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95537395H/2015-83337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县级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

2015-06-18

成文日期:

2015-04-0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慈食安委〔2015〕3号

有效性:

有效

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慈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8 00:00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015年慈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慈溪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5年4月7日

2015年慈溪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紧紧围绕上级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构建食品安全“一网五体系”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风险治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营造社会共治格局,努力开创食品安全监管新局面,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保障水平。

一、以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为抓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全面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认真落实省、宁波市食品安全工作要点,启动和推进全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深入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以及落实散装酒、散装食用油和豆制品“三项治理”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治理体系,有效防范风险,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继续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慈溪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围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病死猪(禽)肉、过期食品、五无食品、散装酒、散装食用油、豆制品、农贸市场自制熟食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在全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和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采用隐患排摸、目标治理、联合执法等手段,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三)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集中打击,重典治乱,保持严惩重处新常态,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威慑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合力。继续实施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评估与应对机制,实现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及时、精准打击。

二、以强化监管体制机制建设为手段,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一)深化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建设。按照有工作机构、专职人员、明确职责、执法协调权、考核培训和工作保障等“六有”要求,扎实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基层网格与基层社会治理网格融合工作,特别是完善村(社区)以下食品安全网格。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妥善解决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到年底争取全市95% 的镇(街道)建立相对稳定的“两员”报酬保障机制。启动为期两年的镇(街道)食品安全达标创建工作,2015年达标率在60%以上。进一步明晰部分食安委成员职责,逐步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支撑体系。

(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运行机制。全面实施市、镇(街道)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商务(三产)、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基层所(分局)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和新格局。进一步整合资源,做好“用网、强网”的文章,完善网格化管理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摸准查清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掌握动态情况,及时上报交流相关信息,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创新监管手段、方法和载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移动监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采用多种形式加强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知识及指导服务技能培训;同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及专业化教学,提升食品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开展优秀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评选活动,增强“两员”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加大镇(街道)农产品快检室、农贸市场、监管部门快检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和工作效能,增强震慑力。

三、以建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为着力点,营造社会共治格局

(一)促进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深化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有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报告率95%以上。完善信息公示制度,依法公开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监督抽检结果等有关信息。继续实施食品安全 “黑名单”制度,挤压“黑名单”主体的生存空间。镇(街道)、特别是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题培训、行政约谈等工作机制,全面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自律机制,逐步消除主观人为违法行为的风险危害,减少非主观故意造成的过失风险危害,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建设。

(二)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传统和新兴媒体的宣传报道,重点报道市、镇(街道)两级及部门食品安全治理的举措和成效。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使之成为政府、企业、消费者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梳理归纳并积极报送食品安全工作成果成效。发挥好微搏、短信的作用,及时依法发布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管执法实况,采集公众反馈和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形成与公众的良好互动交流。发挥镇(街道)农技推广队伍的作用,加强对农民的培训,特别是针对外来种植户、老年种植户等重点人群的培训,提高安全自律意识。倡导科学消费、理性消费食品,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开展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实务知识竞赛,食品安全“手手相牵”和“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媒体”的“七进”活动,以知识宣讲、互动交流、你点我检、义务监督等活动为载体,培育食品安全监管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主人翁意识。

(三)拓展公众参与监督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力度,广泛挖掘并充分运用好投诉举报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开辟新载体,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落实协会组织协同治理责任,健全社会性的自律机制,提升行业诚信自律品质。继续开展“四个你我”、食品安全志愿者活动,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主动性。逐步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四)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根据上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以学校食堂、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等为先期探索,在部分地区试点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四、以实施民生实事惠民工程为载体,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

(一)推进“阳光厨房”等工程。规范餐饮单位服务行为,强化行业自律意识,倒逼提升我市餐饮单位内部管控质量及食品安全水平,以大型以上社会餐饮和学校食堂为主体,推进“阳光厨房”工程建设,全年新增“阳光厨房”单位144家,累计建成200家。改造完成4家城镇农贸市场为省级放心市场。完成食品安全定量检测8000批次以上、食品安全定性检测25万批次以上;完成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中心实验业务用房建设。

(二)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各镇(街道)按《慈溪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慈食安委〔2015〕1号)文件要求规范实施,市场监管、卫生和计划生育、环保、建设等部门强化指导、督促,确保农村集体聚餐群众饮食安全。完成800名以上农村厨师规范上岗培训;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2000次以上,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率达到80%以上;完成2家农村集体聚餐示范点建设。

(三)继续抓好“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全面完成十万学生饮食安全工程三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学校食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优化学校食堂内部管理。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环境的整治和监管。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提高中小学饮食安全知晓率。至2015年末,全市实现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配送或定点采购率达到90%以上,学校食堂AB级比例达到80%以上,A、B级食堂全面实行“五常法”、色标管理,食堂食品安全年度量化等级提升率达到10%以上,品牌超市占校园商店总数的50%以上。全市学校食堂创建成为省、宁波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各3家以上。新改造镇(街道)学校食堂项目20个以上。

(四)引导食品产业示范提升发展。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市)创建,继续推进省市名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创建、培育及认证认定工作,推进食品加工“透明车间”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及早餐店创建工作。2015年年底,全市争创省市名牌农产品5个,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个、无公害农产品10个、绿色食品3个。创建具备“透明车间”的规范生产企业4家,完成示范街慈溪市级6条、宁波市级以上1条和示范单位慈溪市级36家,宁波市级以上10家,创建食品安全示范早餐店15家,形成点线面相结合、涵盖食品行业全链条的多层次、全方位的食品单位示范群体。推进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五、以推进全程追溯体系建设为突破口,严格食品全程监管

(一)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进一步完善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制度和职责,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和生产主体证明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电子化档案和二维码追溯系统平台建设,各镇(街道)落实2-3个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绿剑”系列执法行动为基础,开展农(林、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严厉打击在农(林、渔)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严厉打击收购、销售病死动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在动物及动物产品中注水添加其他物质的行为。发挥农业检测联盟的作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

(二)强化食品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有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不断完善添加剂使用台账、原辅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台帐,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做到源头可控、产品可追溯。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安全监管,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继续实施分类监管,不断提升地产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合理运用监督抽检,做到“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项目全覆盖”,小作坊建档率和登记率达到90%以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85%以上。开展饮用水专项检查、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肉制品、月饼和糕点、冷冻饮品、啤酒、饮料”等夏季热销食品专项整治,重点抓好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品、白酒、酱腌菜和饮用水等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无证、使用回收塑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违规使用增塑剂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强化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管理安全知识普及,发动村(社区)市场监管协管员、信息员对小食杂店开展常态化督促指导,降低农村食品市场食品安全风险。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落实农贸市场举办者、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快检信息公示及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探索农批市场冷冻食品、水产品经营规范索票供票,完善重点食品溯源,重视散装食品标签标识,浒山菜市、坎墩中心农贸市场试点卤味烤禽等自制食品规范提升。继续推进农贸市场“双覆盖”工作。强化统筹抽检,扩大覆盖面,确保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继续运用移动监管平台及电子监管软件,提升监管效率。开展保健食品打“两非”(非法添加、非法宣传)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

(四)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注重基础监管,努力构建餐饮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全面监管,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全覆盖,并突出重点对象加大检查频次,逐步规范餐饮单位各项操作管理行为。扎实推进量化分级管理,促进等级提升,抓好动态等级评定和年度评定,确保量化分级评定率及信息公示牌上墙率均达到100%,建成一批“五常法”示范学校食堂,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色标管理,实施符合率达到100%。结合合用场所整治,全面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年小餐饮安全整规工作目标,小餐饮逐步达到“经营基本亮证、设施基本齐全、布局基本合理、制度基本完善”,充分利用基层协管网络,推动协管动态巡查,完善协查机制。推进企事业单位等集体食堂规范化建设工程,并继续联合市总工会开展食堂规范化建设及“示范职工食堂”创建工作,新增慈溪市级20家、宁波市级5家,重视养老机构规范供餐。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治理,推进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电子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强化关键环节实时管控。加强食品流动摊贩监管。加强中心城区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与处置工作,依法处理非法收运、处理餐厨垃圾行为。

六、以开展督查考核评价为导向,强化责任落实

(一)落实政府责任及考核评价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镇(街道)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加大检验能力建设、信息化监管、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等资金投入。市、镇(街道)两级食安委、食安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工作指导等作用。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慈溪”、镇(街道)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各镇(街道)要与各村(社区)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与监管部门落实年度任务分解,做到食品安全责任网络健全,具体工作有人落实、有人管。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辖区内发生严重的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及发生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市食安办对镇(街道)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及相关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黄牌警告。

(三)重视舆情监测及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建立预警应急体系,修订完善慈溪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应急处置职责,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快速响应能力。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程,规范事故调查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置效率。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由市食安办统一发布。针对市民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客观、准确地作出回应,做好舆论引导。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组建食品安全网评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