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K16067205A/2014-19326
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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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14-02-20
2014-02-20
面向社会
长政〔2014〕 23 号
有效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
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在基本完成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今年,将着力推动年产值500-2000万元规模以下工贸企业(以下简称规下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慈溪市规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慈安〔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巩固、提升、扩面、保质”的原则,继续在全镇深入开展规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创新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企业防范事故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项固和提升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完成到期企业的复评工作。
(二)2014年底前,力争规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建设达标率达到60%以上。
(三)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规下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月至4月)
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浓厚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各种途径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选择不同行业的企业作为先行单位,以点带面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4月至2015年10月)
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帮助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导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务求实效。
各有关企业要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明确目标,开展动员培训。从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以及事故报告、绩效评定等方面入手,严格对照标准,逐项进行自查整改,并形成自评报告,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市安监局提出考评申请。
(三)总结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
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做好巩固总结提升工作,着力探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对申请达标的企业报市安监局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及企业自报创建级别组织对应级别考评机构进行评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需要;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转型升级和提升竞争力的需要;是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需要。各有关企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其列入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议事日程。镇安监所要总结规上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好的做法,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规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效扎实开展。
(二)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积极创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新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积极引进中介服务机构,依托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整合监管部门、企业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公司等力量,形成一个科学的监管网络。
(三)完善措施,推进落实。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措施,企业安全生产机械标准化创建初审,复审费用统一由市财政支付(支付前提是国地税未查处的、环保未查处的、节能减排完成指标的)。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和谐企业”评定以及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考评体系。对通过安全生产机械标准化考评的企业镇将补助五千元的奖励,对未通过安全生产机械标准化考评或复评的企业,将一律不予奖励。
(四)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镇安监所要深入企业进行帮扶。要正确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做到既保证量的完成,又确保质的要求。要加强对不参与创建、复评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有效促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持续开展。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
长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