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宁波市国资委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年初确定的“促改革、谋发展、打基础、强管理、抓队伍、保廉政”总体工作目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增强国有资本发展能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深化改革。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完成了市建设集团、水务集团、海涂公司三家直属公司2013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工作,截至了《直属公司2014年度经营者薪酬考核办法》,并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完成了市广电集团、慈溪热电厂2013年经营业绩审计与考核工作,制定了慈溪热电厂2014年经营者薪酬考核办法。做好有关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任免及日常管理工作,调整了热电厂领导班子成员。审核国有企业2014年招用人员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已批复。市水务集团等14家国有企业申报人员招用计划167人,审核同意70人,核减97人。市城乡公交公司因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申报驾驶员招用计划291人及汽车修理人员80人,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同意招用驾驶员207人、汽车修理人员45人。新设立的市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申报人员招用计划5人,审核同意3人。市民政局下达2014年度安置到国有企业转业士官安置计划6人,已完成安置工作。完成2013年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并下达清算结果。
二、推进发展。配合完成了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城市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市鹏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机动车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组建工作,核准市杭州湾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市保安服务公司、市万达技术防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500万元、1100万元、230万元。调查分析国有存量资产现状,制订《关于拟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的方案》。通过市经建公司向工商银行慈溪支行落实借款额度50000万元,借款期限5年,按实际情况分次提款,用于市财政局财政性投资项目融资调剂需要。做好国有存量房拍卖资金结算工作,截至14年5月底共出售存量房79套,总成交价2.25亿元,扣除税费后全额下拨市建设集团净收益1.98亿元。审批国有企业融资担保85笔,担保金额148.38亿元,其中市国投公司为国有企业提供融资担保25笔、担保金额50.42亿元。加强市国投公司统贷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发放小额低息贷款8600万元,按期收回归还贷款13000万元。做好市国投公司企业债券一期的后续管理工作及二期申请发行的前期工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市国投公司2011-201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审计工作。截至2013年底,市国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总资产373.52亿元,净资产126.5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68%和21.33%。
三、夯实基础。根据《宁波市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了10家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占有登记和8家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变更登记。按照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综合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国有企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对外捐赠和资产出租等综合检查工作。根据《慈溪市进一步加快黄标车淘汰专项行动计划(2014—2015年)》调查统计国有企业拥有车辆情况,截至2014年9月24日,全市国有企业拥有车辆1523辆,其中公务用车198辆、经营性用车108辆、营运车辆1217辆,须淘汰非营运黄标车37辆,营运黄标车58辆。制订国有企业黄标车淘汰分项行动计划,已报废淘汰非营运黄标车30辆。完成2015年度慈溪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的编报工作。完成2013年国有资产统计年报汇总,做好所属国有企业财务月报、季报收集、整理,及时更新国有资产台账。检查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备案情况,审核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申请资料,做好备案账户登记工作。开展局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公示、编报工作,并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机构人员信息录入和年报编制。做好年度公有经济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统计及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福利统计工作。开展国有企业聘请法律顾问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推动企业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完成局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开展局机关办公软件检查,实现正版化全覆盖。加强档案管理,修改完善《国资局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加强档案管理,收集归类并整理组卷2013年文书案卷192卷,接收2012年会计档案88卷(册),对2013年30年以上的155卷档案进行了扫描,虚拟档案室录入2013年数据库案卷目录434条,卷内目录2490条。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改善后勤保障工作。我局综合档案室通过了市档案局考核验收,信息宣传等工作均完成了上级考核任务,统计、安全生产等工作受到上级表彰。
四、规范管理。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对各相关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完成对市慈东自来水有限公司等3家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已出具审计报告3份。完成原地毯厂房产转让工作。做好开发大厦、物产大厦等出租房产的房租收交,合计收取房租1223.29万元。批准市三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慈溪新干线快速客运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转让退役出租车162辆、公交车28辆、营运车1辆,批准市水务工程有限公司、市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转让挖掘机1台、连栋式钢管大棚10只,批准市国际商务促进中心报废固定资产26项共计原值650933.00元、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核销呆账1523.56万元。审核、申报、批复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转让4处房地产,共计房屋面积3981.41平方米,土地使用全面积9006.13平方米,转让底价766.85万元。批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置换公务用车1辆、报废更新7辆、新购置4辆、报废3辆。报废经营性黄标车13辆。加强涉及国资国企的来信来访工作,处理信访87起,化解率99%;做好原成建制转体单位所属精减人员的审核认定,共接待365人次,共认定53人。收集整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印发《2013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法规政策制度汇编》。对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过度举债的建议》提案,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相应措施,并及时答复。对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综合管理我市地下管线的建议》、《关于在浒山街道西片建立城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分中心的建议》等提案,及时提出协办意见。配合各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主动拆除原地毯厂、原劳动大厦违章建筑,协调各国有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进行的资产调配及资金周转,参与国有企业重点项目招标文件汇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优化队伍。根据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紧密聚焦“四风”突出问题,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完成了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制订《2014年党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加强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组织举办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和监事培训班、国有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人事管理,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表决决定、谈话和公示等规定程序,做好局机关中层干部提任、聘任工作。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市政府直属公司人力资源现状调研。制订《国资局“岗位对责,绩效对账”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及《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办法》,提高工作效能。组织开展党工妇各类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六、狠抓廉政。制定《国资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2013—2017年工作方案》《国资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国资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市纪委派驻(出)市国资局纪检组工作制度》等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廉情公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深入学习中央、省、宁波市、慈溪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突出关口前移。配足配强纪检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廉政信息交流,编辑纪检信息简报,强化源头治理。组织召开市直属公司及有关建设平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会议,分析交流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任务。督促市直属公司及有关建设平台制定落实《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推进市直属公司及有关建设平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属公司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纪律的通知》,明确市直属公司外出考察相关规定。开展直属公司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专项调查。完成国有企业2012—2013年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调查工作,2014年国有企业公务支出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