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4-06-30 00:00 信息来源:办公室

2013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破难争先”的工作主基调,以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重点,积极实施转型升级、融资服务、制度建设、规范运营、素质提升“五大工程”,在开局之年取得了较好成效。特别是国资改革举措在年初昆明召开的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县市级代表作典型介绍。

一、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1.推进直属公司整合重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国有资本发展能力的若干意见》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制订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及相关企业公司制改造方案》《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整合重组方案》《市商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方案》,先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集团化运作的思路,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市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挂牌成立。审核报批同意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设立两家子公司。

2.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设、水务、海涂、商贸等四家直属公司建立了规范的董事会、监事会,设立了外部董事和专职监事,并充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我局制定出台了《市政府直属公司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直属公司监事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直属公司董监事会建设。审核审定8家国有企业章程,促进企业规范化运作。

3.做好直属公司总会计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决定的公开招聘方案,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刊发了公开招聘公告,认真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招聘程序,在宁波大市范围公开招聘了总会计师一名,聘用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完善国有企业考核机制。为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提高国有资本营运效益,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考核指导意见》,明确了考核主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接着又拟订了《2013年度市直属公司经营者薪酬考核办法(试行)》,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市府办印发。该办法明确经营者薪酬实行年度考核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任务、经济指标、企业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四个部分。建立考核办法后,进一步强化了国有资产经营责任。

5.推进热电厂改革改造工作。加强热电厂改革发展工作调研,分类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座谈分析,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逐步理顺热电厂改革改造工作思路。拟订了《关于热电厂改革发展工作的建议意见》、《热电厂停产歇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方案》,先后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通过。顺利完成了热电厂领导班子调整工作。多次会同市建设集团与宁波开投集团开展热电合作项目实质性洽谈,研究具体的合作政策和办法,2013年5月市政府与宁波开投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配合宁波开投集团、市建设集团完成了宁波甬慈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工作。推进热电厂三号管线至文化商务区连接线工程建设。做好热电厂180万元债务及相应利息的协商调解工作,达到了偿债金额的预期。加强热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生检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二、规章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1.加强国资管理制度建设。我局拟订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国有资产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市政府印发。拟订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由市府办印发,对45家企业2013年工资总额计划进行核定。印发了《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按规定要求做好银行账户清理和备案,并对企业新开设银行户头进行审核与审批。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管办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试行办法》,并收集了该办法出台前企业已出租资产的合同,做好备案登记工作。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监察局印发了《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对人员招用、管理、监督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会同市监察局、市公共资源交管办联合印发了《国有企业公务用车配置管理办法》,并对国有企业现有公务用车配置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台账和分户档案。

2.健全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我局建立了《国资局工作规则》和《国资局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领导集体的决策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保证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制订了《国资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国资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国资局保密管理制度》《国资局岗位设置方案》及《国资局信访接待守则》等有关规定,完善了《国资局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促进了国资局机关工作的制度化管理。

三、国有资产监督切实加强

1.加强内部审计和考核工作。完成市新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审计及市广电集团、慈溪热电厂经营业绩考核审计,并对3家企业进行审计回访。完成了慈溪热电厂2012年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制订了2013年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会同市委宣传部制订了市广电集团第二轮考核办法。

2.严格产权管理。完成了市数码中心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完成了市新华书店的改制扫尾,督促企业、中介机构完成2005年2月至12月的期后审计,结清了企业与国资彼此的相关款项。对原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改制时收缴的浒山街道东山村的1090.95平方米闲置土地委托浒山街道使用,作为社区居民健身场地。审核、申报市食品有限公司、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市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等企业17处房产的评估报告及转让方案的上报及同意转让批复;收缴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的161套存量房产,并核准评估报告后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开转让。审核、审批国有企业更新置换或新增公务用车7辆,转让闲置公务用车1辆;核准市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34辆“慈甬线”退役运营客车、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60辆退役公交车的评估报告,核准市三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0辆退出营运的出租轿车评估报告,并批复同意向社会公开转让。审核批复市自来水有限公司77台(套)固定资产报废,报废固定资产净值36.62万元。

3.规范投资运作。完善国有资本投资体系,将市国投公司的出资人由市财政局变更为市国资局,以利于市国资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审核、申报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项目投资公司组建方案,设立了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设立了市经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山海协作工程需要,与常山县共同出资组建了常山柚桥山海协作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审核、申报宁波伏龙山旅游有限公司、慈溪长三角市场群投资有限公司和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分别增资98万元、7000万元和650万元。

4.加强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做好国有企业2013年人员招用计划审核工作,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申报用人计划1079人,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审批人数1024人。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落实招用人员计划20人,其中退伍安置3人,市新城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人,市新兴建设投资公司1人,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5人,市建设集团1人。

四、企业融资渠道逐步拓宽

1.推进统贷平台建设。加强市国投公司统贷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支持,为我市34家中小企业发放国家开发银行小额低息贷款1.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已达3.99亿元。在千方百计确保贷款资金按时发放的同时,又与市金融办及担保公司密切配合,严格控制贷款风险,共按时全额收回贷款本金1.66亿元,做到全年贷款零逾期,使统贷业务进入良性循环阶段。并与国家开发银行等单位重新签订了无期限的合作协议,保证统贷业务长期稳定发展。

2.探索多元化融资方式。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安排,完成了新型城市化调研子课题关于创新投融资体制的对策建议起草工作。开展市国投公司地方融资平台情况调查和BT方式承担地方公益性项目建设债务情况调查。做好市国投公司拟申请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的前期基础工作。引进国家开发银行应急贷款3亿元。为市海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从浦发银行引进资金2亿元。

3.加强融资担保工作。为确保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融资资金顺利到位,在努力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基础上,快捷高效审批融资担保业务,有效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累计为市建设集团等企业办理借款担保审批81笔,涉及担保金额181.6亿元。其中,市国投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3笔,担保金额61.4亿元;国有企业相互提供保证担保20笔,担保金额35.4亿元;国有企业提供资产抵押担保38笔,担保金额84.8亿元。

五、基础管理工作日益规范

1.加强调查统计和产权登记工作。开展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基本情况调查。完成了2011-2012年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支出情况调查。对27家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按规定向宁波市国资委上报相关调查资料。完成了2012年度国有企业统计年报工作,并被宁波市国资委评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先进单位。做好国有企业日常报表接收、整理,及时提供需要的财务数据。根据上级国资委要求和《宁波市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市国家出资企业按照新的产权登记办法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发放了表、证。共登记全市国家出资企业87家,及时办理了24家(次)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变更登记,3家国家出资企业占有产权登记,1家国家出资企业注销登记。

2、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布置了2014年度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后,汇总编报了201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3.推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修订印发了《国有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指导意见》,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培训,并会同市财政局对市产权交易中心等7家企业进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验收、复查。印发了《关于要求企业执行会计准则的通知》,并召开企业会计准则及新旧制度衔接培训会议,推动市国投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自2013年起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

4.加强信访和维稳工作。切实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答复、努力解决信访人提出的有关问题。认真做好原成建制转体单位所属精减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加强政策解释和调查摸底,累计审核认定精减人员1125人。做好原市烟酒副食品有限公司职工集体上访问题的情况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并及时答复和释疑。

5.加强档案管理。配合市档案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并对有关企业开展实地监督指导。做好市国资办(市国投公司)2012年档案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传统档案的登记备份和室藏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委托市档案局对室藏2003年至2012年案卷进行了数字化加工,共扫描784卷、57911页,并在市国资局虚拟档案室挂接上传。

六、管理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1.深入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精神,制订了《国资局开展“服务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激情倍增”“服务提质”“品德提升”和“阳光防腐”四项行动。根据市三思三创办要求,做好深化国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企业国资管理制度建设等难题破解工作。

2.推进党风廉政工作。会同市纪委制订出台了《国有企业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意见》,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订了《国资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着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在国资局机关布置了廉政宣传窗、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3.抓好教育培训。制定了《国资局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2013年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周末集中学习制度,组织举办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如何开展审计、中华文脉等专题讲座,提高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开展2013年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邀请浙江财经大学教授前来作《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与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专题讲座,近240名会计人员参加学习,提高了会计人员财务管理水平。

4.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建立了国资局机关党支部、工会、妇委会,促进群团组织活动正常开展。开展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订创建计划,明确创建目标,制订具体措施,完成了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的台账梳理整理及考核验收工作。抓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经市创卫办验收,被评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