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慈溪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情况

发布日期:2014-03-26 11:30 信息来源: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优化农机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从全局和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农机购置补贴的重大意义,积极推动农机服务产业化,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举措,营造浓厚氛围,切切实实把购机补贴作为一项支农惠农的重要举措来抓。现把我市201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立项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购置农业机械2500台套,其中插秧机30台,联合收割机25台,大中型拖拉机40台,植保机械40台,排灌机械200台套,烘干机40台,耕整地机械300台套,育秧播种成套设备3台套,育秧盘25万张;新建标准钢架大棚设施1000亩。

  (二)项目总体目标:达到机收率99%,机耕率99%,机插率45%,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2000亩,机械烘干率70%。

  (三)项目预期投入情况:1、计划完成购机补贴资金15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00万元,宁波财政200万元,慈溪市级财政700万元;2、计划完成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1700万元,其中国家补助1000万元,慈溪地方财政配套补助700万元。

  (四)项目预期效益:1、新增农机机械计划当年完成机收面积25000亩,机耕面积48000亩,机插面积6000亩,为农民增收800万元;2、新建标准钢架大棚1000亩,农民增收1200万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项目进展过程:通过农机需求调查,结合2013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确定农机购置及其补贴资金计划,年初计划购置农机2500台套,建设标准钢架大棚1000亩。由于宣传广泛、措施有力,服务到位,调动了农民购机积极性,同时,在提高地方财政配套幅度的前提下,实际购置农业机械和建设标准钢架大棚超过预期计划,购置农机具达到2768台套,建设标准钢架大棚1938.7亩。其中插秧机31台,联合收割机27台,大中型拖拉机42台,烘干机51台,育秧播种成套设备5套,育秧盘26.24万张,植保机械49台,排灌机械525台套;新建标准单栋钢架大棚1492.9亩,标准连栋钢架大棚445.8亩。共安排各级财政补贴资金4100.92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42.473万元,宁波资金234.05万元,慈溪资金1724.4万元。

  (二)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实施范围:慈溪市20个镇(街道)。

  2、补助对象:

  (1)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农户)。不实施农机作业的农民(农林场职工),不能享受购机补贴。已取得报废老旧农机证明更新购买新机的,可优先补贴。

  (2)设施农业建设补助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3、补助标准:

  (1)、购置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产品目录的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它机械等12类农业机械设备,按《2013年宁波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以下简称产品补贴额)给予补助。

  (2)、购置产品目录内的饲料粉碎机、饲料混合机、颗粒饲料压制机、饲料搅拌机、孵化机、自动喂料系统、简易保鲜贮藏设备等,慈溪财政按产品补贴额的30%追加补助。

  (3)、购置产品目录内的粮食烘干机,慈溪财政按产品补贴额的70%追加补助(其中大于16吨粮油烘干机,按产品补贴额的1:1.5追加补助);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种子处理(浸种、催芽等)设备,按产品补贴额的1:1追加补助;水稻插秧机,按产品补贴额的70%追加补助(其中井关PZ80-HDRT25插秧机,按产品补贴额的30%追加补助);水稻机插软盘每张配套补助0.2元、硬盘每张配套补助2元。

  (4)、购置产品目录外的蔬菜类收获机械、蔬菜清洗机械、豆类削壳(剥肉)机械、青毛豆风选机、畜禽饲养机械、自动选蛋机、自动集蛋机、对虾分级机、稻田切沟机、田间运输机、谷物烘干输送机、油菜播种机、果树枝切片机、果树枝压块机等特色机械和新建水产养殖底充式增氧设备,慈溪财政按购置价35%标准给予补助。

  (5)、对宁波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内的农户,购置产品目录内的蔬菜移栽机、蔬菜花卉育苗气吸式播种流水线(机)、苗床,按产品补贴额的1:2追加补助。购置产品目录外的育苗播种设备、蔬菜栽植机械、嫁接机、采收机、喷洒机等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设备,慈溪财政按购置价45%标准给予补助;对从国外(境外)引进、填补市内或省内空白的关键生产环节农业机械设备,按购置价50%或70%标准给予补助。开展工厂化育苗,育苗中心面积10亩以上,年供苗能力达500万株以上的,购置蔬菜塑料穴盘慈溪财政每张补助0.5元。  

  (6)、新建连片面积1亩(含)以上单体标准钢管大棚,主体骨架材料采用热镀锌的,按2元/平方米补助;新建连片面积1亩(含)以上单体标准钢管大棚,主体骨架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的,按4元/平方米补助;新建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单体标准钢管大棚,主体骨架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的,按6元/平方米补助;对达到宁波市设施农业建设补助条件的,实行宁波、慈溪两级累加补贴,总体按10元/平方米补助。新建连片面积3亩(含)至5亩标准连栋钢管大棚,按10元/平方米补助;新建连片面积5亩(含)至10亩标准连栋钢管大棚,按15元/平方米补助;新建连片面积10亩(含)以上标准连栋钢管大棚,按20元/平方米补助;新建1亩(含)以上玻璃温室,按40元/平方米补助。

  (三)项目投入情况

  (1)农机购置投入资金总金额5484万元。下拨各级农机购置补助资金1828.646万元,其中中央801.596万元,宁波市级财政补贴资金234.05万元,慈溪市级财政补贴资金793万元,受益农户882户,带动农民购机投入资金3655万元。

  (2)设施农业建设投入资金总额5200万元,下拨各级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2272.277万元,其中中央1340.877万元,慈溪市级财政补贴资金931.4万元,受益农户143户,带动农民设施农业建设投入资金2927.7万元。

  以上二项合计安排各级财政资金4100.92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42.473万元,宁波财政资金234.05万元,慈溪财政资金1724.4万元。

  (四)项目实施效益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局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己任,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进程为要点,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举措,严格补贴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地促进了全市农机化事业又快又好发展。2013年补贴各类农业机械2768台(套),带动农民和服务组织对农机化建设投入资金3655万元;补助标准钢架大棚1938.7亩,带动农民和服务组织对设施农业2927.7万元。据统计,至2013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近49.0万千瓦,同比增长2.7%;完成水稻机插面积42840亩,机插率47%,比上年提高8%。全市机收面积9.11万亩,机耕面积9.11万亩,机收率和机耕率分别为100%和100%,调查显示,2013年新购置农机完成水稻机插面积7440亩,机收31000亩,机耕50400亩,烘干谷物16830吨,为购机农民增加收入1144.08万元。特别是设施农业建设得到政府财政补助后,极大调动农民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2013年新建标准单栋钢架大棚1492.9亩,标准连栋钢架大棚445.8亩,进一步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凸显,据调查,新建1938.7亩标准钢架大棚,可增加产值2132万元,增加农民收入1362.7万元。

  (五)项目实施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建立了以科、站分工负责的购机补贴工作责任制,并与各镇(街道)农机干部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确保购机补贴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制定工作制度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慈溪实际,年初制定完善了《2013年度慈溪市农机化设施化发展若干扶持政策》、《2013年度慈溪市农机购置和设施农业建设补贴实施办法》、《2013年度慈溪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全价购机实施方案》和《慈溪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投诉处理制度》等政策制度,为做好购机补贴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严格规范程序

  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操作过程中严格把好“二个核”,即申请时、公示前后把好审核关,购机后、资金发放前把好复核关。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公开

  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门拨出资金编印了《2012-2014年国家和浙江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2013年慈溪市农机扶持政策汇编》等宣传手册,发放到广大农户手中。同时,在慈溪农机网开辟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专栏,向社会及时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补贴额和工作进度,增强了购机补贴工作的透明度。

  (五)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对经销商的监管,按照农业部、宁波市有关购机补贴政策规定,4月初会同财政局对辖区内的四家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经销商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二公一建”制度落实情况,总体良好。加强了对补贴机具的监管,建立“管”“办”分离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补贴机具实地核查工作,严格实行先核实后拨款的工作要求,确保政策廉洁实施。至目前末发生违规违纪事件,政策运行顺畅。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补贴政策操作环节较多,程序繁琐。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备受农户欢迎。但据不少农户反映,补助政策的办理手续过于繁琐,从申请到购机得来来回回跑好几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购机热情。希望有关部门能简化补助程序,让农民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也得到最大的便利。

  (二)补贴机具售后服务难以跟上。随着国家对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的加大,补贴机具也在逐年增加,而农机生产厂家、经销商在售后服务、机械维修等方面的工作未得到应有的加强。很少有厂家在接到用户反映后能第一时间赶到作业现场,严重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机具的零配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应进一步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管理和资质把关,坚决淘汰不具备资质条件、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并督促企业抓好售后服务,设立足够的维修网点、配件服务点,备足货源,确保供货及时和服务到位,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

  (三)补贴机具价格较高,补贴范围较小。近年来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机化投入资金大幅增加,农民购机热情持续高涨,但由于一些先进适用的农机具价格普遍较高,而补贴资金总量有限,补贴率较低,一些农户无法承担。此外,尽管近年来国家补贴机具范围在逐年扩大,但一些适应地方需要尤其是特色产业关键生产环节的机具不多,农民自主选择的余地较小。下一步应继续加强对农机购置的补贴力度:一是要加大争取各级财政对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支持力度,增加补贴资金规模,提高补贴力度,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让老百姓享受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带来的更多的实惠。二要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在注重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使补贴资金适当向畜牧、水产、茶叶等优势特色产业倾斜,逐步扩大特色农机补贴范围,增加补贴种类,以提高购机补贴政策的惠及面。

   

   

   

   

  慈溪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