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13-28160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13-06-04

成文日期:

2013-06-0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桥党〔2013〕46号

有效性:

有效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头镇开展“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各办(所):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桥头镇开展“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桥头镇委员会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3年5月27日
     
                桥头镇开展“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三改一拆”三年行动计划部署,为进一步促进城乡环境改善、布局合理、功能提升,深入实施“六大提升行动”战略,建设活力魅力新桥头,结合本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和“建设活力魅力新桥头”的总体要求,利用三年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旧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
  二、工作原则
  (一)镇村联动,落实责任。按照市统一部署,镇党委政府全面负责辖区内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相关办公室、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制订、指导服务、监督考核、统筹协调开展工作。各村落实属地责任,负责违法建筑的普查工作,做好违法建筑户的政策宣传及相关配合工作,形成镇村联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迅速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责任的落实。
  (二)科学统筹,整体推进。要坚持以改带拆、以拆促改、改拆结合、惠及群众,把专项行动与健全镇村联动、加强规划建设有机结合。要依据城镇功能区块、产业布局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科学统筹改、拆、建工作,做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情况相兼顾,促进城镇整体环境改造提升,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分类实施,拆改并举。要坚持依法行政,抓紧研究制订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并从当前我镇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坚持宜拆则拆、宜改则改、改拆结合,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与社会稳定统筹有序推进。
  (四)舆论引导,公众参与。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监督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正确引导广大群众有序参与、有力监督专项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目标任务
  在我镇行政区域内全面开展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的改造,拆除全镇范围内违反土地管理和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通过三年努力,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改造全面推进,违法建筑拆除大见成效,违法建筑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在“三改一拆”行动中,要充分体现促发展、拓空间、优环境、保稳定、惠民生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全面开展旧住宅区改造。坚持积极而为和量力而行相结合,着重解决房屋安全隐患严重、居住环境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等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逐步实现旧住宅区房屋居住安全、配套完备、环境优化、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宜居目标。
  (二)全面开展旧厂区改造。坚持零增地技改与“腾笼换鸟”相结合,将旧厂区改造作为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新型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用三年时间,扎实推进“退二进三类”和改造提升类旧厂区的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扩大有效投资,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三)全面开展旧村改造。坚持功能提升与形象改善相结合,深化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三年内逐步开展农房两改等旧村综合整治,有效提升改造区块的居住环境、管理秩序和基础设施。
  (四)全面拆除违法建筑。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监督相结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重点拆除违法违规占用农耕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建、新建及沿路沿河沿山的违法建筑、影响公共安全和严重违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2013年度确保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力争完成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41万平方米,2014年、2015年拆违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扎实推进。同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的发生,进一步健全拆违控违长效机制。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增量全面遏制、存量明显递减”的整治目标。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赵录平镇长任组长。其中改造旧住宅区、旧村工作由村镇建设办负责,改造旧厂区工作由镇经发办负责,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由镇国土所、村镇建设办(规划线)和镇城建监察中队负责。领导小组组成成员按各自职责抓好“三改一拆”行动牵头、协调及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钱建巨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办(所)主任(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村书记和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具体负责“三改一拆”行动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工作。
  五、主要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一)镇纪委:负责专项行动推进的纪律保障,依法依规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确保机关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支持专项行动。
  (二)综合办:开展专项行动全过程跟踪督查,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及“三思三创”活动专项督查项目。
  组织线:负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离休干部、公职人员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教育,督促自觉带头支持专项行动;
  宣传线:负责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开展宣传报道,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做好社会舆论引导工作。
  (三)村镇建设办:
  国土所:牵头负责“三改一拆”总体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土地违法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超出批准用地面积占用土地的查处工作,拟制土地违法分类处理政策;
  规划线:负责指导协调农村住房“两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规划违法建筑的调查摸底工作,负责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和未按照相关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违法建设的确认工作,参与拟制规划违法建筑分类处理政策,做好拆后地块恢复利用的指导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查处镇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负责指导协调旧村改造工作,研究制订村庄改造提升方案;负责指导查处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单位(个人)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
  城建监察中队:负责指导协调查处镇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配合国土部门查处违法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
  (四)经发办:
  工业线:负责旧厂区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旧厂区调查摸底及改造工作,研究制订旧厂区改造分类指导办法、改造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
  农业线:负责指导协调查处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林地、毁坏林地、超出批准的用地面积占用林地或变更林地用地红线等违法行为。
  (五)综治办:负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引起的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维稳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因专项行动引发信访问题的来访接访、政策宣传、思想疏导工作,协调处理到市行政中心的突发性、群体性信访事件;负责专项行动的法制保障工作。
  (六)派出所:负责“三改一拆”专项行动的秩序维护,侦办、处置有关的治安、刑事案件及突发事件。
  (七)财政所:负责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经费的保障工作,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八)各村:负责配合专项行动土地违法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做好违法建筑户的政策宣传和拆除动员思想疏导等工作,配合做好集中拆除的相关工作,密切注意、预防群体性信访事件,做好信息及时上报工作。
  (九)相关审批单位:工商、税务、食品、卫生、环保、药监、文广、商务、消防等部门对无法提供合法产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已经作出行政许可的依法予以处理。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十)相关公共服务单位:供电、供水、广电(数字电视)、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不得为违法建筑提供专业服务;对向违法建筑提供、转供专业服务的,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六、实施步骤
  (一)普查发动阶段(2013年1月—2013年4月底)。一是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以及违法建筑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数据库,进一步明确“三改一拆”目标任务和年度安排;二是以镇党委、镇政府的名义联合发文出台“三改一拆”总体工作方案及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旧村、拆除违法建筑等具体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统一各方思想;三是同步研究制订“三改一拆”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和推进计划。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3年5月—2015年底)。根据三年行动总体部署,全面组织实施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旧村、拆除违法建筑等工作,建立健全“三改一拆”行动项目台账,“三改一拆”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通报。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6年1月—2016年2月)。在开展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评的基础上,2016年上半年进行全面总结。
  七、工作要求
  开展“三改一拆”行动是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现代化浙江建设的战略部署,是我镇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化“三思三创”活动的具体举措,是改善我镇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打造“品质之城、共建幸福家园”和“建设活力魅力新桥头”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各村、各办(所)、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打好主动战、攻坚战和配合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村、办(所)和各部门要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按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明确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方法,坚持重点突破,努力克服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等困难,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攻坚意识,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下定决心、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
  (二)完善政策,依法推进。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研究制订旧住宅区、旧厂区和旧村改造、拆除违法建筑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区域推进“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把专项整治和完善法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有机结合,有序促进专项整治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三改一拆”三年行动列入镇对村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全程跟踪督查机制,完善每周上报工作进度、月度督查通报、年度考核考评等制度,定期组织检查督导,督促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及时研究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
  (四)严肃纪律、强化问责。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在专项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率先执行决策部署,带头支持“三改一拆”工作,并当好宣传员,自觉承担起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责任。在“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中,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干扰、妨碍行动的推进,涉及违法违规的实行责任追究,不执行专项行动纪律要求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新闻部门要认真制订“三改一拆”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导向、监督作用,广泛宣传“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相关政策,定期发布信息、通报工作进度。正确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努力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全镇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

  附件:
  1、桥头镇“三改一拆”三年专项行动拆除违法建筑整治实施方案;
  2、镇“七横六纵”道路名称;
  3、关于开展全市违法建筑普查工作的通知;
  4、拆违“零违建”报告制。







 桥头镇综合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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