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15-83142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15-10-08

成文日期:

2015-06-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市监管〔2015〕43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慈溪市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0-08 00:0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慈溪市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日

慈溪市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平安慈溪”建设,进一步发挥我市食品监管体制改革正效应,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整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配合即将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深化食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把得牢、盯得住、抓得紧、管得好、出成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营造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通过深挖一批风险隐患、取缔一批“黑窝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规范一批主体行为,至2015年底,使我市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得到大幅减少,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整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食品中毒以及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对食品的安全感比上年有提高。   二、工作任务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制度、购进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等制度以及抽样检验等发现食品领域生产、销售、制作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专项整治期间,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仿冒知名食品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 “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生产日期、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滥用标签标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虚假或夸大保健功能范围、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非法宣传活动。

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18日-5月31日)

各所(分局)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设定阶段性任务目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治理到位。全力调动执法监管积极性,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集中开展阶段(2015年6月1日-10月31日)

各所(分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在前期排摸和抽检的基础上,对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厉打击。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11月1日-11月15日)

各所(分局)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为切实抓好本次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各所(分局)也要指定分管,明确责任。为确保整治成效,要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同时,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分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所(分局)要将此次行动作为近期重要工作任务加以推进和落实,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二)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此次专项整治环节多、链条长,各所(分局)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配合和协作,对一些特殊场所可以采用联合执法的形式开展查处。在外部,各所(分局)要加大与相关部门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在内部,各所(分局)要加强与稽查、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等业务线间的密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凸显整体打击威力,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严查快打,震慑违法犯罪。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所(分局)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要加强对案件查办情况的分析研究,切实发挥隐患排摸与抽检的作用,要充分利用一切有效线索,深追细挖,扩大案源。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争多办案、快办案、办大案,通过严查严打,有力体现整治成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四)广泛宣传,规范信息报送。各所(分局)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成效进展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好已建立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各所(分局)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案件统计和对外宣传工作,按照局的统一要求上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