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13-00248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日期:

2013-09-03

成文日期:

2013-09-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3月25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我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市长牵头专门召集相关部门作了专题研究,并责成市流动人口局、公安局、人力社保局、教育局、人口计生局等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加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方面

  (一)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流动人口“控量提质”的工作目标,上半年我市开展了流动人口引导调控的课题研究,下步将根据流动人口的贡献值和我市城市承载能力,坚持“外来者得到善待、优秀者得到优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探索建立梯度化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制定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公共卫生等公共政策时,优先向紧缺型、技能型流动人口倾斜,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流动人口合理流动。

  (二)健全完善社会保险机制。一是推进流动人口社保扩面工作,出台了《关于完善社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慈政发〔2013〕23号),从今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12%提高到14%,低标准养老保险不再适用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上半年我市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保险人数分别新增4.7万人、3.7万人、2.6万人、3.5万人、3.6万人。二是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员全部实行“五险统征”,改变以往仅参加养老保险或者工伤、生育等五险中的一种或者几个险种参保的状况。三是将原“外来务工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统一变更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过渡期内,按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5.5%,其中个人缴费为1%,过渡期内缴费年限按2:1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执行。

  (三)逐步优化流动人口子女教育服务。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慈政办发〔2013〕58号),在我市借读的非本省户籍学生符合我市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近三年内至少参加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同时符合我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可以在我市初中就学地报名参加中考,在中考后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政策。二是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今年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400万元,专项用于公办民营的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办学专项经费。上半年我市获得中央补助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专项奖补资金1175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仪器设备购置、功能教室改造、运动场改造等。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民工子女学校中配置了一定数量的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教师,目前全市民工子女学校共有专业教师728名,其中合格学历教师712名,教师持证人数669名,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人数243名;实施公办教师支教和双向挂职制度,强化教师培训,强化教育督导评估,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民办民工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下步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义务段教育的学校布局,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优质的教育。

  (四)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是组织开展“新市民新家庭”计划创建活动,通过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规,引导流动人口育龄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自觉实现计划生育。二是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和两非打击活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育、孕情等信息,及时发现违法怀孕,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强化部门联合,今年全市联合执法30次,两非立案16件,查实12件,查处黑B超3台,罚款金额12.8万元。三是加强与流出地政府的区域对接,与集中输出地建立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协作机制,在原有基础上,今年我市与贵州毕节、威宁建立了政府间的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对接机制,与13个县(市)建立了计生协作关系,通过双向区域协作,今年落实计划外引产42人次,人流270人次,增收流动人口违法出生社会抚养费17.75万元。

  (五)推进集中居住项目建设。制定下发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3年度流动人口集中居住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慈党办发〔2013〕20号),全市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平台主角、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建设方针,加快推进流动人口集中居住项目建设,上半年全市共有在建流动人口集中居住项目21个,总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现已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

  二、关于优化流动人口素质结构方面

  (一)强化治安管理。一是加大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明确流动人口信息报送义务人当场处罚有关事项的通知》(慈公网传〔2013〕257号),通过对被打击处理的违法流动人口进行倒查,追究不履行信息报送的出租房屋房东的法律责任,上半年共有43名未履行流动人口信息报送义务的出租房屋房东和45名流动人口受到了行政处罚。二是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以“二无一故意”人员、非正规“落脚点”为重点,持续创新、深化“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三管结合”方法,实现流动人口管理关口前移,加大对流动人口聚居点、治安乱点、管理难点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进行身份查验和比对,及时发现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打击,最大限度挤压滋生社会丑恶现象的土壤。三是严厉打击流动人口犯罪,着重严厉打击在慈流动人口中涉黑涉恶及带有明显地域特点和职业特点的团伙犯罪、流窜犯罪,挤压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在慈生存空间。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对出租房屋房东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使房东明确在房屋租赁中的法律责任。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试行)》(慈政发〔2013〕50号),推进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发展技术领先、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压缩劳动密集型的低端产业;突出平台依托,全力抓好招商引智一号工程,着重以慈东滨海区、新兴产业集群区等产业平台为依托,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领办重大产业平台制度,加大优质项目招引和重点项目开发力度,减少低层次从业人员;加大税收、土地要素供给等扶持力度,促使企业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通过“机器换人”,实现减员增效;综合运用限电、控贷等手段,倒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劳动力结构与产业结构联动。

  (三)实施新市民素质提升工程。一是做好流动人口基本素质培训,围绕流动人口“融合和素养”的目标,制定下发了《关于2013年度流动人口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的通知》(慈流领办〔2013〕4号),组建了市级流动人口基本素质教育培训讲师团,建立了200名流动人口基本素质教育师资库,设立了教育培训菜单,编印了5万册《新市民教育培训简明教材》,采用重点培训和普惠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对新来慈流动人口开展“慈溪市情和现代公民”等基本素质培训,提高文明素养,今年将培训5万名新来慈流动人口。二是做好技能提升培训,以产业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紧缺型技能人才、企业优秀青工进修培训计划,加强高技能人才实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提高技能水平。三是提高培训补助标准,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步我市也将进一步提高培训补助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再提高30%—50%,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本企业或本行业开展带徒传技活动,按其带徒数量及技术等级给予每人500—3000元的补贴。

  三、关于推进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

  (一)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健全完善以出租房屋管理为抓手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责任制,大力推进警务“e”超市建设,及时准确地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上半年我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88.9%,人户一致率71.5%,出租房屋登记率96.7%。下步我市将探索“用工单位联络员制度”,由联络员和综管员联合采集居住在企业职工宿舍流动人口的基础信息,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底数清、情况明。

  (二)调整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体制的通知》,原“市委市政府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局”更名为“市委市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主要承担“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检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职能,同时也相应调整完善了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镇(街道)原暂住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与综治办合署办公,综治办主任兼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省级中心镇配备了专职副主任,流动人口超过当地户籍人口80%的镇(街道)配备了相应名工作人员,加强了工作力量,确保人员的实际到位。

  (三)加强综管员队伍建设。按照我市流动人口规模,将适当调整充实流动人口综管员队伍,目前共有流动人口综管员1849人。加强队伍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严把队伍招用、使用等各个环节,完善队伍培训、评价、激励机制,不断提高综管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保障力度,对综管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综管员队伍的积极性。

  四、关于深化新老市民相互融合方面

  (一)深化拓展和谐促进会建设。一是大力拓展社会融合组织的职责和功能,提高组织活力,在充分发挥其信息收集、宣传教育、矛盾调解、社区服务等职能的同时,通过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加强新老市民间的沟通、了解、信任,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促进文化社会生活等各领域的相互融合,今年来全市各村级和谐促进会共组织开展体育活动1830场次,义务巡逻3.5万人次,志愿者服务2.8万人次,环境整治1.3万人次,矛盾化解2171场次。二是健全完善和谐促进会驻会副会长制度,今年将在辖区户籍人口总数5000人以上且流动人口4000人以上的村(社区)配备驻会副会长。三是推进需求服务站建设,坚持以办小事、办实事、办好事来供民需、助民难、聚民心,给流动人口提高必要的服务,上半年全市504个需求服务站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份,免费提供计生药具1万盒,发布房屋租赁信息8千多条。四是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将流动人口需求导访热线归并到市“81890”救助热线,及时倾听和掌握流动人口的相关需求,并及时进行正面引导,给予力所能及的帮扶。

  (二)全面落实“两金一卡”和讨薪“绿色通道”等制度。一是积极实施租赁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三年全覆盖”计划,维护流动人口合法劳动权益;上半年全市开展劳动保障专项巡视监察5次,检查用人单位4985家,涉及职工26.15万人,其中外来职工20.92万人;依法处理、及时平息30起用人单位因劳动工资等问题引发的突发性集体闹事(罢工)事件,涉及职工966人,金额1350.7万元,涉及建筑(装饰)企业的案件7起,启动应急周转金垫付6起,共268.06万元;全市建筑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2.27亿,涉及企业212家,其中本地企业108家,外地企业104家。二是畅通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发现集体欠薪案件,立即开通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快速妥善处理争议,当天立案、先行调解,为双方当场制作调节书,并当场送达即时生效,无法调解的,7日内裁决结案,有效维护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处理10人以下集体案件共5件,涉及劳动者31人,涉案金额21.6万元,10人以上集体案件7件,涉案人数为356人。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依托法制学校、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点等组织,通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法制培训班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流动人口的守法诚信意识。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