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14-12028
市教育局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县级政策
科技、教育/教育
2014-03-21
2014-03-21
面向社会
慈教〔2014〕65号
有效
慈教〔2014〕65号
各教办,浒山、白沙路、古塘街道社区学院,各市属学校(幼儿园)、局管民办学校(幼儿园):
天气转暖,又值各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春游等集体活动的季节。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的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组织学生和幼儿的春游等集体活动时,一定要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一定要事先制订应急预案;一定要加强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特别要注意路上交通、饮食卫生、预防溺水、森林防火等容易引发事故环节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定要印发告家长书,取得家长的支持理解;一定要有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并指派有经验的干部、教师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有关情况,消除事故隐患,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同时也不得组织学生到水库附近及山林易燃地区搞野炊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活动。
二、严格控制春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各地、学校(幼儿园)组织春游、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加强对学生(幼儿)春游等集体活动的领导。学校(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必须填写审批备案表(见附件),连同制定的应急预案与相关单位签订的协议,经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提前一周提出申请。若审批备案的材料不齐全一律退回。镇(街道)所属学校,城区教办所辖学校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由教办认真审核,在镇(街道)范围内组织活动由教办审批,出镇(街道)范围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教育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备案;城区教办所辖学校出市范围的由城区教办审核,报分管局长签字同意后,报安全管理科备案;其他市属学校(含局直管民办学校)由普教科审批后报安全管理科备案(职高由职成教科审批后报安全管理科备案); 镇(街道)所属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由教办认真审核,城区非局直管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由所辖街道社区教育学院审核,在镇(街道)范围内组织活动由教办(社区学院)审批,出镇(街道)范围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教育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备案,其他局直管幼儿园由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审批后报安全管理科备案。凡未按规定审批备案的,一律不得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各地、学校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时要特别对人员规模、交通工具、活动地点等从严把关。对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春游等集体活动的学校(幼儿园),要予以严肃查处。学生春游等集体活动应坚持安全、徒步、就近、就地的原则,如确有需要,一般小学不出慈溪市、初中不出宁波市、高中不出浙江省,时间控制在一天以内。
三、各地、学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主动与公安、交通、消防、卫生、综合治理、新闻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防止学生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学校和幼儿园组织春游活动如需要交通工具,应与具有三级以上资质的客运企业或旅游客运企业签订交通运输协议,要求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是浙江省内牌照的车辆,保证车况良好(有营运证、年检年审合格证、保险单,包括交强险证),驾驶员有驾驶证,且相应准驾车驾龄三年以上,驾驶员与车辆单位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并且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有关措施,坚决杜绝超载现象,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未成年学生,确保交通安全。同时,要主动与交警部门联系,取得支持,如集体活动人数超过500人或乘坐车辆在10辆以上,根据甬公通字[2004]66号文件要求,需提前三天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备案,随带申请报告和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单(包括交强险证)、驾驶员与车辆单位的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有关材料一份,递交公安交警部门备案),同时在学校备案一份,始发时进行核对验查。并请公安交警部门在集体活动车辆始发地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如通过旅行社组织春游活动的,学校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高、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务必做好相关保险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校(园)长是春游等集体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凡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师生集体活动的,将通报批评;凡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到位、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要认真执行《慈溪市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凡学校和幼儿园发生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的,应迅速如实向当地政府和我局及主办单位报告,凡因不及时报告,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慈溪市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审批备案表
慈溪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0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和体卫艺处,市府办、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华红、张定伟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