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学习。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市本级平台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3241宗(包括协议采购2216宗),交易资金30.8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21.8%、63.6%。其中工程建设项目255宗,交易金额15.04亿元,同比分别减少33.6%、77.1%;政府采购2728宗(包括协议采购2216宗),交易金额6.77亿元,同比分别减少22.5%、增加37.2%;国土交易118宗,交易金额8.02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7.2%、减少40.8%;产权交易140宗,成交金额10089.98万元,同比分别减少11.4%、增加45.9%。工程招投标项目节约资金2.02亿元,政府采购项目比财政预算价节约资金5473.56万元,国土出让项目比出让起始价增收财政资金66万元,产权交易项目比出让底价增加财政资金525.69万元。回顾2015年,我办集中力量做了以下四块工作:
一、不断创新交易举措。一是稳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慈溪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目录(第一批)》,明确将56类项目作为我市第一批政府购买服务推进项目。去年,共完成各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544宗,交易金额47188.72万元,涉及第一批目录中29类项目,占第一批目录项目类别的51.79%,超额完成去年年初确定的力争完成50%的目标。其中政府购买自身服务项目(如物业等)506宗,交易金额17905.82万元,分别占政府购买服务交易量的93.01%,37.95%;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如人才培训等)38宗,交易金额29282.90万元,占政府购买服务交易量的6.99%,62.05%。二是深入实施预选承包商工作。制订《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入选操作办法》和《慈溪市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入选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预选承包商制度;完成首轮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新一轮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施工承包企业名录预选入围工作,择优确定了30家绿化企业(其中本市企业9家)和20家市政企业(其中本市企业9家)入围相应名录;做好已建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日常管理工作,顺延大额房建预选承包商名录周期一年,补选1家房建企业入围大额房建预选承包商名录,2家房建企业和2家市政企业入围相应小额预选承包商名录,目前大额房建预选承包商已有建筑企业31家(其中本市企业18家),小额预选承包商3个类别分别有房建企业50家,市政企业71家,绿化企业34家。去年,共完成园林绿化工程预选承包商项目5宗,交易金额6240万元;完成房建预选承包商项目1宗,交易金额7926万元;完成小额预选承包商项目25宗,交易金额2321万元。三是扎实做好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推出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流程及有关文本格式,进一步规范农村产权交易操作;建立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所数据月报制度,强化对镇级农村产权交易情况的动态掌握;健全和完善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农村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等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则;鼓励农村产权进场交易,协助主管部门制定引导村级集体资产进场交易的相关办法。去年,共完成各类农村产权交易项目16宗,交易金额300.22万元。四是全面推进平台电子化建设。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和完善四大交易电子化系统;积极推进网上投标和异地远程评标系统的应用,已在房建、市政和园林类项目中全面推行;在房建、市政、园林、水利等项目中,全面推广运用电子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进一步提升评标工作效率;出台全省首个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工作。
二、严格规范交易监管。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报请市政府出台《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对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范围、监督管理办法、招标投标程序等做了修订,进场交易额度也由5万元统一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请市政府转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拓展列入“黑名单”管理的范围,完善交易失信惩戒机制;会同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公布2015年度全市公务车辆维修实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协议采购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制订《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事中监管;联合市财政局出台《慈溪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履约验收工作,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的支付管理,保证政府采购质量;报请市政府出台《慈溪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坚持“备案制”、“预选制”和“动态制”为核心的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模式,建立不当行为、失职行为动态通报制度,对代理工作中存在失职行为的1家代理单位予以通报,并按规定在该单位年度考核中扣分;完成2014年度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动态考核情况通报工作,对18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61名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执业、服务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有关规定1家代理机构和2名代理工作人员,作出了停接业务的处理;督促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落实“红马甲”制度,进一步规范开评标现场秩序。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推出适用于网上投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的《慈溪市标准施工电子化招标文件》,防止“量体裁衣”、“明招暗定”行为发生。规范交易主体诚信建设,推广运用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企业信用报告,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的汇集、整合、发布和共享工作;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企业信誉平台”,实现各投标人信用信息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互联互通、互认共用。三是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使用管理。调整充实市本级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新收录评标专家20人,截至目前,已形成9大类420人次的专家库;制订出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专家抽取管理办法》,按照评标办法、招标金额确定专家抽取来源,进一步规范评标专家抽取;完善动态监督,建立“一标一评”制度,规范评标专家评审行为,共对参与268个项目评审的811人次评标专家进行评价。四是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交易违规案件查处的各个环节,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联动,有效打击和查处交易违规,提高执法效能。去年,共受理信访、投诉18起,均已作出妥善处理。五是严格控制非公开招标交易方式。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修订的《慈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报请市政府出台《关于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意见》,从严审查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切实把邀请招标核准关进制度的笼子;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对申请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除按规定办理核准手续外,一律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去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仅有邀请招标项目2宗,涉及金额711.2万元;政府采购通过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72宗,涉及金额1875.72万元。
三、高效提升交易服务。一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招投标顺利推进。继续开展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全力保障重点工作相关项目招投标顺利推进。去年,共完成72只(标段)重点实事工程招投标监管服务工作,中标金额5.38亿元,比审核后的预算价节约资金7084万元。中科院慈溪应用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中心园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文化商务区公共停车库(二期)工程、杨梅大道(前应路—南三环路)拓宽综合改造工程绿化景观(一期)等重点项目招投标顺利高效推进。二是拓宽信息发布渠道和范围。加大“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建设与维护力度,优化版面设置和功能模块,使交易网站更加突出交易媒介和信息整合平台的服务作用;完善并发挥好已建公众微信号的功能,拓展信息发布途径和覆盖面,使交易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能在网上体现,方便浏览、下载;产权交易和国土出让信息公告实行网络和纸质媒体双重发布制,最大限度吸引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三是积极推行简政放权工作。做好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比对规范和信息梳理上报工作,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简化交易手续和环节,实现交易证办理、代理机构登记和席位费缴纳网上操作。四是提升基层平台服务能力。认真做好镇级平台限额以上项目备案审查、专家抽取等日常工作,通过网上答疑、现场指导、信息数据共享等方式,帮助镇级平台提高工作水平。去年,镇级平台共完成交易860宗,交易金额6.42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比审核后的预算价节约10371.86万元,政府采购比预算价节约252.25万元,产权交易比出让起始价增加68.08万元;指导和帮助部门公共资源交易分平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水平。去年,部门分平台共完成交易160宗,交易金额6502.58万元,节减财政资金720.35万元。五是建立交易统计分析制度。根据四大交易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每季度推出统计分析报告,重点对交易项目数量、金额、结构组成的变化和原因进行分析,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科学规划和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大力建设交易队伍。一是强化廉政意识,注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开展“正风肃纪、强责问效”专项行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宁波市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力量对中心服务窗口和各科室工作人员慵、懒、散、拖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检查,去年共组织巡查54次,总体情况较好,未发现一起违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开展“一月一练、一年一考”的业务知识学习交流活动,激发干部职工的学习动力,培养干部职工多岗业务能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水平。三是推进在职教育,提升队伍素质。鼓励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各类在职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改善队伍的专业结构,同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教育,拓宽视野,提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四是积极落实走访调研,主动回应群众诉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联系村开展圆桌夜谈,帮助联系村做好“五水共治”、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去年,累计开展圆桌夜谈24次,参加领导干部106人次,答复意见建议45条,解决问题12件。此外,领导干部还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工作,主动赴两会代表委员和交易服务对象处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2016年工作任务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办《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为动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交易举措,规范交易监管,提升交易服务,锻造交易队伍,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和平台建设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一、围绕创新创业,深化和拓展交易管理。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稳步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会同市财政局进一步拓展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内容,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第二批指导目录并指导和监督各类购买主体依法开展购买服务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培育发展公共服务事项承接主体,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加强绩效评价监管,配合市财政局督促购买主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全面应用交易电子化。借力申报宁波市智慧城市试点项目,推进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建设,优化提升电子化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化政府采购、电子化产权交易和电子化国土出让四大子系统;深化电子辅助评标,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投标中全面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进一步完善网上评标和远程异地评标系统;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认证的各项准备,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评标系统,开发政府采购电子评标,逐步推进采购活动无纸化,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和评审客观公正性;完善产权交易报价系统,切实保障买卖双方当事人利益;进一步提升已建微信平台,充分发挥其信息推送和意见征集的双向交流通道作用;开发交易系统手机客户端,探索推进掌上报名。三是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研究制订《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有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推进进场交易,实施统一管理;完善现有平台运行规则和交易流程,探索土地(二级市场)、排污权、用能、碳排放等资源要素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市场化配置;鼓励和引导农村产权进平台交易,强化培训考核,落实督促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各类农村产权交易的具体操作规则;做好“PPP”项目的政策咨询和指导,配合相关部门做好“PPP”项目的进场交易。四是创新小额工程招投标方式。探索推进小额工程网上投标定标,取消不必要评审环节,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五是改革招标文件备案方式。探索推进招标文件备案前网上公示制,研究制订招标文件备案工作意见,改招标文件全面审查为形式性审核,在使用合理低价法的项目中先行试行,切实提高招标文件质量和备案效率。
二、围绕公平公正,强化和规范交易监管。一是规范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修订《慈溪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梳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和执行情况监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法规体系;巩固公共资源交易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比对、分析四大交易运行情况,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科学有序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二是深化中介机构管理。着力提升招标代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执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不当行为、失职行为动态通报制度,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季度考核情况通报;加强中介机构考核督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督促和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提升和业务操作。三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招标文件的诚信引导作用,努力营造“诚信有益、失信必惩”的市场环境;贯彻落实《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失信惩戒机制,通过严格资格审查、强化现场监管、实施各类检查、认真处理投诉等手段,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共交易主体行为;推广运用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和企业信用报告,继续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信息的汇集、整合、发布和共享工作。
三、围绕效能效率,优化和提升交易服务。一是提升平台建设水平。提升市级平台建设水平和服务效率。优化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效性和保密性,探索保证金专户虚拟子账户的运用,实现投标保证金从缴纳到退付的全过程网络流转和全过程信息保密;进一步完善协议采购供货制度,扩充商品种类,及时更新价格,保证采购物品价廉物美;实行集中采购重大项目标前需求实地勘察,落实标后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制度,探索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升政府集中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开展规范化数字档案室创建,建立数字档案电子目录和相关全文的查阅,及时全面提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相关资料;推出在线客服,对公共资源交易日常交易服务事项,通过计算机关键字识别、自动回复的形式,24小时全天候实时在线答复。进一步强化镇级平台指导与联系。强化镇级平台目标管理考核,重点考核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配套设施、操作程序、市镇两级平台衔接、创新创优等内容,切实提高平台规范化建设水平;加强对备案项目的监管,实行事前备案、事后抽查,促其依法操作;分线组织镇级平台相关人员业务培训,采取解答咨询、上门走访、上挂锻炼等措施,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统计分析等方面与镇级平台的共享机制;通过编写镇级平台工作信息简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促进镇级平台横向交流和合作,实现与市级平台联动发展。二是做好重大项目监管服务。完善市重点实事工程、大宗国土交易、重大产权交易、大型采购项目监管服务工作联系制度,做到“特事特办、随到随办、不到催办”,主动对接,提前介入,跟踪服务,快速高效推进重点实事项目交易监管服务工作;完善“绿色通道”机制,实行重大项目优先备案、优先安排、优先处理。三是推行交易监管标准化。推进交易文本标准化,制订出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和水利标准招标文件,逐步推出政府采购项目示范文本,促进交易工作规范化;认真执行《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监督管理办法》,健全事前管理,完善事中监管,积极推进监管工作标准化;继续开展窗口管理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梳理交易环节、规范交易流程、简化交易手续,建立规范、高效的内控制度;继续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红马甲”制度,进一步规范开评标现场秩序。
四、围绕干净干事,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一是抓好业务学习。学习贯彻《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继续开展“一月一练、一年一考”业务知识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不定期组织人员参观、学习和取经,更新知识,拓宽视野;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在职教育、执业资格考核和职称评审,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二是加强法治建设。以《宁波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的综合执法权限为契机,提高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认真学习贯彻各类交易法规和规章,积极争取执法地位,鼓励全体干部积极考取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三是推进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和执行中央到地方各级各类纪律规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源头上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四是抓好作风建设。继续开展“正风肃纪、强责问效”专项行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宁波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每月定期对中心服务窗口和各科室工作人员慵、懒、散、拖和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进行检查;继续开展“进村入企”和“圆桌夜谈”工作,帮助企业和结对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完善内部管理。严格内部考核管理,执行落实考勤管理办法,继续推行“岗位对责、绩效对账”制度,加强督促考核,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激情;丰富机关内部活动,增进交流,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6年2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