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93Q/2015-26621

发布机构:

匡堰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

2015-07-30

成文日期:

2015-07-3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文件编号:

匡政〔2015〕5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30 00:00 信息来源:匡堰镇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
  《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

 

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作业,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2015年度慈溪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慈溪市2015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为主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对我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的安全监管,全面提升作业环境,改善我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全镇所有从事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生产作业活动的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5年7月15日--7月30日)
  1、各村(居)要及时摸清本辖区内从事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企业基数,将本辖区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企业填写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上报镇安监所。
  2、出台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组织召开全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相关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本次会议,并下发整治方案。
  (二)第二阶段:企业自查自纠(2015年8月1日—9月30日)
  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企业要按照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时间表,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照行业相关安全标准、规程,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自查整改,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到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落实”,将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
  2、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上墙。
  3、强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劳动技能,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职工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4、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5、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6、企业危险化学品仓库应单独设置,电气设备符合防爆标准。
  7、安全台账建立情况。
  (三)第三阶段:组织考核验收(2015年10月1日-10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专项整治达标考核验收细则》(附件3)逐项考核,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企业。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的企业,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产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第四阶段:迎接上级检查验收(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
  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迎接慈溪市安监局对我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成立由华利波同志任组长,张科迪同志任副组长,岑燮连、江建远、童奕可同志为组员的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由张科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童奕可同志为副主任,安监所全体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调查摸底、指导协调、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汽车维修行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加强监管,不留死角,建档反映企业安全生产运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专项整治达标考核验收细则》,对相关企业进行考核验收。
  (二)突出重点,专心治理。镇相关部门、各村(居)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突出重点,严格执行企业基本安全条件和国家产业政策,对不符合基本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
  (三)强化检查,依法追责。镇相关部门、各村(居)要加强对企业的检查指导,对开展专项整治不力或拒不整治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要按专项整治要求,充分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本部门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和各村(居)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整治要求
     3、匡堰镇汽车维修行业喷涂漆安全专项整治达标考核验收细则

 

 抄 送:市安办,市安监局。
 匡堰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