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14-125898
市政府
主动公开
行政规范性文件
县级政策
BCXD00-2014-0001
政务综合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2014-02-14
2014-02-12
面向社会
慈政发〔2014〕10号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求,对本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及相应区域调整如下: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
(一)中心城区内
中心城区内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范围仍按照《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发〔2008〕63号)执行。
(二)中心城区外
1.周巷镇
东至余庵公路;南至周巷镇镇域边界;西至环城西路以西200米;北至中横线,沿镇界向南折,再沿镇界向东折至与余庵公路交接处。(详见附件1)
2.观海卫镇
东至沈海高速;南至淹浦江,向西折至快船江,向南折至三海线,向西折至规划环城南路;西至罗鸣公路、新观附公路;北至规划横三路,向南折至郑家浦支流,向东折至卫山沿山界线,向北折至东山北路,向南折至蛟门江、车油江,向东折至徐家浦。(详见附件2)
3.龙山镇
范市—三北片:东至环镇东路;南至环镇南路,向南折至庄黄路,向西折至环镇南路,向南折至湖滨路,向西折至协和路;西至松浦河;北至纬三路,向南折至规划纵五路,向东折至园区二路。(详见附件3)
龙山片:东至长邱线北连接线;南至329国道,向南折至康佳宝路,向西折至规划横八路,向北折至龙辉路,向西折至329国道,向南折至芳龙路,向西折至龙头场路;西至规划纵一路,向东折至329国道,向北折至龙叙路,向东折至三塘横江,向北折至伏龙公路;北至规划横四路,向南折至龙吟路,向东折至十字街路,向南折至纵五路,向东折至规划横六路。(详见附件3)
龙山新城:东至伏龙公路;南至三塘横江;西至蓬苑路;北至慈东大道。(详见附件3)
二、上述区域范围外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除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外,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实行迁建安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批准的项目,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1.周巷镇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范围红线图
2.观海卫镇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范围红线图
3.龙山镇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范围红线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