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15-11919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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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6
2015-06-26
面向社会
慈教〔2015〕36号
有效
慈教〔2015〕36号
各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辅导幼儿园、成人中等文化技术学校,各市属学校、局直属单位,有关民办学校(幼儿园):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定于2015年9月1日开学,其中教师8月24日报到,至2016年1月29日结束,2016年1月30日放寒假,共22周。为安排好学期结束工作和暑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地(校)要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引导和鼓励中小学生利用假期积极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走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等。要通过开展暑期读书等活动,引导中小学生阅读名著经典,享受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和走进大自然等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要做好职业学校学生暑期企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企业、学生多元参与的评价模式和考核办法,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二、切实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做好防台防汛工作。强化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工作,抓紧启动实施基修建专项项目,确保新学期开始前能交付使用。广泛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各地各校(幼儿园)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教育实效。暑期往往是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各校(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预警工作,做好家校沟通,帮助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指导家长及学生加强安全防范,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精心构筑暑期学生校外安全防护网,最大限度减少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三、各地各校(幼儿园)要切实按照市中小学校历统一安排放假、上学时间,不得随意变更。2015-2016 学年第一学期较长,第二学期较短,请各地及各中小学校控制好各学科教学进度。
四、重申“五不得”要求。各校除高三按省规定执行外,其他年级不得以任何理由利用暑假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上新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文化补习班、培优班、提高班,不得出借学校场所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组织或诱导学生到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学校现职教师不得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兼课。各地各校要加强监管督查。
五、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各地各校要面向社会建立暑假补课举报、督查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办学行为的监管。对违规补课或其他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各地各校要切实安排好暑期值班和信息上报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联系通畅。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育系统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慈教〔2015〕26号)要求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瞒报。各镇(街道)教办、市属学校、局直属单位、城区社区学院和有关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暑期值班表(含值班电话)请于6月30日前通过内网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附件:慈溪市中小学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慈溪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市府办,团市委。
慈溪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