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慈溪市司法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思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0 00:00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司法所,各下属事业单位,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现将《慈溪市司法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学习。

 

 

慈溪市司法局
2016年3月10日

 

慈溪市司法局2015年度工作总结及2016年度工作思路

  2015年,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为我市实施“两美”战略,打造“品质之城幸福家园”,推动平安慈溪、法治慈溪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荣获2015年度宁波市司法局综合考评优胜单位、市委市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重点工作推进奖等荣誉称号。
  一、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一)法治宣传教育唱主角,全面实现“四个精”
  打好“六五”普法收官战,上好“七五”普法开弓箭,全面总结、提炼“六五”普法工作成功经验,以构筑社会化普法格局为总方向,抓住重点,创新机制,着眼长效,力求实效,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引领到一个新的高度。局法制宣传教育科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2015年度集体三等功。
  一是法治宣传阵地“精品化”。在全面构建市、镇、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群的基础上,突出普法阵地的品牌特色和功能实效,注重对普法阵地的运作管控和保障。2015年,全市共新建法治文化阵地近20个。其中市级层面,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与当地文化品牌的有机融合,依托鸣鹤古镇风景旅游资源新建成功慈溪市法治文化教育点,在市内外已具备一定的影响力。镇、村级层面,以立足当地特色、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品位、构建人法和谐为原则,打造了一大批颇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如逍林镇法治文化中心、白沙路街道西华头村法治文化长廊、浒山街道鸣山法治文化社区等。同时,开展我市首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评选活动,共评选出宗汉街道时代法治文化广场等7家“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二是法治宣传对象“精准化”。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根据不同对象的文化层次、社会背景、法律需求等差异,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的普法策略,实现精准普法。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大法工委下发《慈溪市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推行新任市管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必考,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上学法用法必考“两必考”模式,有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农村、社区基层普法教育,全面建立“学法中心户”制度,充分依托“圆桌夜谈”制度(市委在全市推广“圆桌夜谈”,党员干部利用晚上时间与群众沟通交流,为群众解决难题),加强“普法进家庭”,实现“法律知识传到户、法律书籍送到户、法律热线联到户、法律宣传员走到户、法律培训办到户”的普法“五到”目标。2015年,全市共建立“学法中心户”5817户,开展家庭学法活动635场次。
  三是法治宣传内容“精彩化”。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青年律师普法服务团等普法队伍作用,组织开展普法巡回宣讲活动。编印《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选编》一书,同时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考核机制,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完善文艺普法志愿者队伍,进村入企开展法治文艺巡演。组织开展“与普法同行”主题征文活动、新媒体全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推进全民普法。结合宣传部门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专项活动。联合市流动人口局开展新市民法治文化宣传月活动。联合市信访局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活动。推进线上线下同步普法,编辑发行《慈溪日报•法治经纬》、《慈溪普法》报,开通运营“慈溪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慈溪普法”微博,不定期推送手机普法短信,与嘉诚广告《润慈溪》杂志合作推出《法润慈溪》专版,编印《法润慈溪—慈溪法治文化建设掠影》,加强对“六五”普法成果的报道宣传。
  四是法治创建活动“精细化”。加强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对新申报宁波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单位进行实地指导,进一步深化慈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工作,结合市级“平安村”创建,提升村级民主法治建设的内涵和层次。结合“和谐企业”创建,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新命名16家规上企业为“慈溪市诚信守法企业”。积极培育杭州湾职业技术学校、第四实验小学分别创建省级、宁波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二)法律服务挑大梁,扩容提质加速发展
  2015年,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7077件、非诉讼事务140件、仲裁案件189件,担任法律顾问804家,解答咨询8437次,办理各类公证6106件。
  一是组织队伍建设成果丰硕。培养和引进律师24人,新增实习律师15人,律师人数从2010年底的107人增加到2015年底的204人,增幅达91%,律师事务所从17家增加到21家,增幅为24%,为我市三年实现小康标准(我省小康社会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律师与人口万人比2.5的目标)打下扎实基础。2015年,全市律师办理各类案件5231件,业务收入6712.07万元,比上年分别增长13.99%、11.77%。同时,重点推进金穗、煜华两家三十人规模所为重点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指导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金穗律师事务所晋级为五星级“两新”党组织,煜华律师事务所、上林律师事务所晋级为四星级“两新”党组织。成立宁波市律师协会慈溪分会,进一步强化“两结合”管理在县域律师工作的有效落实,增强律师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服务社会民生贡献突出。进一步推进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落实法律帮扶企业各项举措。与律师协会慈溪分会联合开展“律师服务企业”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帮扶企业解决当前面临的法律问题,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与慈溪市工商业联合会、宁波市律师协会慈溪分会、慈溪市总商会联合下发《关于“双百律师服务千家企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组建19个律师服务团队,为未聘请法律顾问的中小成长型企业,提供点单式、全程式、集中式服务,为70余家企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开展“律师服务顾问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组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律师对各自顾问企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着力推进商会法律顾问制度,市总商会及9家镇(街道)商会建立法律顾问,成立市工商联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为商会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年活动,创新完善小额遗产“领取和保管”公证方式,扩大减免公证费用收益对象范围、全面实行咨询服务“一次性”告知,努力提升公证公信力。
  三是参与社会治理优势突出。组织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集中开展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合法性审查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水平。继续选派24名律师做好市党政领导每月信访接待日律师陪同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围绕党委政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二次创业”等决策部署,做好法律服务和保障工作。大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政府法律顾问有效开展法律服务,继续深化“一二三四五”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实效。2015年,市政府和19个镇(街道)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6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工作部门和15个有条件的职能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97个村、51个社区农村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三)法律援助务实效,以人为本践行为民服务
  2015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37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870起,分别比去年增长14.7%、4.6%,共为698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经济利益3000多万元。
  一是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面落实省、宁波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有关规定,将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或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落实市看守所、市劳动仲裁院等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定期值班坐诊。建立市武装部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对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情况,法律援助范围不受限制。建立市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作无罪辩护、共同犯罪中其他被告人聘请辩护律师的等七种情形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援助外延进一步拓展。从突破援助项目,构建立体化的援助产品体系入手,增加代写法律文书、人民调解、单独调查取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指引、公证援助等多种援助形式的援助占比,为群众提供多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以提高特殊人群、重点对象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为目标,广泛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情暖农民工”、“法律援助阳光助残”等系列特殊人群专项维权活动,部署开展暑期假日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业园区法律援助巡回服务等公益活动。2015年,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提供暑期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13堂,农民工集中授课4堂,受益群众1500余人次。
  三是援助质量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援助案件质量“谁指派、谁监督”制度,有关工作人员对其指派的案件实行全程监督,对结案交卷案件负责评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案件负责监督纠正,并提出质量及扣减补贴意见。全面引入法律援助案件同行评估、案件质量公示通报、第三方监督等制度,有力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建设。2015年,共开展两次同行评估、8期月度检查通报、2期季度检查通报,对随机抽取的37件进行电话回访,接听18件,接通率48.6%,满意18件,满意率100%。
  (四)人民调解接地气,开拓创新扩大社会影响
  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最终目标,不断加强调解队伍组织建设,完善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多元联调模式。2015年,我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353件,调解成功16285件,成功率达99.5%。
  一是组织队伍建设扎实稳固。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已成立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730家,其中市级7家,镇(街道)调委会25家,村(居)社区调委会368家,企业调委会298家,实现基层调委会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积极拓展调解领域,不断探索建立符合本地需求、富有本地特色的行业性专业化调委会,切实提高调解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建立行业性专业调委会39个,其中市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7个,镇级行业性专业调委会32个,主要涉及医疗、交通、企业、消费等多个领域。建立调解工作“专家库”。从全市机关、行业龙头单位、社区退休人员中择优选聘一批知名律师、退休法官、行业专家等专业骨干组建调解“专家库”,通过提出指导性法律意见、直接参与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问题。截至2015年年底,“专家库”已有各类专家22名,参与各类纠纷调解897起,化解894起,成功率达99.77%。同时,在全市推行特聘调解员制度,聘任人大代表、老党员、优秀外来人口等担任市镇两级特聘调解员,参与矛盾纠纷调处。
  二是工作体制机制科学规范。建立健全市、镇、村三级“1+3”调解模式,在市级层面,建立以司法局统筹指导,专职调解员、法官、调解专家广泛参与的“1+3”调解模式;在镇(街道)层面,建立以综治办主任为主,司法所所长、政府法律顾问、特聘调解员广泛参与的“1+3”调解模式,采取“一般纠纷就地调解、疑难纠纷集中化解、重大纠纷领导包案”的办法,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针对性。在村(社区)层面,建立以治调主任为主,片警、老娘舅、村法律顾问广泛参与的“1+3”调解模式,通过调解主任负责指导、片警深入辖区摸排、老娘舅具体化解、村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服务,形成以调解为基础、预防为重点、专群相结合的调解格局。积极开展“四五六七规范化调委会”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四落实、五有、六统一、七上墙”的标准(即落实组织、人员、场所、经费;有牌子、印章、制度、台帐、办公设施;统一牌子、印章、标识、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台账文书;标识、口号、调委会人员名单、调解原则、调解程序、工作纪律、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上墙公布),进一步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全市357家村(居)社区中开展“规范化村级调解组织建设”活动,力争三年时间100%达标。健全完善“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将一案一档一奖励政策覆盖范围扩大至村级调委会、基层法庭调解室、医疗纠纷调委会等基层调委会,有效促进矛盾纠纷调解的“优调优结”。
  三是多元联调模式成果显现。探索基层司法所与公安“110”联动调解的“警调对接”机制,通过在公安派出所设立调解室或移交案卷等方式,将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用调解的方式予以化解。我市各基层司法所均已建立与公安派出所联动调处的“警调对接”机制,年调处各类纠纷超2000件。组织司法、法院、检察院成立联合调委会,下设调解中心和调解室,积极开展立案前、诉讼前、诉讼中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并将调解贯穿于民商事诉讼的各个环节。2015年,成功调处各类民商纠纷1659件,占同期法院民商案件的14%,涉及诉讼标的2.8亿元。加大与人力社保部门的对接合作,使人民调解成为化解劳资矛盾的有效补充。2015年,累计受理相关案件1025件,调处成功1004件,成功率达98%。
  (五)社区矫正站好台,规范监管教育保平安
  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工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的工作要求,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依法履职,扎实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2015年,我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70人,期满解矫648人,特赦4人,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共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790人(其中缓刑668人、假释98人、暂予监外执行23人、管制1人)。
  一是“三点一面”加强基础建设。大力推进接待能力强的多功能综合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基地建设,根据慈溪地域划分特点,结合区域实际,分东、中、西三片,选择掌起镇职成校(东)、浒山街道龙头山(中)和长河镇草帽纪念馆(西)等三个点予以重点建设,力图突破我市大型社区矫正基地少、教育培训形式单一的瓶颈,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综合基地的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全面完成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建设任务,并与各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分中心成功连线,标志着我市加速迈入社区矫正信息化、规范化和智能化管理时代。此外,切实加强村级社区矫正工作站建设,打造前沿监护网、防火墙,完善村级组织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帮扶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十佳”社区矫正工作站评选活动,进一步夯实社区矫正的基层基础。
  二是“三位一体”强化监管教育。在充实工作力量上,优化完善市矫正办执法队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协管员和社区矫正志愿者(乡音志愿者)等“四支队伍”,组织开展“十佳”社区矫正志愿者评选活动,切实形成“盖边沉底、不留空白”的矫正工作网络。在加强风险评估上,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即对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施严管,三个月内风险评估后重新确定管理等级,对再违法犯罪可能性大的“两类”(涉赌、涉毒)人员加强帮教及管控措施,增加谈话、走访次数,建立“三到三谈”制度(重要敏感时期必到、重大节日必到、家有特殊情况必到,人生目标必谈、特殊困难必谈、家庭事故必谈)。在落实教育帮扶上,每月要求各基层司法所预报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计划,并由市局有重点地进行抽查监督,确保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开展的“圆桌夜谈”活动,积极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大排查大走访活动,有重点地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个别谈话教育,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全市共开展走访排查874人次,个别谈话教育1128人次,发放生活补助金等46000余元。2015年,全市累计开展集中教育9548人次,社区服务7701人次。
  三是“三关齐抓”规范长效制度。牢牢把好入口评估关,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评估机制建设力度,规范评估工作内容和程序,认真落实审前调查评估、假释评估等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开展审前调查质量评查,不断提高采信率。牢牢把好日常监管关,规范交付衔接、居住地变更、登记管理、风险评估、心理矫治、考核奖惩、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等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制度,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档案、工作档案和接收社区矫正情况登记管理,达到准确、齐全、规范、科学和保密的要求,加大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人员的惩处力度,2015年共对124名违反监管规定的人员进行了警告处罚,7人实施了治安拘留,对3人依法实施了收监。牢牢把好执法检查关,2015年1月、4月和7月,会同市检察院相关职能科室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联合执法大检查,检查后拟写检查通报,并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防脱漏管现象发生。
  (六)全面提升促跨越,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以解决影响司法行政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整合资源、发挥优势、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大力提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整体形象。
  一是资源整合,宣传发力。以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两办《关于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力构建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契机,从资源整合利用、平台开拓创新、效能规范提升、品牌提炼塑造、服务做优做精等方面入手,实现了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整体融合推进,打出了符合时代要求、彰显本地特色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组合拳”。同时,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专门拟定宣传办法,完善信息新闻报送考核机制,实行每月联系和通报制度,建立健全“以案说法”制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拓宽宣传载体,提高宣传质量,为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2015年,共被党委政府录用各类信息157条,新闻媒体报道104条。市普法办选送的“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文化”被全国普法办评为“H5讲述‘六五’普法新媒体创意大赛”优秀奖,人调科《慈溪市“三对接二互动”开辟“诉调”新天地》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奖,市司法局被评为2015年度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撰写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文章得到谢国仪副市长的批示,撰写的《慈溪市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稳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调研文章发表在市府办专报。
  二是培育精英,领衔发展。积极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通过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提高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水平和知名度。加强分类示范培育,积极探索新常态下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模式,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评为五星级“两新”党组织,浙江上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评为四星级“两新”党组织。加强典型事迹及人物的宣传推广工作,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辐射力量,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战斗力和群众影响力。2015年,浒山司法所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逍林司法所成功创建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周巷司法所成功创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白沙路司法所成功创建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
  三是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建立和完善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库,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调整变化,及时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实现权力清单“瘦身”和责任清单“强身”,共计整理出行政权力事项36项。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24人持有执法类别为司法行政的省行政执法证件。2015年,共组织35名执法人员参加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申领法律知识考试,受理警告监督124件,收监建议书监督3件,治安处罚建议7件,表扬9件,无一例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发生。加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截至2015年年底,我市共有人民监督员16名(其中12名新任,4名留任),参与案件监督1件。
  二、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社会法律需求和社会治理要求为导向,以提升综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龙头,围绕平安护航G20大会战,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驱动,强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互联互通、整体推进,打造立体化、一站式、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战斗力、辐射力和影响力,为平安慈溪、法治慈溪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一)全力聚焦“一个重点”,全面完成维稳安保新任务
以“平安护航G20”大会战为重心,坚决做到“六个绝不发生”(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现象、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涉稳群体性事件、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极端事件、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赴省去京信访事件、绝不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参与重大舆情事件)。
  一是积极推进监管执法“电子化”。充分利用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平台开展集中点验,将矫正接收、日常报告、个别谈话等纳入视频督察范围,实时督导有关镇(街道)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开展情况。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涉及调查评估、事项审批、收监、追查、应急处置等监管执法职能事项“进网上网”,逐步形成“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办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执法档案网上形成”的网络执法办案机制。全面推广应用电子腕带和“司法E通”等信息监管技术,实现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和电子腕带“双管控”,切实解决“八小时”外和节假日期间监管难等问题,着力构建全天候、全时段、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机制。
  二是全面落实协同帮扶“社会化”。按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20:1的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配齐配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吸纳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文化素养较高的热心人士组建社会志愿者队伍,依靠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建成首批市级社区矫正基地的基础上,扩大基地设点范围,主抓龙山、观海卫、周巷三个中心镇的社区矫正基地建设,逐步按照基地化、制度化、规模化运转要求,全面落实两个“8小时”(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及参加社区服务时间均不少于8小时)。
  三是探索创新监管模式“网格化”。全面推广以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为核心、驻片派出所干警和村(社区)干部为辅助、网格管理员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教育监管方法,深度结合“两网融合”工作,明确网格工作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每日动态信息上报、矛盾纠纷排摸等工作,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值班值勤和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至省厅的相关规定,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二)做好“三大工作”,全面谱写司法行政工作新篇章
深入挖掘司法行政职能,切实提高综合施策能力,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构造“大普法”、“大排调”、“大服务”三大工作体系,实现资源的优化和共享。
  一是建立“大普法”机制。是加快建立“大普法”体系。科学编制“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切实把普法教育贯穿执法、司法和社会治理全过程。健全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在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中进行普法。深化“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景观。依托基层家庭“学法中心户”和“圆桌夜谈”平台,大力推进法律进家庭服务。集中开展“五百”(百场巡回法治讲座、百场基层法治文艺活动、百场法治宣传图板进校园活动、百家法律书屋送进村活动、百场法治电影送基层活动)普法行动。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把法治精神融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指导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媒体普法体系建设,强化“互联网+”法治宣传益民服务,进一步完善以“慈溪法治在线”网站为枢纽的“慈溪普法网群”,做好做强“慈溪普法”微信微博平台。实施“法治宣传全屏计划”,着力打造全媒体、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为“七五”普法良好开局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是启动“大排调”平台。按照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要求,立足市大调解协调中心建设,在推进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内容:抓基础,进一步加强村级民情气象站建设,深化“两网融合”平台功能,切实夯实巩固基层基础前哨站,完善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发展外来人口聚居区、大型集(商)贸市场等纠纷多发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抓融合,充分发挥市“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统筹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及社会组织调解职能,推动“大调解”体系建设;抓专业,规范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推进矛盾纠纷高发领域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吸收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加入特聘调解员队伍,切实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大力培育品牌室和知名调解员,发挥金牌人民调解员、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引领示范作用;抓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构建完善一系列长效机制,强化调解人员管理,注重调解案件质量,开辟“调解人风采”专栏,推进人民调解信息新闻宣传和调研工作,切实提高人民调解的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影响力。人调科要及时收集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强化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抓培训,重点做好对调解干部和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安排高质量、综合性、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加强调解人员的考核考评,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
  三是实现“大服务”格局。在实体平台方面,将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充分发挥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的“领头雁”作用,加强同各有关部门及宁波律师协会慈溪分会、各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的联系合作,汇聚融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多方服务资源,按照“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法律服务。同时,在实现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联络点两个“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镇、村两级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升级,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最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在网络平台方面,全方位打造“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对接省、宁波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开辟网络咨询、诉求受理、办理法律事务、监督投诉等服务项目,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电子网络平台,努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在产品体系方面,大力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资源的融合升级,广泛借助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民情气象站”等载体,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队伍作用,创新法律服务品牌,优化法律服务模式,通过典型推广、以案说法、优秀案例征集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打造“两支队伍”,全面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着力优化完善队伍培养、选拔、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不断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保证。
  一是打造一支具有“向心力”的司法行政队伍。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业务培训、督查考核、教育引导等举措,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实战化,推动干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化”建设,努力建成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实施双向挂职锻炼制度,探索基层司法所同志到局机关挂职锻炼工作,局机关同志到基层司法所挂职锻炼,形成符合实际的人才集聚机制。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选拔制度,制定培养计划,提高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梯队搭建的合理性。以创建省星级规范化司法所为抓手,建名所、树品牌,打造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升级版,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作用,加强职业认同感。
  二是打造一支具有“公信力”的优秀律师队伍。指导推进律师协会慈溪分会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结合法律服务业“诚信、规范执业双推进”活动,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讲敬业、讲纪律、讲规范、讲诚信”等“四讲”活动,着力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行为,构建清朗、公平的行业秩序。组织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星级争创活动,深入推进律师行业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年轻律师培养教育,广泛搭建各类培训实战平台,提高年轻律师的执业能力和社会知名度。

 

 

 


 抄送:宁波市司法局,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
 慈溪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印发