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13-28156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13-06-13

成文日期:

2013-06-1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桥政〔2013〕5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二〇一三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慈征办〔2013〕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和落实预征对象的年龄、范围及时间
  兵役登记对象:凡常住户籍在桥头镇内,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以及2013年年满19至22周岁,原属缓登或漏登的但目前仍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适龄公民。
  颁证对象:2013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以及2012年年满18至19周岁未领证的应征公民应予补发。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本人自愿的,也可发给《公民兵役证》。
  兵役登记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颁发《公民兵役证》和落实预征对象工作于6月30日前完成。
  二、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和预征对象的条件
  兵役登记和颁发《公民兵役证》对象的条件:凡常住户籍在桥头镇,符合兵役登记年龄,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均应参加兵役登记并领取《公民兵役证》。
  身体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免登记;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以及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暂不登记。
  预征对象的条件: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政联字第13号《关于颁发〈征兵政治审查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身体目测条件按国防部〔2003〕1号《关于颁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通知》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慈政征〔1993〕4号《慈溪市征兵目测摸底工作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要依法搞好兵役登记和颁证工作。做好兵役登记工作,是贯彻《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的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登记,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适龄公民潜力底数,准确分析判断适龄公民服役能力,一人不漏地做好兵役登记和颁证工作,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误登”。要重点抓好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青年的登记工作;要主动同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了解本区域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排情况,掌握待业大、中专毕业生数质量及分布情况。在登记过程中,对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待业大中专毕业生姓名、地址、高考准考证号码、考分等情况要详细进行记载,凡符合条件的必须进行登记;对外出做工经商的,要及时召回登记,确实不能召回的可采取家属代登的办法进行,并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管理。对个别违反《兵役法》规定,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目测初检的公民,政府部门应按《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宁波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及《慈溪市征兵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二)要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在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搞好目测初检工作。今年仍以村(居委)为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各村(居委)要发动组织好人员上站登记。同时要结合本村(居委)实际,采取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相结合、个人登记与亲属代登相结合等办法,确保兵役登记率达到100%。今年镇目测初检仍采取市统一组织的方式进行,各村(居委)要组织好应征青年按时到指定的目测初检站进行体检。对初检合格人员要及时搞好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情况初审,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凡初检合格、病史调查和政治初审符合条件的六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要一人不漏地确定为预征对象。对预征对象的选定和管理,要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打破村(居委)界限,在本辖区范围内择优录取。凡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要单独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联系制度,定期组织家访,及时了解掌握现实表现和思想变化,加强教育引导,提高依法服兵役的自觉性。
  (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重视兵役登记、颁证和落实预征对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认真部署,统筹安排,严密组织。要认真总结往年兵役登记、颁证和落实预征对象的经验,及时解决实际问题。要大力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兵役法规和优抚政策规定,扩大政策法规的知情面、覆盖面,引导青年积极参加兵役登记,对于六类院校毕业生,要积极引导他们进行网上预征,确保兵役登记、颁发《公民兵役证》和落实预征对象工作顺利进行。
  (四)按时做好有关数据上报工作。针对今年征兵工作提前的实际,各单位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兵役登记,并于6月30日前上报《兵役登记表》和《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

  附件:
  1、兵役登记情况统计表;
  2、桥头镇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实施计划。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6日








 抄送:市征兵办,市人武部。
 桥头镇综合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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