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13-00249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日期:

2013-09-03

成文日期:

2013-09-03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关于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4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报告,并提出了四方面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议,组织卫生、发展改革、编委办、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讨论研究,并分解落实相关部门的调研任务。市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深化医院管理运行机制、财政投入、人才引进和培养等进行讨论研究。通过相关部门认真调研,形成详细的调研报告后,市政府再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相应对策和具体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效增强医改工作合力方面

  (一)切实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医改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民生、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来抓,强化政府的服务与管理职能,突出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切实加强对医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进一步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责任,与各部门签订医改工作责任状,明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并就贯彻落实审议意见进行部署,要求下半年完成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编制核定等工作,在卫生人才培训引进、村级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同时,整合力量,强化联动,形成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制订完善相关政策,推进医改工作整体发展。针对医改工作实施以来碰到的问题与困难,认真调研,制订完善相关政策,增强医疗机构发展后劲。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出现的大部分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亏损现状,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评估情况及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和政策支持措施,确保公立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对村级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进行调研,多次组织卫生、财政等部门反复进行测算,基本确定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两方面进行补助和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原则。同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视察意见和审计建议,同意在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药房共建试点,积累工作经验,为下步推广提供依据。目前《慈溪市第六人民医院实施药房共建试点工作方案》已通过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招标程序和具体实施办法已制定,争取第三季度正式实施。

  (三)加强医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医改工作,突出医改工作的惠民性和公益性,积极宣传医改工作的成效、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医改工作深入开展创建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关于突出医改公益性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方面

  (一)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投入,提高补偿水平。继续加强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参保率,实现基本医疗全覆盖。今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达到510元,其中个人筹资150元,各级财政投入360元,由于今年动用了历年来医保基金结余,今年实际人均使用资金水平为675元。明后年将在今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发挥财政投入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筹集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2014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人均筹资水平争取达到850元,2016年争取达到1000元。在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补偿水平,减轻群众的医疗个人支付负担。今年已新实施21种大病和特殊病种医疗保障办法,下半年将推行大病保险,用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对群众自负部分费用通过商业保险再次予以补偿,以减轻群众大病负担。今年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已提高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例已达到40%。随着明后年筹资水平的提高,住院和门诊补偿比例将进一步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将达到78%左右,门诊补偿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完善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提高发展后劲。一是对现有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办法进行研究,增加对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补助的考核比重,提高实施单位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按照省和宁波的要求,初步确定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经费由政府全额承担。三是对因基本建设产生的历史债务进行了分析研究,初步确定在三年内由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消化解决。四是对大型医疗设备购置、房屋与大型设备维护(修)经费进行商议,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初步确定由市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五是重新核定市级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人数,经费拟由财政按照全额事业单位在编职工标准予以足额安排。六是协调解决公立医疗机构按公益性质单位标准支付水费、电费和燃气费等费用,降低运行成本。

  (三)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网底建设。按照一镇(街道)一中心原则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要求在每个街道建好一家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镇建好一家标准化镇(中心)卫生院。每个社区(村)中建好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逐步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并做好药品目录与市级医院对接工作,解决群众配药难的问题。通过网底建设,进一步完善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夯实农村卫生工作基础。

  三、关于加强卫技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方面

  (一)抓好基层卫技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按照与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需求相适应的标准和要求,在市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总量范围内,从严控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招录数量,按照“保基本、促效益、抓发展”的原则,加强对各单位工作数量、工作质量等绩效考核,努力实现基层卫技人员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转变。今年共招录卫技人员312人,其中紧缺专业招录103人,公开招聘209人。

  (二)科学核定基层医疗机构编制,增强发展后劲。根据户籍人口及外来人口变动情况,今年7月由市编委办对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人员编制进行三年一次的重新核定,按照“控制总量、统筹安排”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其中核定事业编制1674名,编外用工指标870名,分别增加124名和229名,促进基层卫技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发展后劲。

  (三)实施医务人员中长期培养培训计划,提高业务素质。一是依托市人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教育医院和市卫生学校医学继续教育基地作用,继续抓好新上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通过三年规范化培训,提高住院医师的业务能力。二是继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和乡村医生注册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实施大学生村医工程,通过定向培养、委托培训、柔性流动等模式,鼓励吸引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四是抓好基层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同时抓好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培训。

  (四)落实医学助学金制度,健全人才培训与引进机制。今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的若干意见》,通过设立“医学助学金”,鼓励高中毕业生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建立人才引进机制。今年优秀高中应届毕业生报考重点医学院校助学签约119人,在读符合条件的医学专业学生签约251人。开展定向培养本科护理人员和农村社区医生,共签约60人。同时按规定对引进人才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五)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按有利公益和效率原则,灵活设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强绩效考核,实行激励性的分配机制,健全分层分级的绩效考核制度和按岗定酬、按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将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质量、规范用药和医疗费用的控制等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建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机制,对当年有收支结余的医疗机构,按照收支结余40%比例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对突出贡献、重点岗位等人员奖励,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加扎实地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目前全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市级医疗绩效工资制度也正在调研之中。

  四、关于转变卫生服务功能,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方面

  (一)扎实落实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力和业务优势,组建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按照省及宁波市工作要求,指导督促全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全面落实三大类十八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95%以上,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100%。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管理工作,优化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对有关单位的考核结果,结合工作量及群众满意度,下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并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进一步推广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加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建设,指导督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下派联村保健医生团队,会同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组建社区责任医生团队,共同做好社区卫生服务。进一步推广家庭医生制服务,对有慢性病、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孕产妇或婴幼儿家庭提供主动上门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及恶性肿瘤家庭,按照规范要求掌握健康状况,定期随访服务,为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帮助落实镇痛治疗。

  (三)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研究制订村级基层医疗点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办法,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及规划内设置、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收取一般诊疗费的基础上,按门诊人次数下拨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确保实施后工作人员收入与现有水平基本保持一致,力争至年底村级基层医疗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到60%以上。积极探索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在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人员提高社会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的基础上,研究探索乡村医生退出村基层医疗点机制和补贴机制,推进“大学生村医工程”。同时开展村基层医疗点医疗风险保障机制调研,探索医疗事故商业保险模式,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四)加大推进智慧健康体系建设力度。一是完成区域信息化平台整改建设。完善市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智慧健康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数据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交换共享。二是推进智慧健康应用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市级医院的预约挂号、检验检查结果网上查询工作,争取加强与相关运营商合作,实现危急值预警及手机查询等功能。建立区域病理平台。推进数字化医院和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新增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争取至年底全市覆盖率达到60%以上,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积极创建以远程教育、远程会诊、双向转诊为特色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基层医疗质量和水平。开展慈溪市村(社区)常住儿童动态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卫生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平台系统和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继续深化120急救指挥信息系统建设。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