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6410C/2015-11920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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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教育/教育
2015-06-26
2015-06-26
面向社会
慈教普〔2015〕33号
有效
慈教普〔2015〕33号
各教办,各初级中学:
为推动游泳项目的普及工作,使学生基本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及溺水的自救自护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丰富学生节假日体育活动内容,经研究,决定2016届初中毕业生继续把游泳作为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并于今年8月中下旬组织考试。现将游泳选项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实施对象及报名办法
所有参加升学考试的2016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考游泳。应届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历届生和在宁波大市外就读的慈溪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向户籍所在地教办指定的学校报名,慈溪市外宁波大市内就读的可在原就读学校参加当地游泳测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凭原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普教科(中招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登录手续,成绩予以认可。游泳报名日期为8月5-6日,选考游泳的考生报名后应按规定的日程参加游泳选项考试,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游泳选项考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游泳选项考试报名表由学校统一填写,考生报名序号为八位数,自左向右前二位为届别号,第三、四位为学校代码(见附件1),第五位为男女识别号,后三位为考生顺序号。届别号为学生毕业年份,如2016届初中毕业生届别号为16,男女识别号女生为0,男生为1,考试号按男生、女生分别连续编号。男、女生须分别制表;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学校留底,一份报市教育局中招办(见附件2)。
游泳选项考试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出具考生成绩单,考生要妥善保管,建议由学校替考生保存,到中考时以校为单位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凭该原始成绩单核准后计入总分。
二、组织领导
游泳选项考试在市教育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地点
统考时间为8月中下旬,补考时间为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考试日期后一周左右进行。
地点:另定。
四、考试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
1.游泳选项考试男、女生均为100米。
2.本项考试分值10分,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选考项目分值,可计入升学总分。
3.游泳选项考试的评分标准见附件3。根据《关于做好慈溪市2013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选项考试工作的通知》(慈教普〔2012〕185号),从2013届初中毕业生开始,评分标准将根据上级要求逐步调整,2016届初中毕业生执行附件3评分标准。
五、游泳选项考试有关规定
1.本届初三,报名参加游泳考试的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2.游泳选项考试时,考生一经检录不得缓考。
3.考生凡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考生自行放弃游泳选项考试,则该项目作零分处理。考生遇到例假、伤、病等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游泳选项考试,如本人要求补考,并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同意后参加市教育局中招办统一组织的补考。
4. 参加过游泳选项考试的考生,如对已考游泳成绩满意,游泳作为体育选测项目之一计入体育中考总分;如对已考游泳成绩不满意,以新选定的体育考试选测项目成绩为准,原游泳考试成绩作废。
5.患皮肤病、心脏病、传染性肝炎等不宜参加游泳学习的学生,禁止参加游泳考试。
7.游泳选项考试时要穿深色游泳衣、裤。
六、工作要求
1.坚持自愿参加原则。各校在组织集体报名前,务必要以告家长书(见附件4)的形式,告知家长开展游泳选项考试的目的、意义、注意事项等;各校在组织集体报名时,应根据每个学生的身体素质、兴趣爱好、本人意愿及家长态度等状况,要求学生自愿参加,不得勉强。
2.坚持确保安全原则。虽然我市开展游泳项目选项考试已有几年,但我市绝大多数学校仍缺乏游泳场馆设施,故暂不要求学校集体组织学生开展游泳教学。鼓励学生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同下,充分利用节假日尤其是暑期到有安全、卫生保障的游泳馆(池)学习或参加正规的游泳培训班训练,努力掌握游泳的基本技术技能。学校要做好游泳活动中的制度建设、安全教育和规范管理工作,严禁学生到无安全保障的江、湖、溪和水库、池塘等场所游泳。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杜绝任何责任事故的发生。
3.坚持严密组织原则。各校要加强领导,组织学生参加游泳选项考试时,必须由学校负责人带队,有关教师陪同,最好由校医或医师陪护。严禁乘坐无交通部门颁发营运证的车辆。对为学生参加体育考试提供的交通工具,一定要选择车况好、司机技术熟练的专车,并有专人负责学生的安全,严禁超员。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负责解释。
附件:1.慈溪市各初级中学游泳选项考试报名学校代码表
2.慈溪市2016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选项考试报名表
3.慈溪市2016届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游泳选项考试评分表
4.告家长书(样张)
慈溪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
抄送: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与体卫艺处,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陈兴立同志。
慈溪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