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0XM/2016-48246

发布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综合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日期:

2016-02-15

成文日期:

2016-02-1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6-02-15 00:00 信息来源: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一、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审核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的编制;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

3、负责对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负责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

4、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承办上级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核、报批和使用监管工作;综合管理集体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工作。

5、统一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测绘、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等级评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等工作。

6、制订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等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土地资产、土地市场和土地估价行业;审核(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7、综合管理全市矿产资源;负责矿产资源采矿权审批、转让的审核报批工作;依法征收和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监督管理矿产生态环境;组织勘查和防治地质灾害。

8、依法征收和管理全市土地专项基金和各项规费;监督使用国土资源工作经费等资金。

9、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均已纳入局本级帐套统一核算,市国土局部门预算仅包括慈溪市国土资源局(本级)一个。

二、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收入预算15470.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14416.02万元,占93.18%;专户资金 0 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 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占 0 %;上年结转收入  1054.94万元,占6.82 %。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支出预算15470.9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436.62万元、基金预算(类)12034.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47.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9.42万元,项目支出12034.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470.96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36.6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979.40万元,上年结转 1054.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436.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类)12034.34万元。

(四)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36.62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3.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的医疗金及其他费用等。

2.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 14.85   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单位福利补贴及其他等。

3.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国土资源)    2741.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的各类工资、奖金及日常公用支出等。

4. 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国土资源)428.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的各类工资、奖金等。

5.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18.5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79.40万元,具体用于以下方面:

1.212(类)08(款)06(项)土地出让业务支出 3052.40万元,主要用于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经费、卫星遥感、矿业管理、采矿权及土地出让业务、用地报批经费、国土信息化维护、国土依法行政、地质灾害防治、办公设备购置、土地监察执法、违法开采整治、农村宅基地登记、不动产登记改革等一般性专项支出。

2. 212(类)10(款)02(项)土地开发支出 2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开发整理中心表土剥离项目支出。

3. 212(类)08(款)99(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927万元,主要用于垦造耕地指标收购、耕地质量等级检测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及测量设计费、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收购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47.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9.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口径)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  140.18 万元,比上年下降 35.99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18万元,比上年增加71.8 %,主要考虑2015年实际支出17.18万,今年预计仍安排3人次出国。因公出国(境)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参加市及上级部门的土地矿产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50万元,比上年下降69.13%,主要减少了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安排。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各项公务接待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上年我局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16年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新购置的两辆公务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7万元,比上年下降0 %,主要用于单位目前保留的公务用车及执法车辆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部门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1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6. 208(款)05(项)01(类)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7. 208(款)05(项)02(类)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 220(款)01(项)01(类)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 220(款)01(项)50(类)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0. 221(款)02(项)01(类)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212(款)08(项)06(类)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22. 212(款)10(项)02(类)土地开发支出:反映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中安排用于收购储备土地需要支付的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3. 212(款)08(项)99(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附件:慈溪市国土资源局2016部门预算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