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8993Q/2015-26620
匡堰镇
主动公开
其他文件
乡镇街道政策
公安、安全、司法
2015-06-12
2015-06-12
面向社会
匡政〔2015〕50号
有效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近期我市工业企业接连发生火灾,造成了较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暴露出我市火灾防控工作尚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排查整治不彻底、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仍然突出。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稳定当前火灾形势,深入推进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全方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业企业厂房(仓库)火灾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工业企业厂房(仓库)消防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为下步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总结验收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二、行动时间及整治范围
(一)专项行动时间:发文之日起至7月底为全镇消防专项行动排查阶段;8月初开始为整改阶段,至9月20日专项行动总结结束。
(二)排查整治范围: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厂房(仓库)。
三、排查重点
(一)群租厂房;
(二)“三合一”企业;
(三)2013年以来发生过火灾的工业企业厂房(仓库)。
四、职责分工
(一)各村、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管理”为原则,以本村的行政区域范围为网格管理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
(二)镇消防站会同镇安监所、城建办、国土所、城管中队重点排查樟树段镇工业东区片(东至尼桑4S店、南至329国道北侧;西至许家路江东侧、北至中纬二路);工业西区片(东至社坛庙路、南至东横河北侧;西至西环线两侧、北至329国道)。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隐患底数。各村、企(事)业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负责消防安全的网格管理员和一名业务联络员(附件1)。同时, 对全镇所有工业企业厂房(仓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市合用场所整治工作要求,对所有的生产经营场所、家庭作坊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档案,出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
重点排查:工业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建筑是否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审核、验收备案;是否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厂房群租现象;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及消防检查、巡查是否落实;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是否对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规范等11方面内容。
(二)要紧盯重点隐患场所,进一步深化“消安拆违”、工业企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合用场所整治专项行动。对影响消防安全及水源使用的违法建筑,根据市“三改一拆”办“消安拆违”工作要求,做好整改区域消防水源的配套工作,对整治中涉及“三改”项目,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标准同步进行改造;对工业厂房(仓库),要在严格按照《慈溪市工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实施意见》(慈政办发〔2014〕13号)基础上,围绕“四通一消除”的整治目标,统筹协调推进工业企业厂房(仓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群租厂房,要落实“边排查、边指导、边整治”的工作原则,对用于住宿的群租厂房,要严格按照《慈溪市家庭工业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标准》及《慈溪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标准》(慈安办〔2014〕50号)进行整改。对严重不符合居住标准的,要坚决清人;对用于生产经营的群租厂房,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职责,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无证无照的,要进行关停处置。对“三合一”企业,要结合合用场所专项整治,把握时间节点,坚持“进度、质量”两手抓,保质保量完成合用场所专项整治目标任务。
(三)大力开展隐患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并制定落实好应急防范措施;对不及时整改和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法律措施;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报镇消防站备案,由镇政府挂牌督办或提请市政府挂牌督办。
(四)建立长效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全市重点区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方案》(慈安办〔2014〕5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火灾防控综合治理六大体系建设(即“全覆盖”的消防安全领导体制,“全方位”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无盲区”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体系,“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零容忍”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各单位要按照各自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本村、企事业(行业)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健全镇、村联合执法和隐患抄告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加大管控力度,防止产生新的火灾隐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华利波;常务副组长毛洪辉;副组长张科迪、潘利明、胡挺、干战丰、叶向阳;成员岑燮连、胡彭冲、童奕科、徐杰、胡旭、张伯安、陆哲伟、戚光辉及各行政村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站内,岑燮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童奕科、徐杰、胡旭、陆哲伟为办公室副主任。各单位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排查表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利用户外电子屏、手机短信、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大力普及火灾防控常识,深入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疏散演练,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各地在整治过程中要把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上报,积极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情况信息,7月13日前上报本村(企业单位)的工作方案,每月20日前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各村(企业单位)检查验收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镇消防安全工作站于9月15日前汇总后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公安局。(镇消防安全工作站联系人:罗柯枫,联系电话:18768501088、571088;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联系人:徐志飞,联系电话:13967882542,传真:63821926)。
附件:附件.doc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