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34M/2015-33823
掌起镇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15-05-28
2015-05-28
面向社会
掌委〔2015〕60号
有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2015年度掌起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5年度掌起镇综合治超工作方案》、《2015年度掌起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和《2015年度掌起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掌起镇委员会
掌起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8日
2015年度掌起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和深化“平安慈溪”建设,有效扭转我镇电动三(四)轮车、正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以下简称“三车”)车辆蔓延快、违法违规行为多、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现状,进一步加强“三车”生产、销售、运输等环节的规范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慈党办〔2015〕2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组织开展“三车”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车”综合整治,努力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辖区内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车”行为得到查处,无序发展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经营活动更加规范;
(二)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未列入《浙江省电动车上牌目录》的“三车”上道路行驶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环境有效净化;
(三)“三车”违法载人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四)“三车”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严厉查处,涉及“三车”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杜绝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探索和创新“三车”管理机制。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区域
全镇县级以上道路及镇级主要道路。
(二)重点违法行为
1、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三车”经营行为;
2、违法载人;
3、电动三(四)轮车、正三轮摩托车在全镇县级以上道路行驶;电动自行车违法驶入机动车道行驶;
4、其他涉及“三车”显见性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三车”综合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建军同志任组长,孙益林同志任副组长,徐立云、张彬彬、张宏炳、王存策、宓开芳、顾振巧、岑武、徐旭波、陈金康、戎矩达、胡中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观海卫交警中队,孙益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中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阶段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落实。
四、工作措施及职责分工
积极开展村级(企业、单位)流动人口电动自行车自治管理试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牵头组织开展镇域范围内综合整治行动;充实交通管理工作站力量,加强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开展镇内“三车”拥有量和生产、销售、改装“三车”企业(商店)排摸检查;做好所属垃圾作业车、菜市运输车统一标识,实行定点定线定时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做好重点对象稳控工作。
“三车”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管理工程,各村、各职能部门既要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又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
(一)综治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将“三车”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全镇平安建设和2015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畴。做好涉及“三车”治理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交通意识教育列入流动人口素质教育;强化镇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开展村级(企业、单位)流动人口电动自行车自治管理试点工作,提高流动人口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素养。
(二)综合办。负责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媒体单位发布镇政府有关通告,会同各职能部门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三)辖区交警中队、派出所。承担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道路交通管理主力军作用,加大对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行驶等“三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妨碍公务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综合执法工作。
(四)城管中队。负责落实垃圾作业车辆管理,统一车身颜色,喷涂“垃圾作业车”标识,并向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加强垃圾作业车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强化管辖道路路面管理,配合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综合执法工作。
(五)村镇建设办。落实整治期间应急驳运车辆;配合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综合执法工作。
(六)经发办。做好所属菜市运输车标识统一工作,实行定点定线定时规范管理,并向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加强菜市运输车使用人员教育管理,配合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跟踪监测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信息。
(七)市场监管所。加强“三车”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做好镇内生产、销售的“三车”源头检测,依法取缔无照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查处超越经营范围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三车”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联合执法工作。
(八)教办。负责做好全镇中小学生文明出行安全教育,倡导学生不乘坐违法车辆。
(九)各村(居委)。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辖区范围内“三车”拥有量和生产、销售、改装“三车”企业(商店)排摸工作,并做好所在村(居)民的教育引导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发动排查阶段(2015年5月下旬)。主要是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落实相应保障准备,广泛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和劝告引导;组织开展“三车”底数和生产、销售、改装“三车”企业(商店)排摸检查,并逐车逐人分发宣传资料,做好面对面的教育引导。
(二)依法查禁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牵头组织开展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单位、重点违法管控,打击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5年11月)。主要是总结回顾综合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行每周一次定期检查,保证日常管理力度,确保整治成效,防止反弹。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三车”综合整治行动,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平安掌起”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细化工作方案,增强管理力量,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做到准备充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加强整治力度。镇“三车”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每半月例会制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部署落实下步工作。各村、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要加强部门间横向联系与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实现职能互补,形成合力。要认真分析本地整治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具体的联合执法机制,牵头组织各部门力量开展每星期不少于1次的联合执法行动。
(三)依法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制订有关方案、通告、规范性文件。在综合整治中要严格依法办事,统一处罚标准,对相关违法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非法串联、聚众闹事、堵塞交通、扰乱社会秩序和机关办公秩序、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
(四)注重社会维稳。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治过程中的舆情、社情动态,切实把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要综合考虑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在治理过程中要各负其责,做好重点对象的工作,努力将矛盾化解在现场,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由此发生不稳定因素,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对因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体性、集体上访事件,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2015年度掌起镇综合治超工作方案
根据《2015年度全市综合治超工作方案》及深化“平安慈溪”建设工作要求,深入推进超限超载、非法拼装改装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及改装拼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治超”)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路面治理与源头管理相结合,以车辆源头管理和装载源头管理为重点,严厉查处、有效遏制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使因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路桥设施得到有效保护,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基本杜绝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综合治超”组织领导,成立镇综合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铁军同志为组长,张彬彬同志任副组长,莫志锋、徐立云、陈国海、张宏炳、华亚敏、潘豪肪、宓开芳、顾振巧、岑武、李 健、胡中铁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彬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顾振巧、胡中铁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落实。
三、整治对象及主要任务
全镇辖区内行驶的超限超载及改装拼装车辆为本次整治对象。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明确以下工作任务。
(一)开展车辆备案管理,建立重点车辆、货运源头单位登记制度。对镇域范围内的货运源头、重点车队(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车进行全面排摸,建立辖区内重点车辆、货运源头档案。以交管站为排摸实施主体,各村配合,对辖区内的重点车辆及涉嫌改装拼装车进行排摸,填写调查表、按期完成排摸任务。排摸中认定的非法改装拼装车应及时责令车主(驾驶员)自行恢复,一时难以认定的则移交交警、运管部门认定,并作进一步处理。
(二)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装载行为。指定部门和人员加强辖区内矿山和其他场所货物装载的监管。城建办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组织开展道路运输站(场)、货物集散地车辆装载行为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行业管理,监督车辆规范装载;安监所要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和矿山企业装载行为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规范装载;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矿山企业装载行为的监督管理;城管中队要严格渣土车辆运输线路审批,切实加强运输渣土车辆的监管。
(三)联合执法,集中治理。按照“一支队伍、统一管理,联合执法、分别处理”的原则,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整合辖区内交警、运管、路政、城管、社区保安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开展一次以上专项整治,并于每月25日将开展专项整治情况报市综合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突出重点,开展非法改装拼装专项整治。在开展综合治超的同时,对不符合机动车技术检验标准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栏板,加厚钢板,加轴以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符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配合上级职能部门进行整治。
(五)科技治超,推进完善非现场执法系统建设。
1、对已安装使用的非现场执法电子设备抓拍到的超限超载车辆,通过电话、短信、挂号信等形式发送告知车主、当事人接受相关部门处罚。
2、进一步推广非现场执法,逐年在全镇主要公路上安装非现场执法电子设备。
四、阶段时序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下旬)
1、制定工作方案,布置动员。
2、通过网络、媒体等发布通告,宣传专项行动情况,设立举报电话,发动社会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至10月)
1、调查摸底。
2、发放倡议书,重点到货运车辆集散地、装载源头发放倡议书。
3、联合整治。
(三)长效管理(2015年11月)
1、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探索长效机制。
2、继续开展每月一次专项行动。
3、建立部门监督管理和协作配合机制,及时通报信息,强化协作配合,固化联合检查处理机制,形成对机动车生产、改装、销售、登记、检验、使用、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
五、职责分工
各村、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持续全面排查重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和外地牌照长期驻慈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摸清底数、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和车辆动向,建立基础台帐,配合市级层面,开展综合治超工作。
综合办:负责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协调媒体单位发布镇政府有关通告,会同有关部门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社会面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
经发办(工业线):负责跟踪监测全镇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经营相关信息。
经发办(农业线):负责对农机车辆的隐患排查和监督管理,加强农机销售和修理站点的监管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处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农机车辆的行为。
村镇建设办:负责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装载车辆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源头管理,发现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或超限运输,应当责令改正;并作出相应处罚,发现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同时,负责建筑工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装载车辆监督管理。
综治办:督促、协调综合治超工作开展;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机动车辆专项整治活动;负责专项整治期间的来信来访及维稳工作。
辖区交警中队:负责在路面执法检查或车辆登记、年检时,发现车辆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拼装或报废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财政所:综合保障专项行动经费的落实,监督专项行动经费的使用。
市场监管所:加强和规范汽车(农机)经营销售行为,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安监所:负责危化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矿山企业的装载行为的源头管理,督促车辆规范装载。
国土资源所:负责矿山企业装载行为的监督管理。
城管中队:负责垃圾清运车的管理,发现非法改装拼装行为,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纪委: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执法行为和源头管理监督。
各村(居委):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范围内的排摸工作,并做好所在村(居)民的教育引导工作。
六、建立责任倒查和考核机制
(一)建立源头装载责任倒查机制。路面执法查获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后,各职能部门必须查清车辆装载源头起运地的具体情况,并在执法文书中载明。装载源头查清后,由镇综合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抄告相关部门处理。
(二)建立执法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在路面执法、车货源头监管等方面未尽职履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依纪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执法管理过程中,通风报信、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建立完善部门、村(居)考核机制。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与执法保障
(一)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一方面要注重宣传内容的广泛性,开展对车辆超限超载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运输危害性、治理必要性以及治超法律法规的宣传;另一方面要注重宣传载体的多样性,各职能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工作,使公路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认同和监督。
(二)安全保障。专项整治期间,执法单位与执法人员必须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纠集人员、蓄意占道、恶意堵车、集体冲卡、破坏超限运输检测站(点)设施、以威胁恐吓手段迫使执法人员放行车辆的暴力抗法者,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场地保障。交通运输、公安部门现有停车场地要为本次整治违章车停放提供方便。
(四)严格自由裁量与处罚标准。专项整治中务必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整改一辆。同一违法行为按从重原则由一个部门处罚,不同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按各自法律依据进行处罚,查扣车辆消除所有违法行为方可结案放车,务求实效。
2015年度掌起镇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4〕194号)精神,深化“平安慈溪”建设要求,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加强全镇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信息互通机制、宣传教育机制和基层防控机制“四维合一”长效机制建设,广泛开展无传销镇(街道)创建工作,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与引导,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扎实推进“平安慈溪”建设。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一)传销犯罪受到规模性打击。查处、侦破一批传销大要案件,严厉惩处一批重大传销犯罪团伙,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教育一批深受蒙蔽的参与人员,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二)全镇区域内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和活动空间受到明显削弱和压缩,传销人员公开聚集、“培训”等活动被基本清除,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
(三)保持“无传销镇(街道)”活动创建成果。
(四)通过“110”、“12315”、“12345”等涉传报警、举报数同比下降40%。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打击传销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建军同志任组长,岑武同志任副组长,莫志锋、徐立云、张建校、王存策、宓开芳、李健、陈金康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以下简称“镇打传办”),岑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校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打击传销活动各项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做好目标任务分解,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具体任务
(一)打击开路,从重从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镇打传办的协调下,以派出所为主力军,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将“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作为主攻方向,严厉打击以“1040工程”等为幌子和“拉人头”聚集式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姑息。同时,坚持打大、打深、打精,善于从下线向上层延伸,深挖细查组织结构和上层人员,全力锁定涉案骨干人员和核心账户,大力追缴涉案资产,坚决铲除传销活动的经济基础。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银行机构要密切关注异常资金动向,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为查处传销违法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经发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对我镇加盟、连锁经营企业单位进行全面调查了解,建立加盟、连锁企业台账,了解并掌握连锁加盟企业活动形式与内容,对连锁加盟企业经营模式、加盟连锁协议、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规范,对违规团队计酬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派出所等部门要逐步探索网络传销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和打击网络传销活动。
(二)防范为要,深入开展“无传销镇(街道)”创建活动。将打击防范传销工作重心下沉,以开展“无传销镇(街道)”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以村(居)为基本单位,以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为主要力量,覆盖所有村(居)的基层群防网络,建立集工作信息传递、线索收集、指挥协调和监管档案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防范传销长效机制。对于以往有过传销行为被处理过的单位(人)以及容易发生传销隐患的地区,要列入监控名单,作为重点监控。加强流动人口的登记、居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房东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查违法违规出租房屋行为,防止传销组织者利用出租房屋群居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发挥流动人口综管员、和谐促进员作用,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的机制优势,及时发现上报涉传线索。
(三)宣传固本,积极开展涉传宣传教育活动。要在平安宣传的大背景下,组织开展打击防范传销集中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发布宣传短片、公益广告、警示提示等多种形式,以及向社会公布“110”和“12315”打击传销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涉传线索举报。要大力宣传传销活动的特征、危害、违法犯罪情况,大力宣传群众防范传销活动的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各村、各部门打击防范传销活动的成功经验、典型事迹、先进集体和个人。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优势,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采取重点宣传,使涉传宣传教育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厂、进市场、进出租房屋。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召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同时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摸底,了解和掌握传销活动窝点、人员等基本情况。按照本方案和调查摸底情况制定具体行动措施,落实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
(二)集中行动阶段(6月至10月)。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统一组织行动,对重点地区集中组织大规模的清查行动,形成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强大攻势和良好舆论环境,迅速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打击传销的高潮。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摧毁传销网络,形成“打、防、控、管”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打击传销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与打击攻势双管齐下。
(三)巩固总结阶段(11月)。巩固工作成果,总结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建立以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和村(居)为基础的联合监控网络,形成以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为主,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属地管辖、案件督导、部门协作、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完善“打、防、控、管”体系,杜绝传销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消除厌烦情绪,扎实开展打击传销整治工作、“无传销镇(街道)”创建活动以及涉传宣传教育活动。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建立完善联防联打机制,确保打击传销活动形成合力。
(三)加强保障,严格考评。打击传销工作列入全镇平安综治考评范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加强情况信息报送。
2015年度掌起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化“平安慈溪”建设,进一步释放我镇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正效应,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击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完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目标,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把得牢、盯得住、抓得紧、管得好、出成效”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营造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挖一批风险隐患、取缔一批“黑窝点”、惩处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规范一批主体行为,至2015年底,使我镇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得到大幅减少,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整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不发生食品中毒以及有人员伤亡或恶劣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事件,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感比上年有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建军、方华波同志任组长,乐明、宋莹莹、岑武同志任副组长,徐立云、陈国海、宓开芳、顾振巧、张建校、李健、 陈金康、方芸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宋莹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校、方芸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整治工作,提出阶段目标和工作重点,做好各项工作的部署、协调、落实。
三、工作任务
结合正在开展的“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和食品药品安全“一网五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开展以下11项专项整治。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农(兽)药,在农(林、渔)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严厉打击收购、销售病死动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动物及动物产品中注水添加其他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强对生猪屠宰定点企业和家禽定点屠宰厂管理,确保出厂肉品安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规范农(兽)药安全使用。
责任单位:经发办(农业线)
配合单位:市场监管所、派出所
(二)“三小一市场”专项整治
依法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提升建档率和登记率;结合合用场所整治,全面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小摊贩管理,查处食品流动摊贩违法行为。落实农贸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溯源和供票制度,扩大食品快速检测覆盖面,提供公众免费检测服务,加强检测后处理。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实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城管中队、经发办(工业线)
(三)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
检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校园内及周边的小食杂店、餐饮单位违法经营行为。严格监管以学校食堂、学生为供应对象的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大宗食品配送点或食杂店配送单位。加强涉及学校供餐的网络订餐平台和线上餐饮单位监管。坚决制止食品流动摊贩进入校园及周边区域内向学生兜售食品的行为。
责任单位:教办
配合单位:经发办、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
(四)肉品和水产品安全“百日会战”专项整治
以畜禽、水产养殖场,生猪、牛羊屠宰场(点),仓库、冷库等为重点整治的区域、场所,重点整治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和水产品,私屠滥宰生猪,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经发办(农业线)
配合单位: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五)散装酒、散装食用油和豆制品专项整治
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摸清生产经营主体底数,建立监管档案。健全原辅料索票索证和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实施散装酒、散装食用油和豆制品经营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行“三有一公示”(即有证照、有“一票通”票据、有近一年内的检验报告及张贴统一格式的标签标识公示产品信息)制度。严厉查处散装白酒甲醇含量超标、散装黄酒色素勾兑、非法销售炮制散装药酒、保健酒,以及散装食用油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
(六)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 “五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生产日期、产地、违法涂改标签、伪造冒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滥用标签标识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劣质原料生产或加工制作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虚假或夸大保健功能范围、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非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派出所、城管中队
(七)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品相关产品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未取得卫生监督合格证的餐饮具集中消毒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生产过程中违反卫生规范的各类非法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无卫生监督合格证或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使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逐步清理质量低劣、包装标识不规范等产品。
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办、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派出所
(八)进口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严厉打击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防止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及未经检验检疫食品流入市场。规范进口食品销售,强化食品抽检力度,依法处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食品。加大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监管力度,严防不合格进口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派出所
(九)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关注进货渠道,加强监督抽样;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专项行动,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和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开展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特殊药品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确保不发生流弊现象。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办
(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强化对高风险和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产品的全程监管;开展对一次性无菌、植入(介入)、定制式义齿、诊断试剂、在用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专项检查;开展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重点对销售血压计、血糖仪、物理治疗类、避孕套等专项检查,整治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擅自扩大经营范围,经营无注册证、过期、假冒伪劣医疗器械行为,以体验方式未经许可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夸大宣传行为;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美瞳”和角膜塑形镜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使用过期失效和无证产品行为;严厉打击社会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晌强烈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公众用械安全。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配合单位:社会事业办
(十一)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实施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评估与应对机制,实现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及时、精准打击。
责任单位:派出所
配合单位:各监管部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下旬)
召开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同时组织力量开展前期排查,宣传发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
(二)集中开展阶段(2015年5月至10月)
全力调动监管人员、村(居)干部、网格化片组长积极性,广泛挖掘并充分运用好投诉举报线索、以奖代补机制,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探索有效整治方法,确保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大抽检力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及时处置,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惩处。
(三)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11月)
对各类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及问题不足进行归纳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职能部门要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措施。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村、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承担起各自职责,积极主动抓好落实,真正形成“合力”。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加大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力度,发挥刑事处罚震慑力。
(三)探索创新,完善机制。各村、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治理效能。创新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制度完善、行业规范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力争制定完善一批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实现标本兼治。
(四)广泛宣传、共治共赢。各村、各职能部门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信用评定、分级分类监管、信息公示等制度,大力实施黑名单制度,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各类民间组织、志愿者队伍作用,激发公众积极举报的热情。要大张旗鼓地宣传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以及“四个你我”、“七进”等系列活动,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正面报道力度,曝光典型案例,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