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级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市委决定:
范建波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
邵建育同志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
赵 凯同志任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市考核办主任职务;
郑茹杰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免去坎墩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马旭峰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市纪委派驻(出)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组长(正局级),免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职务;
徐德忠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免去匡堰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毛孟军同志任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赵 科同志任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兼);
潘海明同志任市新城河区块改造建设指挥部党组副书记,免去市文化商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党组副书记职务;
叶曙明同志任市新兴产业集群区党工委副书记(兼);
施文银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邱佩佩同志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岑曙挺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古塘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应小军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免去逍林镇党委委员职务;
郑和平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治教导员职务;
陈云祥同志任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正局长级),免去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孙叶武同志任共青团慈溪市委副书记(挂职一年);
王高丰同志任古塘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徐岳忠同志任古塘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桥头镇党委委员职务;
张元奇同志任坎墩街道党工委书记,免去新浦镇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王建青同志任坎墩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龚建育同志任逍林镇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杨建华同志任逍林镇党委委员,免去新浦镇党委委员职务;
黄高峰同志任胜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国员同志任胜山镇党委委员;
史立权同志任新浦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龙山镇党委副书记、委员、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高成芳同志任桥头镇党委委员,免去坎墩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鲁霞光同志任匡堰镇党委委员、书记,免去桥头镇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裘迪辉同志任周巷镇党委委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干尔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职务;
许裕龙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职务;
沈建明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施静焕同志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虞朝阳同志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启东同志的古塘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吴继生同志的胜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15年8月18日市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慈溪市委
2015年8月27日
中共慈溪市委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