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95537395H/2015-83341
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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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9
2015-03-19
面向社会
慈市监管〔2015〕13号
有效
各所(分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肉品、水产品、豆制品和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
肉品、水产品、豆制品和散装食用油、散装酒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宁波市和慈溪市食安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我局定于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品、水产品、豆制品(以下简称三品)和散装食用油、散装酒(以下简称二散)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要求及“广撒网、深治理、严打击、重长效”的原则,以日常消费量大、公众关注度高、潜在风险隐患多的“三品”和“二散”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水产品、豆制品和散装酒、散装食用油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三品”和“二散”的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
2.使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品和水产品;
3.使用、经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品;
4.使用、经营病死、死因不明的肉品和水产品;
5.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水产品、豆制品和散装酒、散装食用油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6.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水产品和散装酒、散装食用油;
7.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8.无证照从事“三品”和“二散”经营活动。
(二)重点整治工作任务
1.展开大排查。一要突出重点经营主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地实际,对辖区内“三品”和“二散”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有重点的排摸,详细记录安全风险隐患。要特别加强对“三品”和“二散”批发企业的检查,对其所属的仓库、冷库进行全面排摸。同时,各所(分局)要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及其周边的“三品”和“二散”的来源渠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摸。对辖区内“三品”和“二散”流通环节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严格执行“三品”和“二散”经营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全面清理整顿“三品”和“二散”经营户。要突出对大型以上餐馆、企事业单位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企业、中央厨房、连锁快餐门店的检查排摸,不留隐患,不留死角。二要突出重点排查内容。要加强对“三品”和“二散”经营者的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检验检疫、标签标识、销毁退市、冷链温控、运输储存等方面和环节的检查。要重点检查仓库、冷库等储存场所的“三品”和“二散”查验登记、台账记录、检验检疫、运载工具消毒及相关证件和票据等情况,同时要对相关证件、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要突出检查农贸市场、大型商超及其周边的“三品”和“二散”的进货凭证及相关证明。要重点检查添加剂仓库(专柜)有无超范围的添加物质;要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的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和使用不合格豆制品加工餐饮食品、使用不合格散装酒和散装食用油加工餐饮食品及销售“地沟油”和“勾兑酒”的行为。
2.组织大抽检。对“三品”、“二散”实行定性抽检和定量抽检相结合,加大抽检频次及范围,增强抽检针对性,提高检出率,共计划抽检357批次。其中,宁波市局统筹抽检肉品和水产品150批次,包括生鲜肉(猪、牛、鸡、鸭等)30批次,熟肉制品40批次,海水鱼40批次,贝类40批次;市局自主抽检豆制品97批次、散装酒33批次和散装食用油87批次。具体抽检计划由各业务科室另行下达。
3.实施大执法。一是缜密经营,循线深挖。在前期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强化案件经营意识,坚持打大、打深、打精,一旦发现违法经营活动,要迅速行动、及时查处,全力锁定关键证据,对违法案件涉及上下家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二是集中行动,统筹协调。各所(分局)要集中力量,统筹协调,狠抓大案要案,积极查办一批具有典型性、影响力的案件。对跨区域、复杂的个案,可由市局统一组织、联合行动;对普遍性的类案,由市局进一步明确处理方式、处罚依据及自由裁量标准;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发挥震慑威力。三是加强联动,规范移送。对“三品”和“二散”查处过程中涉嫌犯罪的,在立案后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横向联动,认真落实 “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专业稽查及检验检测的技术支撑,利用公安部门刑侦手段的优势,做到提前介入、紧密联系、全程跟踪,及时上报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四是以点带面,规范市场。通过严密排查、严厉打击、严格整改,约谈一批违规企业、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公布一批 “黑名单”、 取缔一批 “黑市场”、关闭一批“黑窝点”、 惩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构建一批长效机制,努力促进辖区“三品”、“二散”质量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三、整治时间安排
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1日-3月15日)
各所(分局)要在镇(街道)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辖区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设定阶段性任务目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治理到位。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力调动执法监管积极性,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集中开展阶段(2015年3月16日-6月20日)
各所(分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对辖区“三品”、“二散”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在前期排摸和抽检的基础上,对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厉打击。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6月21日-6月30日)
各所(分局)对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对整治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为切实抓好本次专项行动,市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行动的统一组织和领导。各所(分局)也要指定分管,明确责任。为确保整治成效,要强化督促检查,市局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整治行动进展和成果。同时,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对所(分局)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所(分局)要将此次行动作为近期重要工作任务加以推进和落实,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二)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此次专项整治环节多、链条长,各所(分局)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配合和协作,对一些特殊场所可以采用联合执法的形式开展查处。在外部,各所(分局)要加大与相关部门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确保案件依法办理。在内部,各所(分局)要加强与稽查、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市场合同、餐饮等业务线间的密切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凸显整体打击威力,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三)严查快打,震慑违法犯罪。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所(分局)要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要加强对案件查办情况的分析研究,切实发挥隐患排摸与抽检的作用,要充分利用一切有效线索,深追细挖,扩大案源。要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力争多办案、快办案、办大案,通过严查严打,有力体现整治成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四)广泛宣传,规范信息报送。各所(分局)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科普知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道专项整治成效进展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好已建立的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各所(分局)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指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的案件统计和对外宣传工作,4月24日和5月25日要分别上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典型案例,6月30日要上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工作总结,相关报表及总结统一报送至稽查大队孙筱丽处,联系电话:63026470,633210。
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各业务线有统计报表任务的由各相关业务科室落实上报。
附件:1、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报表
2、宁波市市场监管局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
3、2015年市场监管三品、二散行动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