其中设施农业补贴资金392.51万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59.9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127.7万元,慈溪市级财政补贴资金673.01万元,受益农户493户,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72家,购置补贴机具2325台套,占总数的74%。带动农民购机投入约3624万元。
(四)实际支出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共拨付各类补贴资金1803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002万元,宁波补贴资金127.7万元,慈溪市级补贴资金673.01万元。
(五)项目实施效益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己任,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进程为要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严格补贴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2012年补贴各类农业机械3129台(套),带动农民和服务组织对农机化建设投入资金3500万元。据统计,至2012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近50万千瓦,同比增长2 %;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1459 亩,比预期目标增加4%,比上年增长15.2 %。全市机收面积9.11万亩,机耕面积10.34万亩,机收率和机耕率分别为98%和99%,五统一作业服务面积 万亩,同比增长48.8%。调查显示,2012年新购置农机完成水稻机插面积7800亩,机收4500亩,机耕60000亩,烘干谷物3120吨,为购机农民增加收入615万元,粮食增产1050 吨,增收315万元。特别是农业设施享受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后,有力促进了我市设施农业发展,2012年392.51万元购机补贴资金用于设施补贴,设施补贴面积515.5亩,按亩增效益6000元计算,年增收入309.3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土地产出率,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节能减排取得成效,社会和经济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六)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及执行情况
1、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我局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这一强农惠农政策,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狠抓落实。做到责任明确,主要领导亲自督促,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从去年年底起,我们通过发放问卷表、召开座谈会、电话询问和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2012年度农机购置和设施农业建设需求调查,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制定出台《2012年度慈溪市农机化设施化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和《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为有效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供保障。及时召开全市农机推广工作会议,提出了购机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将补贴资金切块到各镇(街道),要求各镇(街道)提高认识,强化措施,严格把关,推进购机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2、规范程序,严格把关
严格遵守国务院“八个不得”和农业部“三个严禁”等有关要求,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做到程序规范,阳关操作,整个过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防腐预警机制》文件精神,未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社会反响良好,真正做到政府放心,群众满意。
3、加强宣传,强化培训
一是为认真抓好农机购置宣传工作,扩大补贴政策的知晓率,我局充分利用慈溪农机网、慈溪日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的相关政策,并把补贴政策汇编成册发放至全市各镇村,及时把党的强农惠农政策送到农户手中,使购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全市农机化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二是及时组织好企业及农机、农技人员举办培训班和现场演示会,做好机具使用、保养、维护等全方位技术知识的培训与演示。同时,在政策实施中,实行先培训后补贴的办法,对申请拖拉机、大棚管理机、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购置补助的农户须获得农机类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享受补助,促使农机手熟悉机具性能,掌握机具操作、维护方法,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全年累计开展各类培训15期,培训534名,鉴定农机职业资格人员64人。
4、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一是继续采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农户申请、补贴对象的公示、审核等按照规定程序实现网上办理,可适时监控补贴政策落实的动态,规范了补贴操作程序。二是为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我局制定出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检查自查实施方案》,提出了检查自查工作方式及时间安排,以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三是加强对经销商销售的监管,5月份组织召开农机补贴经销商会议,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上半年会同市财政局对辖区内农机经销商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检查,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大大规范了农机销售市场秩序。四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售后管理。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在位状态、作业量等方面的调查,发挥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防止补贴机具倒卖等现象发生。9、11月份联合财政局对辖区内2012年新购置的1562台机具进行了实地核查。
5、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在财务管理上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差额购机的原则,在资金发放方式上,中央及宁波补贴资金直接下拨到经销商,慈溪配套补贴资金由财务专人负责,直接下拨到农户帐户,未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六)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实施的经验
⑴加强调研是制订政策的基础。政策必须符合当地实际,要围绕本地农业产业化特色,着力解决主导产业、重要农时、主要环节农机化发展需要,只有通过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才能掌握本地农机化发展现状和需求。
⑵专人负责是实施好政策的关键。要明确职责,选用服务意识强、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实、业务能力硬的人员负责农机购机补贴的实施工作,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⑶强化监管是发挥政策最大效能的保障。一方面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要会同财政局、检察院等部门不定期地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
2、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⑴补贴政策操作环节较多,程序繁琐。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备受农户欢迎。但据不少农户反映,补助政策的办理手续过于繁琐,从申请到购机得来来回回跑好几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购机热情。希望有关部门能简化补助程序,让农民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也得到最大的便利。
⑵补贴机具售后服务难以跟上。随着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补贴机具也在逐年增加,而农机生产厂家、经销商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等方面的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加强。很少有厂家在接到用户反映后能第一时间赶到作业现场,严重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机具的零配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应进一步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管理和资质把关,坚决淘汰不具备资质条件、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并督促企业抓好售后服务,设立足够的维修网点、配件服务点,备足货源,确保供货及时和服务到位,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⑶补贴机具价格较高,补贴范围较小。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机化投入资金大幅增加,农民购机热情持续高涨,但由于一些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价格普遍较高,而补贴资金总量有限,补贴率较低,一些农户无法承担。此外,尽管近年来国家补贴机具范围在逐年扩大,但一些适应地方需要尤其是特色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机具不多,农民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小。下一步应继续加强对农机购置的补贴力度:一是要加大争取各级财政对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增加补贴资金规模,提高补贴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让老百姓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来的更多的实惠。二要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在注重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使补贴资金适当向畜牧、水产、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倾斜,逐步扩大特色农机补贴范围,增加补贴种类,以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惠及面。
慈溪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201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