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688011591A/2014-125898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规范性文件编号:

BCXD00-2014-0001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发布日期:

2014-02-14

成文日期:

2014-02-1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政发〔2014〕10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及相应区域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求,对本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及相应区域调整如下:
  一、以下区域范围内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
  (一)中心城区内
  中心城区内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的范围仍按照《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政发〔2008〕63号)执行。
  (二)中心城区外
  1.周巷镇
  东至余庵公路;南至周巷镇镇域边界;西至环城西路以西200米;北至中横线,沿镇界向南折,再沿镇界向东折至与余庵公路交接处。(详见附件1)
  2.观海卫镇
  东至沈海高速;南至淹浦江,向西折至快船江,向南折至三海线,向西折至规划环城南路;西至罗鸣公路、新观附公路;北至规划横三路,向南折至郑家浦支流,向东折至卫山沿山界线,向北折至东山北路,向南折至蛟门江、车油江,向东折至徐家浦。(详见附件2)
  3.龙山镇
  范市—三北片:东至环镇东路;南至环镇南路,向南折至庄黄路,向西折至环镇南路,向南折至湖滨路,向西折至协和路;西至松浦河;北至纬三路,向南折至规划纵五路,向东折至园区二路。(详见附件3)
  龙山片:东至长邱线北连接线;南至329国道,向南折至康佳宝路,向西折至规划横八路,向北折至龙辉路,向西折至329国道,向南折至芳龙路,向西折至龙头场路;西至规划纵一路,向东折至329国道,向北折至龙叙路,向东折至三塘横江,向北折至伏龙公路;北至规划横四路,向南折至龙吟路,向东折至十字街路,向南折至纵五路,向东折至规划横六路。(详见附件3)
  龙山新城:东至伏龙公路;南至三塘横江;西至蓬苑路;北至慈东大道。(详见附件3)
  二、上述区域范围外的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除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外,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被拆迁人还可以实行迁建安置。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方案已批准的项目,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附件:1.周巷镇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范围红线图
     2.观海卫镇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范围红线图
     3.龙山镇实行多高层调产安置或货币安置范围红线图

慈溪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2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